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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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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志远天程商贸有限公司、天津福禄亨通商贸有限公司、北京新创振威科技有限公司、潍坊市西诺商贸有限公司、陕西嘉特科技有限公司、宁波旭程贸易有限公司、北京金佳伟业信息咨询有限公司、陕西华秦土地复垦整理工程有限公司、领锐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四川信托·融安1号、2号、3号、4号、5号、6号、8号单一资金信托于2020年7月20日终止,以上7笔信托项下信托财产已经以现状方式分配给了信托受益人泰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向泰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义务。 泰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上述信托财产的受益人及所有权人,现公告通知各债务人及担保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泰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义务。若债务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发生包括但不限于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等情形,由相关承债主体、清算主体代为履行义务或承担清算责任。 特此公告。 泰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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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现状分配通知暨债务催收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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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11-15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综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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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志远天程商贸有限公司、天津福禄亨通商贸有限公司、北京新创振威科技有限公司、潍坊市西诺商贸有限公司、陕西嘉特科技有限公司、宁波旭程贸易有限公司、北京金佳伟业信息咨询有限公司、陕西华秦土地复垦整理工程有限公司、领锐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四川信托·融安1号、2号、3号、4号、5号、6号、8号单一资金信托于2020年7月20日终止,以上7笔信托项下信托财产已经以现状方式分配给了信托受益人泰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向泰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义务。 泰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上述信托财产的受益人及所有权人,现公告通知各债务人及担保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泰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义务。若债务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发生包括但不限于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等情形,由相关承债主体、清算主体代为履行义务或承担清算责任。 特此公告。 泰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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