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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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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中缝 尚晓璐:本院受理原告平顶山市新华区小金星幼教中心诉你与平顶山市新华区阳光雨露幼儿园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监督卡及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事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2022)黔2322民初2374号 杨艳云:本院受理原告杭州中成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诉被告杨艳云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2)黔2322民初2374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届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贵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 贵州省兴仁市人民法院 (2022)苏0311民初7826号 贾伯冶、贾伯余、贾伯明、贾月琴、贾晓林、贾晓东、贾冬梅:本院受理原告贾伯全诉被告贾伯冶、贾伯余、贾伯明、贾月琴、贾月霞、贾晓林、贾晓东、贾冬梅继承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次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2022)豫0402民初3245号 张海生:本院受理原告李飞甫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事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2022)浙0784民初2072号 李学(住浙江省金华市永康市西城街道解放街35号4单元502室),倪珍(住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宾虹西路2088号B区5幢2单元202室),太和县中正房地产有限公司(住所地:安徽省太和县旧县镇政府财政所二楼):本院受理原告卢子亮与被告刘洪喜、李学、倪珍、太和县中正房地产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执行异议之诉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你们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浙0784民初207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浙江省永康市人民法院 (2022)浙0784民初2071号 李学(住浙江省金华市永康市西城街道解放街35号4单元502室),倪珍(住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宾虹西路2088号B区5幢2单元202室),太和县中正房地产有限公司(住所地:安徽省太和县旧县镇政府财政所二楼):本院受理原告卢子亮与被告李远敬、李学、倪珍、太和县中正房地产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执行异议之诉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你们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浙0784民初207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浙江省永康市人民法院 (2022)浙0784民初1976号 李学(住浙江省金华市永康市西城街道解放街35号4单元502室),倪珍(住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宾虹西路2088号B区5幢2单元202室),太和县中正房地产有限公司(住所地:安徽省太和县旧县镇政府财政所二楼):本院受理原告卢子亮与被告李伟、李学、倪珍、太和县中正房地产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执行异议之诉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你们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浙0784民初197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浙江省永康市人民法院 (2022)浙0784民初1975号 李学(住浙江省金华市永康市西城街道解放街35号4单元502室),倪珍(住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宾虹西路2088号B区5幢2单元202室),太和县中正房地产有限公司(住所地:安徽省太和县旧县镇政府财政所二楼):本院受理原告卢子亮与被告徐伟、李学、倪珍、太和县中正房地产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执行异议之诉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你们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浙0784民初197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浙江省永康市人民法院 (2022)浙0784民初1886号 李学(住浙江省金华市永康市西城街道解放街35号4单元502室),倪珍(住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宾虹西路2088号B区5幢2单元202室),太和县中正房地产有限公司(住所地:安徽省太和县旧县镇政府财政所二楼):本院受理原告卢子亮与被告王士宾、李学、倪珍、太和县中正房地产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执行异议之诉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你们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浙0784民初188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浙江省永康市人民法院 (2022)浙0784民初1440号 李学(住浙江省金华市永康市西城街道解放街35号4单元502室),倪珍(住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宾虹西路2088号B区5幢2单元202室),太和县中正房地产有限公司(住所地:安徽省太和县旧县镇政府财政所二楼):本院受理原告卢子亮与被告耿福真、李学、倪珍、太和县中正房地产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执行异议之诉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你们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浙0784民初144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浙江省永康市人民法院 冯健博、张艳辉:本院受理石家庄旭成汽车贸易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你们为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2) 冀0121执580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被执行人财产申报表、限制消费令、纳入失信告知书、冻结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限你自公告期满后3日内自动履行法律文书确定义务。逾期不履行,本院的扣划裁定书、失信决定书即行随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第34日开始计算公告期限,再经过30日视为送达。 河北省井陉县人民法院 海南幸福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本委受理郑天炳、吴丹与你司劳动争议案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司公告送达澄劳人仲裁字【2022】第118号、第119号仲裁裁决书。自公告之日起15日内来本委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澄迈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逾期本裁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澄迈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海南慧江日安运输有限公司:本委受理王义与你司劳动争议案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司公告送达澄劳人仲裁字【2022】第140号仲裁裁决书。自公告之日起15日内来本委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澄迈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逾期本裁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澄迈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武汉自由人科技有限公司:本委已受理王小建、吴磊、钟礼强、孔江、陈明、王盼、徐帅诉你公司劳动争议案件,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武劳人仲东办案字〔2022〕6387号、6388号、6389号、6390号、6391号、6392号、6393号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和证据副本、应申请通知书、仲裁庭组成情况通知书及开庭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定于2022年12月30日9时10分在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新大道777号光谷公共服务中心1号楼3楼3069室开庭审理。请准时参加庭审,否则将依法缺席裁决。领取裁决书的期限为闭庭后30日内,逾期不领视为送达。 武汉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北京京邦达贸易有限公司武汉汉阳分公司、湖北京邦达供应链科技有限公司、江苏京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本委受理徐浩诉你公司劳动争议案件,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武劳人仲东办案字〔2022〕6020号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和证据副本、应申请通知书、仲裁庭组成情况通知书及开庭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定于2022年12月16日9时在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新大道770号光谷科技大厦B座2楼仲裁庭开庭审理。请准时参加庭审,否则将依法缺席裁决。领取裁决书的期限为闭庭后30日内,逾期不领视为送达。 武汉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喜为餐饮店、武汉吾喜记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本委受理秦波诉你公司劳动争议案件,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武劳人仲东办案字〔2022〕5997号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和证据副本、应申请通知书、仲裁庭组成情况通知书及开庭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定于2022年12月16日9时在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新大道770号光谷科技大厦B座2楼仲裁庭开庭审理。请准时参加庭审,否则将依法缺席裁决。领取裁决书的期限为闭庭后30日内,逾期不领视为送达。 武汉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芜湖市海杰金属研磨有限责任公司:本委受理王小多诉你方劳动争议案件,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武劳人仲东办案字〔2022〕6311号应申请通知书、开庭通知书、仲裁申请书及证据副本,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定于2023年1月11日9时10分在武汉市高新大道777号光谷公共服务中心1号楼3楼3069室劳动仲裁庭开庭审理。请准时参加庭审,否则将依法缺席裁决。领取裁决书的期限为闭庭后30日内,逾期不领视为送达。 武汉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四川方胜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武汉新希望置业有限公司、北京外企人力资源服务湖北有限公司:本委受理任元元诉你公司劳动争议案件,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武劳人仲东办案字〔2022〕6100号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和证据副本、应申请通知书、仲裁庭组成情况通知书及开庭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定于2022年12月23日9时在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新大道770号光谷科技大厦B座2楼仲裁庭开庭审理。请准时参加庭审,否则将依法缺席裁决。领取裁决书的期限为闭庭后30日内,逾期不领视为送达。 武汉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武汉彤泽运输有限公司:本委受理苏维诉你方劳动争议案件,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武劳人仲东办案字〔2022〕6196号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和证据副本、应申请通知书、仲裁庭组成情况通知书及开庭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定于2022年12月20日9时在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新大道770号光谷科技大厦B座2楼仲裁庭开庭审理。请准时参加庭审,否则将依法缺席裁决。领取裁决书的期限为闭庭后30日内,逾期不领视为送达。 武汉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武汉轻轻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本委受理曾宪洪诉你方劳动争议案件,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武劳人仲东办案字〔2022〕5430号应申请通知书、开庭通知书、仲裁申请书及证据副本,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定于2023年1月11日10时30分在武汉市高新大道777号光谷公共服务中心1号楼3楼3069室劳动仲裁庭开庭审理。请准时参加庭审,否则将依法缺席裁决。领取裁决书的期限为闭庭后30日内,逾期不领视为送达。 武汉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为华天成科技有限公司、武汉元丰工业投资有限公司:本委受理丁春艳、李斯宁、施茂胜诉你公司劳动争议案件,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武劳人仲东办案字〔2022〕6214号、6215号、6216号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和证据副本、应申请通知书、仲裁庭组成情况通知书及开庭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定于2022年12月21日9时在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新大道777号光谷公共服务中心1号楼3楼仲裁庭开庭审理。请准时参加庭审,否则将依法缺席裁决。领取裁决书的期限为闭庭后30日内,逾期不领视为送达。 武汉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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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11-16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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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中缝 尚晓璐:本院受理原告平顶山市新华区小金星幼教中心诉你与平顶山市新华区阳光雨露幼儿园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监督卡及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事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2022)黔2322民初2374号 杨艳云:本院受理原告杭州中成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诉被告杨艳云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2)黔2322民初2374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届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贵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 贵州省兴仁市人民法院 (2022)苏0311民初7826号 贾伯冶、贾伯余、贾伯明、贾月琴、贾晓林、贾晓东、贾冬梅:本院受理原告贾伯全诉被告贾伯冶、贾伯余、贾伯明、贾月琴、贾月霞、贾晓林、贾晓东、贾冬梅继承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次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2022)豫0402民初3245号 张海生:本院受理原告李飞甫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事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2022)浙0784民初2072号 李学(住浙江省金华市永康市西城街道解放街35号4单元502室),倪珍(住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宾虹西路2088号B区5幢2单元202室),太和县中正房地产有限公司(住所地:安徽省太和县旧县镇政府财政所二楼):本院受理原告卢子亮与被告刘洪喜、李学、倪珍、太和县中正房地产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执行异议之诉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你们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浙0784民初207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浙江省永康市人民法院 (2022)浙0784民初2071号 李学(住浙江省金华市永康市西城街道解放街35号4单元502室),倪珍(住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宾虹西路2088号B区5幢2单元202室),太和县中正房地产有限公司(住所地:安徽省太和县旧县镇政府财政所二楼):本院受理原告卢子亮与被告李远敬、李学、倪珍、太和县中正房地产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执行异议之诉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你们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浙0784民初207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浙江省永康市人民法院 (2022)浙0784民初1976号 李学(住浙江省金华市永康市西城街道解放街35号4单元502室),倪珍(住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宾虹西路2088号B区5幢2单元202室),太和县中正房地产有限公司(住所地:安徽省太和县旧县镇政府财政所二楼):本院受理原告卢子亮与被告李伟、李学、倪珍、太和县中正房地产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执行异议之诉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你们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浙0784民初197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浙江省永康市人民法院 (2022)浙0784民初1975号 李学(住浙江省金华市永康市西城街道解放街35号4单元502室),倪珍(住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宾虹西路2088号B区5幢2单元202室),太和县中正房地产有限公司(住所地:安徽省太和县旧县镇政府财政所二楼):本院受理原告卢子亮与被告徐伟、李学、倪珍、太和县中正房地产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执行异议之诉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你们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浙0784民初197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浙江省永康市人民法院 (2022)浙0784民初1886号 李学(住浙江省金华市永康市西城街道解放街35号4单元502室),倪珍(住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宾虹西路2088号B区5幢2单元202室),太和县中正房地产有限公司(住所地:安徽省太和县旧县镇政府财政所二楼):本院受理原告卢子亮与被告王士宾、李学、倪珍、太和县中正房地产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执行异议之诉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你们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浙0784民初188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浙江省永康市人民法院 (2022)浙0784民初1440号 李学(住浙江省金华市永康市西城街道解放街35号4单元502室),倪珍(住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宾虹西路2088号B区5幢2单元202室),太和县中正房地产有限公司(住所地:安徽省太和县旧县镇政府财政所二楼):本院受理原告卢子亮与被告耿福真、李学、倪珍、太和县中正房地产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执行异议之诉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你们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浙0784民初144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浙江省永康市人民法院 冯健博、张艳辉:本院受理石家庄旭成汽车贸易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你们为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2) 冀0121执580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被执行人财产申报表、限制消费令、纳入失信告知书、冻结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限你自公告期满后3日内自动履行法律文书确定义务。逾期不履行,本院的扣划裁定书、失信决定书即行随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第34日开始计算公告期限,再经过30日视为送达。 河北省井陉县人民法院 海南幸福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本委受理郑天炳、吴丹与你司劳动争议案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司公告送达澄劳人仲裁字【2022】第118号、第119号仲裁裁决书。自公告之日起15日内来本委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澄迈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逾期本裁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澄迈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海南慧江日安运输有限公司:本委受理王义与你司劳动争议案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司公告送达澄劳人仲裁字【2022】第140号仲裁裁决书。自公告之日起15日内来本委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澄迈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逾期本裁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澄迈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武汉自由人科技有限公司:本委已受理王小建、吴磊、钟礼强、孔江、陈明、王盼、徐帅诉你公司劳动争议案件,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武劳人仲东办案字〔2022〕6387号、6388号、6389号、6390号、6391号、6392号、6393号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和证据副本、应申请通知书、仲裁庭组成情况通知书及开庭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定于2022年12月30日9时10分在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新大道777号光谷公共服务中心1号楼3楼3069室开庭审理。请准时参加庭审,否则将依法缺席裁决。领取裁决书的期限为闭庭后30日内,逾期不领视为送达。 武汉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北京京邦达贸易有限公司武汉汉阳分公司、湖北京邦达供应链科技有限公司、江苏京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本委受理徐浩诉你公司劳动争议案件,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武劳人仲东办案字〔2022〕6020号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和证据副本、应申请通知书、仲裁庭组成情况通知书及开庭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定于2022年12月16日9时在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新大道770号光谷科技大厦B座2楼仲裁庭开庭审理。请准时参加庭审,否则将依法缺席裁决。领取裁决书的期限为闭庭后30日内,逾期不领视为送达。 武汉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喜为餐饮店、武汉吾喜记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本委受理秦波诉你公司劳动争议案件,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武劳人仲东办案字〔2022〕5997号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和证据副本、应申请通知书、仲裁庭组成情况通知书及开庭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定于2022年12月16日9时在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新大道770号光谷科技大厦B座2楼仲裁庭开庭审理。请准时参加庭审,否则将依法缺席裁决。领取裁决书的期限为闭庭后30日内,逾期不领视为送达。 武汉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芜湖市海杰金属研磨有限责任公司:本委受理王小多诉你方劳动争议案件,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武劳人仲东办案字〔2022〕6311号应申请通知书、开庭通知书、仲裁申请书及证据副本,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定于2023年1月11日9时10分在武汉市高新大道777号光谷公共服务中心1号楼3楼3069室劳动仲裁庭开庭审理。请准时参加庭审,否则将依法缺席裁决。领取裁决书的期限为闭庭后30日内,逾期不领视为送达。 武汉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四川方胜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武汉新希望置业有限公司、北京外企人力资源服务湖北有限公司:本委受理任元元诉你公司劳动争议案件,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武劳人仲东办案字〔2022〕6100号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和证据副本、应申请通知书、仲裁庭组成情况通知书及开庭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定于2022年12月23日9时在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新大道770号光谷科技大厦B座2楼仲裁庭开庭审理。请准时参加庭审,否则将依法缺席裁决。领取裁决书的期限为闭庭后30日内,逾期不领视为送达。 武汉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武汉彤泽运输有限公司:本委受理苏维诉你方劳动争议案件,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武劳人仲东办案字〔2022〕6196号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和证据副本、应申请通知书、仲裁庭组成情况通知书及开庭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定于2022年12月20日9时在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新大道770号光谷科技大厦B座2楼仲裁庭开庭审理。请准时参加庭审,否则将依法缺席裁决。领取裁决书的期限为闭庭后30日内,逾期不领视为送达。 武汉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武汉轻轻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本委受理曾宪洪诉你方劳动争议案件,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武劳人仲东办案字〔2022〕5430号应申请通知书、开庭通知书、仲裁申请书及证据副本,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定于2023年1月11日10时30分在武汉市高新大道777号光谷公共服务中心1号楼3楼3069室劳动仲裁庭开庭审理。请准时参加庭审,否则将依法缺席裁决。领取裁决书的期限为闭庭后30日内,逾期不领视为送达。 武汉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为华天成科技有限公司、武汉元丰工业投资有限公司:本委受理丁春艳、李斯宁、施茂胜诉你公司劳动争议案件,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武劳人仲东办案字〔2022〕6214号、6215号、6216号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和证据副本、应申请通知书、仲裁庭组成情况通知书及开庭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定于2022年12月21日9时在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新大道777号光谷公共服务中心1号楼3楼仲裁庭开庭审理。请准时参加庭审,否则将依法缺席裁决。领取裁决书的期限为闭庭后30日内,逾期不领视为送达。 武汉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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