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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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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二十大报告首次单独把法治建设作为专章论述,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高度重视,为新时代法治建设提出了更高要求。 当前,黑龙江省佳木斯市政法机关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深入推进法治建设,全面推进依法治市,坚定不移厉行法治,坚持做好“以法促治、以法护安、以法促兴、以法强基”四篇文章,着力打造全面振兴好环境,奋力谱写政法工作高质量发展新篇章。 一、做好“以法促治”文章,在推进市域社会治理上赋能聚力 法治是社会治理的有效方式,也是实现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有力保障,必须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筑牢社会治理法治化根基,不断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努力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坚持系统推进。佳木斯市将进一步落实“一规划两纲要”(即《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部署要求,将依法治市纳入全市重点工作任务,深入推动法治佳木斯建设,不断健全社会公平正义保障制度,用“硬举措、实招数”惠及“大民生”,从更高层级、更宽视野、更高标准构建起社会治理法治保障的四梁八柱。 坚持精准立法。认真对照党的二十大确定的目标任务,结合佳木斯实际,聚焦经济社会发展的难点、党委决策的重点、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加快推动重点领域立法,以“小切口立法”“开门立法”带动治理新突破,确保社会治理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有规可守。 坚持依法治理。持续深化城乡社区依法治理,充分发挥法治在疫情防控、网格化服务管理等方面的保障作用,实现教育引导、科学管控、理性调和一体化发力,探索创新执法司法部门“网格”工作模式,不断提升市域社会治理法治保障水平。 二、做好“以法护安”文章,在维护大局安定上持续用力 治国有常,利民为本。为民造福是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奋斗的目标,要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高标准高质量抓好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促发展各项工作,为国泰民安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全力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佳木斯市政法机关要牢牢把握“把重大风险化解在市域”这一基本目标,以争创“平安中国建设示范市”为牵动,持续深化基层平安创建活动和专项整治行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维护安全稳定大局,有效化解政治安全、社会治安、社会矛盾、公共安全、网络安全“五类风险”,切实保障社会安定和人民安宁。 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要充分发挥基层治理哨点作用,依托“一站式”非诉讼纠纷解决中心、综治中心等平台,强化重心下移、关口前移,推动政法综治力量下沉网格,常态化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着力解决群众合理合法诉求,最大限度将不稳定因素化解在基层、处置于未然。 提升依法决策水平。深入贯彻《黑龙江省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全面评估影响社会稳定、生态环境等方面的决策风险,有效避免项目实施可能引发的社会问题,不断提升工作的法治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 三、做好“以法促兴”文章,在护航经济发展上精准发力 法治化环境最能聚人聚财、最有利于发展,在推动黑龙江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的新征程上,我们要全力营造更加优质、高效、便捷的法治化发展环境。 优化法治服务,满足群众更高要求。着力优化政法政务服务,深入开展“学东莱、进网格、办实事”为民实践活动,围绕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创新便民利企服务举措,优化法律服务工作流程,推出更多政法服务便民措施,认真做到“群众来了马上办、距离较远上门办”,让人民群众享受实实在在的便利。 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助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落实《黑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在健全执法司法平等保护机制、完善知识产权工作体系、探索司法助企纾困解忧举措、加强涉企矛盾纠纷调处、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等工作上再发力、再突破,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让企业更加安心、暖心、放心地经营。 整治顽瘴痼疾,提升政法服务质效。以省委“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为契机,深入开展执法司法服务提升攻坚行动,在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上出实招、在制约严格公正执法司法的堵点上下实功、在建设政法铁军上见实效,进一步巩固和深化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始终保持正风肃纪、反腐强警的高压态势,推动执法司法权力公正高效运行。 四、做好“以法强基”文章,在增强法治信仰上靶向加力 法治信仰是保证法治实施的重要精神力量。我们要进一步创新法治宣传教育,在全社会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 全面提升公民法治素养。要牢牢把握全民守法这一前提,深化法治宣传教育,增强全民法治观念,广泛开展“法律七进”“法治大讲堂”“法律大集”等多种形式普法宣传活动,深入推进“法律明白人”培育工程,大力建设法治公园等群众身边的法治宣传阵地,在全社会形成浓厚法治氛围。 全面压实普法工作责任。聚焦“八五”普法工作任务,严格落实普法责任清单,扎实推进“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落地,深入开展各类平安法治宣传活动,完善执法司法人员以案释法制度,防止普法宣传出现“摆摊设点”“大水漫灌”等问题。 全面丰富法治文化。紧跟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步伐,充分利用线上线下等多种载体,不断丰富法治文化产品,培育法治文化精品。深化法学研究,推进县(市)区法学会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打造覆盖更加广泛、更加专业的法治文化和法学研究平台。 法治兴则国兴,法治强则国强。在新的征程上,我们要切实把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到政法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在法治轨道上推动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佳木斯、法治佳木斯,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贡献佳木斯政法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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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四篇文章”推进全面依法治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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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12-05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法治调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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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立民
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委副书记、
政法委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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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二十大报告首次单独把法治建设作为专章论述,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高度重视,为新时代法治建设提出了更高要求。 当前,黑龙江省佳木斯市政法机关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深入推进法治建设,全面推进依法治市,坚定不移厉行法治,坚持做好“以法促治、以法护安、以法促兴、以法强基”四篇文章,着力打造全面振兴好环境,奋力谱写政法工作高质量发展新篇章。 一、做好“以法促治”文章,在推进市域社会治理上赋能聚力 法治是社会治理的有效方式,也是实现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有力保障,必须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筑牢社会治理法治化根基,不断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努力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坚持系统推进。佳木斯市将进一步落实“一规划两纲要”(即《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部署要求,将依法治市纳入全市重点工作任务,深入推动法治佳木斯建设,不断健全社会公平正义保障制度,用“硬举措、实招数”惠及“大民生”,从更高层级、更宽视野、更高标准构建起社会治理法治保障的四梁八柱。 坚持精准立法。认真对照党的二十大确定的目标任务,结合佳木斯实际,聚焦经济社会发展的难点、党委决策的重点、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加快推动重点领域立法,以“小切口立法”“开门立法”带动治理新突破,确保社会治理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有规可守。 坚持依法治理。持续深化城乡社区依法治理,充分发挥法治在疫情防控、网格化服务管理等方面的保障作用,实现教育引导、科学管控、理性调和一体化发力,探索创新执法司法部门“网格”工作模式,不断提升市域社会治理法治保障水平。 二、做好“以法护安”文章,在维护大局安定上持续用力 治国有常,利民为本。为民造福是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奋斗的目标,要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高标准高质量抓好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促发展各项工作,为国泰民安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全力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佳木斯市政法机关要牢牢把握“把重大风险化解在市域”这一基本目标,以争创“平安中国建设示范市”为牵动,持续深化基层平安创建活动和专项整治行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维护安全稳定大局,有效化解政治安全、社会治安、社会矛盾、公共安全、网络安全“五类风险”,切实保障社会安定和人民安宁。 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要充分发挥基层治理哨点作用,依托“一站式”非诉讼纠纷解决中心、综治中心等平台,强化重心下移、关口前移,推动政法综治力量下沉网格,常态化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着力解决群众合理合法诉求,最大限度将不稳定因素化解在基层、处置于未然。 提升依法决策水平。深入贯彻《黑龙江省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全面评估影响社会稳定、生态环境等方面的决策风险,有效避免项目实施可能引发的社会问题,不断提升工作的法治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 三、做好“以法促兴”文章,在护航经济发展上精准发力 法治化环境最能聚人聚财、最有利于发展,在推动黑龙江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的新征程上,我们要全力营造更加优质、高效、便捷的法治化发展环境。 优化法治服务,满足群众更高要求。着力优化政法政务服务,深入开展“学东莱、进网格、办实事”为民实践活动,围绕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创新便民利企服务举措,优化法律服务工作流程,推出更多政法服务便民措施,认真做到“群众来了马上办、距离较远上门办”,让人民群众享受实实在在的便利。 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助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落实《黑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在健全执法司法平等保护机制、完善知识产权工作体系、探索司法助企纾困解忧举措、加强涉企矛盾纠纷调处、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等工作上再发力、再突破,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让企业更加安心、暖心、放心地经营。 整治顽瘴痼疾,提升政法服务质效。以省委“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为契机,深入开展执法司法服务提升攻坚行动,在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上出实招、在制约严格公正执法司法的堵点上下实功、在建设政法铁军上见实效,进一步巩固和深化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始终保持正风肃纪、反腐强警的高压态势,推动执法司法权力公正高效运行。 四、做好“以法强基”文章,在增强法治信仰上靶向加力 法治信仰是保证法治实施的重要精神力量。我们要进一步创新法治宣传教育,在全社会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 全面提升公民法治素养。要牢牢把握全民守法这一前提,深化法治宣传教育,增强全民法治观念,广泛开展“法律七进”“法治大讲堂”“法律大集”等多种形式普法宣传活动,深入推进“法律明白人”培育工程,大力建设法治公园等群众身边的法治宣传阵地,在全社会形成浓厚法治氛围。 全面压实普法工作责任。聚焦“八五”普法工作任务,严格落实普法责任清单,扎实推进“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落地,深入开展各类平安法治宣传活动,完善执法司法人员以案释法制度,防止普法宣传出现“摆摊设点”“大水漫灌”等问题。 全面丰富法治文化。紧跟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步伐,充分利用线上线下等多种载体,不断丰富法治文化产品,培育法治文化精品。深化法学研究,推进县(市)区法学会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打造覆盖更加广泛、更加专业的法治文化和法学研究平台。 法治兴则国兴,法治强则国强。在新的征程上,我们要切实把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到政法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在法治轨道上推动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佳木斯、法治佳木斯,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贡献佳木斯政法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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