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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援力量点亮群众幸福之灯

( 2022-11-03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公共法律服务
  □ 本报记者 鲍静

  “妈妈,求求您,我不回去。”
  “请你们帮帮我的女儿吧。”
  9月19日早晨,一对母女的哭诉声打破了青海省黄南藏族自治州泽库县法律援助中心的宁静,工作人员放下手里的工作、停下忙碌的脚步,快速引导母女前往调解室了解情况。
  为尽快安抚母女的情绪,解决她们的疑难问题,法律援助中心通过研判,指派律师蔡军办理此案。
  蔡军,北京国澜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今年7月参加了“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来到泽库县开展法律援助工作,为受援地困难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积极参与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将法律知识送到千家万户。
  接到指派后,蔡军一边耐心地安抚母女的情绪,一边仔细询问事情发生的经过。
  经过数小时的沟通,蔡军了解到,娘某某因感情不和与丈夫离婚,两人商定每人抚养一个孩子,小女儿跟爸爸一起生活。小女儿今年七岁半,已经到了上学的年纪,孩子的爸爸却迟迟未让她上学,时常让她一个人在家,吃不饱饭的情况时有发生。为了摆脱这种生活,小女儿趁爸爸不在家时偷偷溜出来找妈妈。途中孩子担心在野外遇到狼狗袭击,小小的手里紧紧攥着两块石头防身,走了数小时后,终于到了妈妈家,一头扎进了妈妈的怀里。为了要回孩子的抚养权,娘某某在一年多的时间里多次与前夫协商,但前夫始终不同意,数次到娘某某家中抢夺孩子,双方矛盾一度激化。无奈,娘某某来到法律援助中心申请帮助,想要回孩子的抚养权。
  为了给小女孩提供一个健康快乐的成长环境,蔡军在两家人之间进行劝解,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从亲情和法律的角度耐心地做孩子爸爸的思想工作。经过多次沟通协调,并充分征求小女孩的意见后,男方同意变更抚养权,并签下协议书。
  在确定孩子抚养权变更后,蔡军与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驱车70公里到达麦秀镇,帮助两家人一起解决小女孩上学及户籍问题。为了让小女孩安心学习,蔡军和法律援助中心主任自费为她购买了生活和学习用品。
  小女孩告诉蔡军,自己要勤奋学习,长大后要做一名像蔡伯伯一样的人,热心帮助困难群众,点亮他们内心的希望。
  临走时,母女两人激动不已,嘴里不停说着“瓜真切”(藏语,意为“谢谢”)。
  “夫妻感情破裂,最大的受害者是孩子,但作为父母,有义务让孩子在爱的氛围中成长。针对此类案件,我们坚持调诉结合、调解优先的原则,注重用柔性思维解决纠纷,从子女身心健康成长、保障合法权益的角度出发,尊重子女的真实意愿,努力做到法中有情,融情于法,切实践行法援为民的承诺。”蔡军告诉《法治日报》记者。
  蔡军说:“保护未成年人权益涉及方方面面,对其成长影响重大,甚至决定其一生的健康和幸福,应当投入更多社会力量,建立紧密衔接、操作性强的保护制度,防止未成年人面临无处求助、无人关心的困境。今后,我将继续关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为受援地困难群众做好法律服务,不断宣传法律知识,争取让每一个受援人都能感受到法律的温暖,自觉养成学法、懂法、守法、用法的良好习惯。”
  短短两个多月的时间,蔡军克服高原反应,在不断适应新环境的同时为受援地群众作出积极贡献。
  8月1日,泽库县法律援助中心接到18名牧民就买卖合同纠纷案提出求助,涉案资金达121万元,中心指派蔡军办理此案。
  蔡军通过实地走访、调查、查看卷宗等了解案件情况,经过与双方当事人的多次沟通,建议他们以调解的方式解决纠纷,最终达成调解协议,案件以调解方式圆满结案,赢得了18名受援人的高度称赞。
  群众事无小事,每天忙着办理各类案件的蔡军,面对疫情主动请缨,冲在最前面,向群众发放防疫宣传手册、解答群众法律疑问、督促群众参加核酸检测,用实际行动践行“人民律师为人民”的职业精神,体现了用心用情助力疫情防控的责任与担当,为志愿律师树立了良好形象。
  蔡军认为,一名好的律师,必须要切实维护好群众的合法权益,使群众真切感受到法律的温暖。他是这么说的,也在用实际行动践行担当作为、服务群众的初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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