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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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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政治和法律教研部周佑勇在《东方法学》2022年第4期上发表题为《监察权结构的再平衡——进一步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法治逻辑》的文章中指出: 现代法治经验表明,监督的本质不是分权,而是权力博弈。基于权力博弈逻辑,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塑造了集高效、权威和强功能于一体的监察权,确立了监察权在与被监督的公权力博弈中的优势地位,这对于构建高阶独立的复合性监察权具有极其重要的积极意义。进一步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应以监察权结构的再平衡为着力点,在价值理念上强化人权保障,以平衡前期改革偏重高效反腐的价值倾斜,在职权功能上完善监察权的再监督、有效问责与动态运行机制,以平衡监察与司法、执法的配合制约关系,从而实现从规则之治走向良法善治,促进监察法治的层次进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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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佑勇谈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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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以监察权结构的再平衡为着力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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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10-26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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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政治和法律教研部周佑勇在《东方法学》2022年第4期上发表题为《监察权结构的再平衡——进一步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法治逻辑》的文章中指出: 现代法治经验表明,监督的本质不是分权,而是权力博弈。基于权力博弈逻辑,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塑造了集高效、权威和强功能于一体的监察权,确立了监察权在与被监督的公权力博弈中的优势地位,这对于构建高阶独立的复合性监察权具有极其重要的积极意义。进一步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应以监察权结构的再平衡为着力点,在价值理念上强化人权保障,以平衡前期改革偏重高效反腐的价值倾斜,在职权功能上完善监察权的再监督、有效问责与动态运行机制,以平衡监察与司法、执法的配合制约关系,从而实现从规则之治走向良法善治,促进监察法治的层次进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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