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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南检察救助困境儿童

( 2022-11-20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平安中国·窗口
□ 本报记者  周宵鹏
□ 本报通讯员 张玉峰
  
  “谢谢阿姨。”当河北省唐山市丰南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蹲下身来,把一万元救助金交到七岁的小磊手上时,他小声地说。小磊的父母未办理结婚登记,父亲王某某因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零十个月,母亲也已经出走,杳无音信。王某某被判刑后,小磊一时无人照看,陷入困境。在进一步调查中,检察官发现,小磊没有户口不能入学。
  检察机关经多方努力,与王某某户籍所在地黑龙江省海伦市公安机关取得联系,调齐异地办理落户所需的材料邮寄送达海伦警方,成功为小磊办理落户登记。同时,检察机关支持小磊向丰南区法院提出指定临时监护人的诉讼申请,通过法律程序指定小磊的姑姑为其临时监护人,并为小磊办理了司法救助,给付其一万元司法救助金。在检察机关的帮助下,小磊的生活逐渐走上正轨。
  近五年来,丰南区人民检察院积极完善救助机制,拓宽司法救助渠道,用好司法救助政策,全力以赴为人民群众解难题、办实事。截至目前,共提起司法救助52件,实际发放救助金47人次,发放救助金总计32.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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