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1月23日 上一期 下一期
3上一篇  4下一篇  
返回本版列表    点击率:  字体: 放大  默认  缩小  
法学院
13 11/13 10 11 12 > >| PDF版
本版面文章
· 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
· 构建一体化实质出罪机制 推进少捕慎诉慎押的贯彻实施
· 论法人分支机构之行为的法律后果归属
· 须以环境民生论作为价值指引
· 是主动延伸检察职能的创新举措
· 为裁判文书共性说理划定明确边界
· 应灵活采取“审判庭+审判团队”模式


侯志强谈实现环境权的知识产权法保护——
须以环境民生论作为价值指引

( 2022-11-23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法学院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侯志强在《法学》2022年第8期上发表题为《环境权知识产权法保护的理论证成与规范构造》的文章中指出:
  现有的法律路径对环境权保护尚不能完全实现其话语表达初衷,亟须拓展新的规范空间。作为公法化的私法,以知识产权法来保护环境权具有正当性,是实现环境权保护的可选路径。知识产权法生态化转向的迫切性、权义结构的平衡性、所保护利益的特殊性构成了环境权知识产权法保护的现实需求;知识产权与环境权基本属性的契合、价值功能的耦合和逻辑结构的吻合构成了环境权知识产权法保护的法理基础;民法权利体系的开放性和知识产权法规范基础的完备性构成了环境权知识产权法保护的法律基础。实现环境权的知识产权法保护须以环境民生论作为价值指引、以行为规制权利化作为定位规则、以知识产权基本法及其相关法为构造载体。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