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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视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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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赵红旗 文/图
近日,在河南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上,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穆为民在作环境保护法执法检查报告时说,全省各级各部门严格落实各项规定,加大污染防治力度,强化环保监管执法,污染防治攻坚战取得阶段性成果,生态环境实现明显改善。 全方位多领域开展检查 据穆为民介绍,河南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紧扣法律规定,紧盯环境问题,全方位、多领域开展检查,共召开5次市县政府部门汇报会、5次五级人大代表座谈会、5次企业负责人和群众代表座谈会,现场检查产业园区、工矿企业、施工项目、河湖断面等100多个点位,实地暗访排污企业、建筑工地、污水处理厂、垃圾填埋场等30多个点位,发放并收回法律知识测试试卷200余份。 河南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委托各省辖市人大常委会和济源示范区人大工委在本行政区域内开展环境保护法执法检查,并将执法检查情况报省人大常委会。同时,听取生态环境、自然资源等12个省直相关部门的情况汇报,基本了解了环境保护法在全省的贯彻实施情况。 执法检查组认为,全省保护生态环境的责任担当更加坚定。省委、省政府坚决扛稳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成立由省委书记、省长任主任的省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设立由分管副省长任组长的污染防治工作专班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专班,连续6年组织开展由多位省级领导分别带队的环境保护专项督察。省委、省政府及时制定《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环境保护职责》《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进一步落实最严格生态环境保护责任的决定》等监管制度,明确政府部门职责,压实各级领导责任。 环保法律制度得到严格落实 河南省政府及有关部门严格落实环保法律制度规定,坚持依靠法治保护生态环境。省政府每年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上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将环境保护作为一项重要内容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落实关于加大环保资金投入的规定。2018年至2021年,全省共投入生态环保资金1609亿元,其中,省财政投入881亿元。 河南省环境部门先后制定了工业炉窑、铝工业、合成氨等27项严于国家标准的地方排污标准,将全省17.4万个固定污染源纳入排污管理范围;落实环境保护法第十七条关于健全环境监测制度的规定,空气质量监测已实现省、市、县、乡全覆盖,地表水质量监测已实现全省重要河湖全覆盖,土壤质量监测已布设监测点位1306个。2017年至2021年,全省各市因环境质量下降而支付补偿金16.7亿元,因环境质量改善而得到补偿金18.2亿元。 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深入推进 河南省紧紧抓住控煤、控排、控车、控油、控尘等大气污染关键环节,靶向精准防治大气污染。煤炭消费量逐步减少,2020年比2015年下降17.5%;工业污染治理力度持续加大,2018年污染防治攻坚战以来,累计搬迁改造城市建成区内重污染工业企业157家;淘汰不达标排放车辆步伐不断加快,2020年以来,累计淘汰不达标柴油货车21.8万辆。 “十三五”以来,全省新增日污水处理能力373万立方米,新增污水配套管网7808公里,水污染处理设施持续完善;关闭丹江口库区工矿企业200多家,封堵入河排污口430余个,南水北调饮用水水源地得到有效保护;省辖市建成区144处黑臭水体全部得到整治,县城179处黑臭水体已完成排污口治理,城市黑臭水体基本消除;整治河湖问题8000余个,依法规范黄河岸线利用项目148个,河湖“清四乱”行动取得显著成效。 环境违法行为受到严厉打击 2015年以来,河南省生态环境部门先后组织52个专项执法检查,检查企业93万余家(次),共办理行政处罚案件5.9万余件,其中,按日连续处罚案件245件,限产停产案件708件,共罚款34.37亿元。同时,办理查封扣押案件3826件,移送行政拘留案件2343件,移送涉嫌环境犯罪案件513件。2018年以来,全省公安机关通过持续开展打击环境犯罪“雷霆行动”,共立案侦办环境犯罪案件1.23万件,破案1.04万件;全省检察机关充分发挥刑事检察职能,共批准逮捕污染环境犯罪案件2432件3711人,提起公诉10734件16926人,有效震慑了环境违法行为。 “我们明显感觉到,近年来,我省的天越来越蓝了,山越来越绿了,水越来越清了,土越来越净了,生态环境越来越美了。”穆为民说,全省大气环境质量显著改善,2021年,全省优良天数达256天,超出国家目标30天,比2015年增加了56天;有15个县(市)的PM2.5浓度达到国家空气质量二级标准(35微克/立方米以下)。 重点领域污染问题仍然存在 穆为民坦言,从检查情况看,法律贯彻落实还有不到位的地方,重点领域污染问题仍然存在,生态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任务依然艰巨。 一些地方和部门履行环境保护法定责任还不够有力有效,保护生态环境的战略定力还不够牢固,对污染防治的艰巨性、长期性、复杂性认识不足,统筹推进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的能力还不够强;个别地方防治污染措施不够有力,个别年度环保目标没有完成;一些企业法治意识淡薄,防治污染的主动性不强,甚至存在非法超排偷排现象。 “群众身边的一些污染问题没有引起重视,噪声污染日益严重。”穆为民说,今年上半年,全省因噪声扰民的报警电话就有5万多起;全省“12369”环保热线受理噪声污染投诉9771件(次),占全国噪声污染举报总量的11.7%,位居全国第二位。 河南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建议,要加大环保法律的宣传力度,持续推进环保法律进学校、进社区、进农村、进企业,不断增强全社会保护环境的法治意识。严格落实排污许可制度、排污信息公开制度等法律制度,切实做到依法排污、依证排污,使排污企业受到社会监督。严格规范环保执法,加大环保执法力度,强化部门联动执法。结合全省实际,加快出台支持环境保护、推动绿色发展的综合性政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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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开展环境保护法执法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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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推动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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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10-25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人大视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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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各级各部门严格落实各项规定,加大污染防治力度,强化环保监管执法,污染防治攻坚战取得阶段性成果,生态环境实现明显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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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赵红旗 文/图
近日,在河南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上,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穆为民在作环境保护法执法检查报告时说,全省各级各部门严格落实各项规定,加大污染防治力度,强化环保监管执法,污染防治攻坚战取得阶段性成果,生态环境实现明显改善。 全方位多领域开展检查 据穆为民介绍,河南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紧扣法律规定,紧盯环境问题,全方位、多领域开展检查,共召开5次市县政府部门汇报会、5次五级人大代表座谈会、5次企业负责人和群众代表座谈会,现场检查产业园区、工矿企业、施工项目、河湖断面等100多个点位,实地暗访排污企业、建筑工地、污水处理厂、垃圾填埋场等30多个点位,发放并收回法律知识测试试卷200余份。 河南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委托各省辖市人大常委会和济源示范区人大工委在本行政区域内开展环境保护法执法检查,并将执法检查情况报省人大常委会。同时,听取生态环境、自然资源等12个省直相关部门的情况汇报,基本了解了环境保护法在全省的贯彻实施情况。 执法检查组认为,全省保护生态环境的责任担当更加坚定。省委、省政府坚决扛稳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成立由省委书记、省长任主任的省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设立由分管副省长任组长的污染防治工作专班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专班,连续6年组织开展由多位省级领导分别带队的环境保护专项督察。省委、省政府及时制定《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环境保护职责》《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进一步落实最严格生态环境保护责任的决定》等监管制度,明确政府部门职责,压实各级领导责任。 环保法律制度得到严格落实 河南省政府及有关部门严格落实环保法律制度规定,坚持依靠法治保护生态环境。省政府每年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上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将环境保护作为一项重要内容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落实关于加大环保资金投入的规定。2018年至2021年,全省共投入生态环保资金1609亿元,其中,省财政投入881亿元。 河南省环境部门先后制定了工业炉窑、铝工业、合成氨等27项严于国家标准的地方排污标准,将全省17.4万个固定污染源纳入排污管理范围;落实环境保护法第十七条关于健全环境监测制度的规定,空气质量监测已实现省、市、县、乡全覆盖,地表水质量监测已实现全省重要河湖全覆盖,土壤质量监测已布设监测点位1306个。2017年至2021年,全省各市因环境质量下降而支付补偿金16.7亿元,因环境质量改善而得到补偿金18.2亿元。 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深入推进 河南省紧紧抓住控煤、控排、控车、控油、控尘等大气污染关键环节,靶向精准防治大气污染。煤炭消费量逐步减少,2020年比2015年下降17.5%;工业污染治理力度持续加大,2018年污染防治攻坚战以来,累计搬迁改造城市建成区内重污染工业企业157家;淘汰不达标排放车辆步伐不断加快,2020年以来,累计淘汰不达标柴油货车21.8万辆。 “十三五”以来,全省新增日污水处理能力373万立方米,新增污水配套管网7808公里,水污染处理设施持续完善;关闭丹江口库区工矿企业200多家,封堵入河排污口430余个,南水北调饮用水水源地得到有效保护;省辖市建成区144处黑臭水体全部得到整治,县城179处黑臭水体已完成排污口治理,城市黑臭水体基本消除;整治河湖问题8000余个,依法规范黄河岸线利用项目148个,河湖“清四乱”行动取得显著成效。 环境违法行为受到严厉打击 2015年以来,河南省生态环境部门先后组织52个专项执法检查,检查企业93万余家(次),共办理行政处罚案件5.9万余件,其中,按日连续处罚案件245件,限产停产案件708件,共罚款34.37亿元。同时,办理查封扣押案件3826件,移送行政拘留案件2343件,移送涉嫌环境犯罪案件513件。2018年以来,全省公安机关通过持续开展打击环境犯罪“雷霆行动”,共立案侦办环境犯罪案件1.23万件,破案1.04万件;全省检察机关充分发挥刑事检察职能,共批准逮捕污染环境犯罪案件2432件3711人,提起公诉10734件16926人,有效震慑了环境违法行为。 “我们明显感觉到,近年来,我省的天越来越蓝了,山越来越绿了,水越来越清了,土越来越净了,生态环境越来越美了。”穆为民说,全省大气环境质量显著改善,2021年,全省优良天数达256天,超出国家目标30天,比2015年增加了56天;有15个县(市)的PM2.5浓度达到国家空气质量二级标准(35微克/立方米以下)。 重点领域污染问题仍然存在 穆为民坦言,从检查情况看,法律贯彻落实还有不到位的地方,重点领域污染问题仍然存在,生态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任务依然艰巨。 一些地方和部门履行环境保护法定责任还不够有力有效,保护生态环境的战略定力还不够牢固,对污染防治的艰巨性、长期性、复杂性认识不足,统筹推进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的能力还不够强;个别地方防治污染措施不够有力,个别年度环保目标没有完成;一些企业法治意识淡薄,防治污染的主动性不强,甚至存在非法超排偷排现象。 “群众身边的一些污染问题没有引起重视,噪声污染日益严重。”穆为民说,今年上半年,全省因噪声扰民的报警电话就有5万多起;全省“12369”环保热线受理噪声污染投诉9771件(次),占全国噪声污染举报总量的11.7%,位居全国第二位。 河南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建议,要加大环保法律的宣传力度,持续推进环保法律进学校、进社区、进农村、进企业,不断增强全社会保护环境的法治意识。严格落实排污许可制度、排污信息公开制度等法律制度,切实做到依法排污、依证排污,使排污企业受到社会监督。严格规范环保执法,加大环保执法力度,强化部门联动执法。结合全省实际,加快出台支持环境保护、推动绿色发展的综合性政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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