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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公告

( 2022-11-29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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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岛博天电气设备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常州荣隽泽商贸有限公司与你方及青岛世贸新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江苏中匀安装集团有限公司、常州浦昊贸易有限公司票据追索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简转普)、开庭传票等诉讼文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裁判。
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
沈梅音:本院受理骆建法诉你婚约财产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当事人书、开庭传票、告知合议庭成员通知书、民事裁定书等。自公告发出之日起9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家事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判决。
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
谢海江、上海葳龙实业有限公司、英大泰和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英大泰和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汉江中心支公司:本院受理刘堂兵与你们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现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裁定书等材料。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15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周市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杨雷波:本院受理王保宽与你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现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裁定书等材料。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周市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陈婷:本院受理郭栋诉你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苏0402民初556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
李昱:本院受理棒球主盟资产公司(MAJOR LEAGUE BASEBALL PROPERTIES,INC.)与你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原告举证材料、简转普裁定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举证期限为十五日。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3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三号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王江丽:本院受理棒球主盟资产公司(MAJOR LEAGUE BASEBALL PROPERTIES,INC.)与你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原告举证材料、简转普裁定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举证期限为十五日。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3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三号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李伟:本院受理棒球主盟资产公司(MAJOR LEAGUE BASEBALL PROPERTIES,INC.)与你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原告举证材料、简转普裁定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举证期限为十五日。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3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三号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上海顶机建筑装潢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上海积佳建材有限公司诉你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苏0583民初828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昆山钰立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院受理苏州中源科达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诉你方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苏0583民初764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冯志宇、王晓红:本院受理孙太玉诉你们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2)苏0583民初894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昆山昊酷商务咨询有限公司:本院受理胡传丽与你委托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苏0583民初844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苏州同贵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本院受理杨倩倩诉你方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苏0583民初798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汪春雪、李信海:本院受理刘书智诉汪春雪、李信海、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诲市分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苏0583民初241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陈永、汪裴裴、白磊:本院受理陈知庆、于美玲诉你们教育培训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苏0583民初2431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常熟市三联印染有限公司:本院受理上海赐月纺织科技有限公司与你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苏0583民初1106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雷雪晶:本院受理昆山三迅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与深圳神眼通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仲伟宝、雷雪晶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苏0583民初2265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沈锦芳:本院受理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与你信用卡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苏0585民初3080号民事判决书、上诉须知。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太仓市人民法院
沈舟:本院受理江苏常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江苏省太仓市人民法院
刘贝贝、武进区湖塘索棉电子产品店:本院受理杨玉琴诉被告霍蓓、孙斌、泰康在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众诚汽车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及你们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证据、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审判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9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诉讼服务中心速裁法庭(二)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
孙日升:本院受理李加雨与你运输合同纠纷一案,现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裁定书等材料。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9时15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周市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李松:本院受理张纲与蒋永健、李松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苏0411民初2573号民事判决书、上诉须知。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法院
河南省汇城基础建设有限公司:本院受理新乡市金光实业有限公司诉你方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2)豫0711民初270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
河南省新乡市牧野区人民法院
张征旗、苑高阳:我院受理刘志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对申请人刘志杰的伤残等级进行鉴定,现向你们公告送达司法鉴定通知书,望你们在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司法技术鉴定室,选择受委托鉴定机构事宜,确定现场勘验日期,逾期视为自动放弃鉴定权利,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应由你方承担。我院将委托相关机构进行鉴定。
河南省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法院
  本院于2022年9月21号刊登的杜斌甫一案,原刊登的周口市川汇区黄河路中段棚户区A区1号商住楼2/3商住门面房号有误,现更正为周口市川汇区黄河路中段棚户区A区1#楼从西向东数第2间1一2层商铺(商业网点2)。
河南省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法院
项城市亿嘉置业有限公司:我院受理项城市绿色农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与你(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项城市绿色农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已向我院申请要求对项城市绿色农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续建的亿嘉新城1#、2#、3#、5#、6#、7#、8#、9#、10#、11#、12#楼及地下车库,亿嘉名苑1#、2#、3#、5#、6#、8#、9#楼等楼栋已完工程价款等建设成本进行鉴定。现通知定于2023年1月3日上午10时在本院二楼审判庭质证鉴定材料,于2023年1月4日上午10时在本院一楼服务大厅摇号确定鉴定机构,于2023年1月11日上午10时在涉案工程所在地对鉴定标的物进行实地勘验,于2023年2月14日上午10时在本院一楼北大厅对鉴定初稿进行听证,请你方准时参加(参加质证联系电话:13700820553;参加鉴定联系电话:18336156619),逾期不参加视为放弃相关权利,即时我院将在你方缺席情况下质证、摇号确定鉴定机构、组织勘验、听证,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应由你方承担。
河南省项城市人民法院
项城市亿嘉置业有限公司:我院受理马林与你(公司)、项城市绿色农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我院审理庭已经移送司法技术室对外委托鉴定,移送要求对马林承建的项城市亿嘉新城6号工程造价、7号楼外墙保温及窗户、11号楼、12号楼、3号、5号商铺、地下人防工程,按照合同约定的计算方式评估申请人所实际承建的工程造价。现通知定于2023年1月4日上午9时在本院一楼服务大厅摇号确定鉴定机构,于2023年1月12日上午10时在涉案工程所在地对鉴定标的物进行实地勘验,于2023年2月15日上午10时在本院一楼北大厅对鉴定初稿进行听证,请你方准时参加(参加鉴定联系电话:18336156619),逾期不参加视为放弃相关权利,即时我院将在你方缺席情况下质证、摇号确定鉴定机构、组织勘验、听证,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应由你方承担。
河南省项城市人民法院
张明、四川乐伊尚品牌管理有限公司:原告朱玉珠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向你们公告送达(2022)川0311民初167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送达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自贡市中级人民法院。
四川省自贡市沿滩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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