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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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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2中缝 严为明:本院受理冯雨莲诉你、第三人嘉兴市秀洲新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2022)浙0411民初4026号,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材料副本、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法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裁判。 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浙江云兴建设有限公司持有的浙江禾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翰林支行签发的华东三省一市银行汇票一份,票号为0010004123918910,申请人浙江云兴建设有限公司,金额10000元,出票日期2019年9月11日,收款人嘉兴市千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嘉善分公司,因汇票遗失,故向本院申请公示催告,本院决定受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26条规定,现予公告。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利害关系人应向本院申报权利。届时如无人申报权利,本院将依法判决,宣告上述票据无效。公示催告期间,转让该票据权利的行为无效。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 钟兆富:原告钟安福与你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浙0402民初7748号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证据副本。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长水法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判决。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 王育栋:原告单勇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浙0402民初349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 王华杰:原告张付刚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浙0402民初7290号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证据副本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长水法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裁判。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 叶裕清:原告嘉兴市经济开发区水果市场正飞果业二部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浙0402民初6280号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证据副本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长水法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裁判。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 李广财:原告刘姗姗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浙0402民初4567号民事判决书一份。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 刘乾、吴威:原告浙江南方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与你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浙0402民初5392号民事裁定书一份。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 马士良:原告刘文卿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浙0402民初565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次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 王力:原告卢皖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廉政监督卡、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普通程序独任审理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新丰人民法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判决。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 郑豪、郑文林:原告俞小平与你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浙0402民初386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 嘉兴高尔夫裘革服装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人浙江新都绿色能源有限公司与你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司公告送达应裁通知书、仲裁申请书、证据、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选(指)定仲裁员声明书、举证通知书等法律文书。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送达期满之日起15日内选定仲裁员、30日内举证。期限届满后,将依法组成仲裁庭并定于2023年3月10日9时在本委第一仲裁厅开庭审理本案。 嘉兴仲裁委员会 邯郸市城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会受理的申请人刘新丽与你公司之间借款合同纠纷仲裁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邯仲案字第0467号案的仲裁通知书等仲裁文书、仲裁申请书及证据材料,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会(邯郸市丛台东路科技中心12楼、0310-3113605)领取上述文书,逾期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和选定仲裁员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期限届满后,本会将依法组成仲裁庭。 邯郸仲裁委员会 (2022)徐仲受字第425号 江苏助康法律咨询有限公司:本会受理申请人李誉与你公司委托合同纠纷一案,因你公司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开庭通知。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为送达。公告期满后第3日9时在本委第一仲裁庭不公开审理(遇节假日顺延)。如届时你未到庭参加仲裁,本庭将依法缺席裁决。 徐州仲裁委员会 海南信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委受理杨洋与你公司劳动争议案(澄劳人仲案字〔2022〕第116号),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开庭通知书,限你公司自公告之日起15日内来本委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并定于2022年12月14日15时在澄迈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五楼仲裁庭开庭审理此案。如不按时出庭,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请庭后15日内到本委领取裁决书,逾期视为送达。 澄迈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湖北汉龙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本委受理刘谋清与你公司劳动争议案(澄劳人仲案字〔2022〕第174号),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仲裁申请书副本、证据材料副本、应诉及开庭通知书,限你公司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并定于2022年12月27日15时在澄迈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五楼仲裁庭开庭审理此案。如不按时出庭,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请庭后15日内到本委领取裁决书,逾期视为送达。 澄迈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海南星之梦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本委受理的马敏与你公司劳动争议案(海琼劳人仲案字〔2022〕第32号),现已作出裁决。因无法送达你公司,限你公司在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地址:海口市琼山区椰海大道2-1号社保大楼三楼,电话:0898-65852550)领取裁决书,逾期视为送达。 海口市琼山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海南和兴缘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海南满分教育培训中心有限公司白龙分公司、海南华运贸易实业有限公司、中国拆船总公司、海口美兰蚝天下烧烤园、海南浮游纪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海南恒佑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本委已受理范素梅与你司(海美劳人仲案〔2022〕414号)、吴睿谏与你司(海美劳人仲案〔2022〕424号)、李延明与你司(海美劳人仲案〔2022〕447号)、甘昌德与你司(海美劳人仲案〔2022〕455号)、陈金星、吴来荣(〔2022〕458号、459号)、吴小婧(〔2022〕452号)劳动争议案并分别定于2023年1月3日9时、1月3日15时、1月4日9时、1月4日15时、1月5日9时、1月9日15时开庭审理。因无法送达,限你司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海南省海口市晋江横街30号三楼,089865336290)领取应诉通知书、申请书、开庭通知书等,逾期未领取视为送达。如不按时出庭,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公 告 宋帮志(身份证号:4114251968******56):你尚未履行本机关于2022年5月5日对你作出的行政决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张卫医罚[2022]006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54条的规定,现本机关对你催告履行,你应当在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10日内,将违法所得人民币壹佰玖拾圆整(¥190.00)、罚款人民币拾肆万圆整(¥140000.00)、逾期每日按罚款数额3%加处罚款缴至中国工商银行张家港支行各营业网点。如不履行上述义务,本机关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如你对此有异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的有关规定,可在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10日内到张家港市职中路18号张家港市卫生监督所塘桥分所进行陈述和申辩。本机关采取直接和邮寄送达方式向你送达上述《催告书》(文号:张卫催[2022]002号),你未有回复。本机关采取多种方式联系你、调查你居住情况,未有结果,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催告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张家港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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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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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11-29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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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2中缝 严为明:本院受理冯雨莲诉你、第三人嘉兴市秀洲新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2022)浙0411民初4026号,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材料副本、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法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裁判。 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浙江云兴建设有限公司持有的浙江禾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翰林支行签发的华东三省一市银行汇票一份,票号为0010004123918910,申请人浙江云兴建设有限公司,金额10000元,出票日期2019年9月11日,收款人嘉兴市千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嘉善分公司,因汇票遗失,故向本院申请公示催告,本院决定受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26条规定,现予公告。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利害关系人应向本院申报权利。届时如无人申报权利,本院将依法判决,宣告上述票据无效。公示催告期间,转让该票据权利的行为无效。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 钟兆富:原告钟安福与你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浙0402民初7748号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证据副本。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长水法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判决。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 王育栋:原告单勇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浙0402民初349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 王华杰:原告张付刚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浙0402民初7290号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证据副本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长水法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裁判。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 叶裕清:原告嘉兴市经济开发区水果市场正飞果业二部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浙0402民初6280号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证据副本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长水法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裁判。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 李广财:原告刘姗姗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浙0402民初4567号民事判决书一份。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 刘乾、吴威:原告浙江南方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与你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浙0402民初5392号民事裁定书一份。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 马士良:原告刘文卿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浙0402民初565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次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 王力:原告卢皖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廉政监督卡、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普通程序独任审理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新丰人民法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判决。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 郑豪、郑文林:原告俞小平与你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浙0402民初386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 嘉兴高尔夫裘革服装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人浙江新都绿色能源有限公司与你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司公告送达应裁通知书、仲裁申请书、证据、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选(指)定仲裁员声明书、举证通知书等法律文书。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送达期满之日起15日内选定仲裁员、30日内举证。期限届满后,将依法组成仲裁庭并定于2023年3月10日9时在本委第一仲裁厅开庭审理本案。 嘉兴仲裁委员会 邯郸市城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会受理的申请人刘新丽与你公司之间借款合同纠纷仲裁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邯仲案字第0467号案的仲裁通知书等仲裁文书、仲裁申请书及证据材料,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会(邯郸市丛台东路科技中心12楼、0310-3113605)领取上述文书,逾期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和选定仲裁员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期限届满后,本会将依法组成仲裁庭。 邯郸仲裁委员会 (2022)徐仲受字第425号 江苏助康法律咨询有限公司:本会受理申请人李誉与你公司委托合同纠纷一案,因你公司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开庭通知。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为送达。公告期满后第3日9时在本委第一仲裁庭不公开审理(遇节假日顺延)。如届时你未到庭参加仲裁,本庭将依法缺席裁决。 徐州仲裁委员会 海南信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委受理杨洋与你公司劳动争议案(澄劳人仲案字〔2022〕第116号),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开庭通知书,限你公司自公告之日起15日内来本委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并定于2022年12月14日15时在澄迈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五楼仲裁庭开庭审理此案。如不按时出庭,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请庭后15日内到本委领取裁决书,逾期视为送达。 澄迈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湖北汉龙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本委受理刘谋清与你公司劳动争议案(澄劳人仲案字〔2022〕第174号),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仲裁申请书副本、证据材料副本、应诉及开庭通知书,限你公司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并定于2022年12月27日15时在澄迈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五楼仲裁庭开庭审理此案。如不按时出庭,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请庭后15日内到本委领取裁决书,逾期视为送达。 澄迈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海南星之梦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本委受理的马敏与你公司劳动争议案(海琼劳人仲案字〔2022〕第32号),现已作出裁决。因无法送达你公司,限你公司在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地址:海口市琼山区椰海大道2-1号社保大楼三楼,电话:0898-65852550)领取裁决书,逾期视为送达。 海口市琼山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海南和兴缘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海南满分教育培训中心有限公司白龙分公司、海南华运贸易实业有限公司、中国拆船总公司、海口美兰蚝天下烧烤园、海南浮游纪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海南恒佑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本委已受理范素梅与你司(海美劳人仲案〔2022〕414号)、吴睿谏与你司(海美劳人仲案〔2022〕424号)、李延明与你司(海美劳人仲案〔2022〕447号)、甘昌德与你司(海美劳人仲案〔2022〕455号)、陈金星、吴来荣(〔2022〕458号、459号)、吴小婧(〔2022〕452号)劳动争议案并分别定于2023年1月3日9时、1月3日15时、1月4日9时、1月4日15时、1月5日9时、1月9日15时开庭审理。因无法送达,限你司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海南省海口市晋江横街30号三楼,089865336290)领取应诉通知书、申请书、开庭通知书等,逾期未领取视为送达。如不按时出庭,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公 告 宋帮志(身份证号:4114251968******56):你尚未履行本机关于2022年5月5日对你作出的行政决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张卫医罚[2022]006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54条的规定,现本机关对你催告履行,你应当在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10日内,将违法所得人民币壹佰玖拾圆整(¥190.00)、罚款人民币拾肆万圆整(¥140000.00)、逾期每日按罚款数额3%加处罚款缴至中国工商银行张家港支行各营业网点。如不履行上述义务,本机关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如你对此有异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的有关规定,可在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10日内到张家港市职中路18号张家港市卫生监督所塘桥分所进行陈述和申辩。本机关采取直接和邮寄送达方式向你送达上述《催告书》(文号:张卫催[2022]002号),你未有回复。本机关采取多种方式联系你、调查你居住情况,未有结果,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催告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张家港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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