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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秋菊:从“门外汉”到全国司法所模范个人

( 2022-12-18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平安中国·身影
  图为管秋菊(右)在农民工学法活动中送法进企业。
□ 本报记者   罗莎莎
□ 本报通讯员 程遥
  
  工作10余年来,管秋菊先后荣获司法部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先进个人、全国司法所模范个人,江苏省宿迁市“十佳”司法行政人、宿迁市十大法治人物提名、宿迁市“七五”普法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她撰写的普法工作建议荣获司法部征文优秀奖,“枫桥经验”论文荣获江苏省司法厅优秀征文奖。
  管秋菊,宿迁市宿豫区司法局大兴司法所所长。
  善思考、人谦逊,做事认真、踏实肯干……这是管秋菊的同事和领导对她的一致评价。但在管秋菊看来,自己做的都是些鸡毛蒜皮的小事,就是想着干好每件事情。
  2011年8月,管秋菊从大学毕业后便扎根基层成为一名大学生村官。在村工作期间,她走访群众,了解民情,领办专业合作社,带领20余人种植菊花,养殖獭兔,力所能及带领群众致富。
  2015年,管秋菊考入乡镇公务员,从事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对我来说,这完全是新的领域。”管秋菊告诉《法治日报》记者,为了全面了解司法行政工作,她走遍辖区内12个行政村,跟随同事开展法治宣传,入户进行纠纷调解,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
  “法治对于村民来说,是个概念化的事物,如何让他们真实感受到建设‘法治乡村’带来的实惠,需要下一番功夫。”管秋菊从传播理念入手,身着普法红马甲走村入户,向群众普及法律知识,7年来开展普法宣传百余次。她还积极送法进村居、送法进企业、送法进爱心暑托班、送法进敬老院等,并以法律顾问进村居为契机,每月组织12名法律顾问到村到户为群众开展法治咨询、法律服务,受教育群众达3万余人,努力让法治精神深入人心。
  传播理念是基础,还得让群众看到“法治”带来的实惠。为此,管秋菊积极打造法治文化阵地,先后建成百法园法治广场、双茶棚村民法典公园、立旺村三治公园等法治阵地,并结合上级部署,在全镇积极推广“三治”融合积分制管理工作,由党员干部带头参与,以积分兑换的方式让群众主动参与到基层治理中,共同建设新农村。
  “没想到参与了两次村里组织的环境整治活动就能拿到15个积分,给家里换了肥皂、雨伞等生活用品,真不赖。”大兴镇怀仑村村民高苏华高兴地说。
  调解矛盾纠纷也是管秋菊的工作内容之一,但对于这项工作,她完全是“门外汉”。管秋菊告诉记者,她第一次跟着所里的调解员进村调解纠纷时,被当事人堵得一句话都说不出来,脸憋得通红。“现在懂得从哪里下手,在群众面前也敢说话了,对于调解也有点心得。”7年来,管秋菊调解矛盾纠纷120多件,调解成功率达95%以上。
  如今,每个月,管秋菊会组织人民调解员召开两次例会,对辖区内发生的矛盾纠纷进行集中分析研判,同时邀请法律顾问、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资深调解员指导专职人民调解员以法律为准绳开展矛盾纠纷调解工作,不断提升调解员的业务素质和法律素养。功夫不负有心人,2020年,大兴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荣获江苏省“优秀人民调解委员会”称号。
  管秋菊还担着所里的社区矫正工作。“之前,有个社区矫正人员陈某身患慢性病,亲人不在身边,才30多岁,就悲观厌世。”管秋菊告诉记者,在详细了解该人员情况后,多次上门做其思想工作,并辗转联系到其在外地的妻子,向其妻子转述了陈某矫正情况和再次回归家庭生活的期望,引导亲人给予陈某更多关心。解矫后,陈某前往妻子和孩子所在地,跟家人团聚,并在当地找了工作,开始了新生活。
  “社区矫正对象、刑释解矫人员、吸毒后续照管人员是一群特殊的人群,其中有不少人是误入歧途,将他们引导上正轨,再苦再累都是值得的。”管秋菊说。截至目前,大兴司法所有安置帮教对象在册216人,后续照管对象6人,社区矫正对象在矫17人,均按法律法规做好管理帮扶教育工作。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管秋菊大学时所学的是教育学,所以她运用自身心理咨询师及教育学专业知识,每月对矫正对象进行两次法治教育、道德教育,对个别存在心理障碍、消极心理的人员进行心理疏导,积极为家庭困难的人员申请救助,为刚刑满释放的人员子女申请学费,为瘫痪在床的矫正对象申请救助金,每月到矫正对象家中走访了解情况,帮助他们自食其力、适应社会,重新燃起对生活的希望。
宿迁市宿豫区司法局大兴司法所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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