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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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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丁国锋 为充分发挥审判机关、高等院校以及新型智库的各自优势,促进司法实践、理论研究、决策咨询、舆论引导和法治人才队伍建设融合发展,推动江苏法治现代化建设,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与南京师范大学于10月13日签署战略合作协议。仪式由南京师范大学党委副书记贲国栋主持。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夏道虎,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郑立新,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李玉生,省高级人民法院一级高级法官马荣,南京师范大学党委书记王成斌,南京师范大学校长华桂宏,中国法治现代化研究院院长公丕祥,南京师范大学纪委书记周欣以及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和南京师范大学等相关部门五十余人出席活动。 王成斌对江苏高院给予的支持和信任表示由衷的感谢,并表示南京师范大学将全力推进战略合作各项工作,在人员编制、经费保障、管理服务等方面,为法学学科和中国法治现代化研究院提供充分的支撑,在政策制定和资源配置等方面给予必要的倾斜,全力保障战略合作的顺利开展和预期目标的圆满实现。 夏道虎在讲话中指出,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按照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多元合作、共同发展的协作原则,深入开展交流对接,充分发挥合作效能,为加快更高水平法治江苏建设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他表示,期待通过双方战略合作,共同培养更多法治人才、共同推进法治理论创新、共同打造合作共建典范,携手推进法学研究、法学教育、法治实践深度融合,共同为建设更高水平法治江苏、平安江苏,服务江苏省担起“勇挑大梁”重大责任,更好“扛起新使命、谱写新篇章”,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据悉,战略合作协议涉及南京师范大学法学学科建设、科学研究、人才交流、咨政服务等多项合作内容,包括建立专家咨询制度、法治数据共享机制、司法案例研究平台、高学历学位教育基地、法律实习工作站等二十余项具体措施,开拓了双方合作共建的广度和深度,适应了法学一流学科建设、新型法治智库建设的内在规律,服务于中国式法治现代化新道路的伟大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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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高院与南京师范大学 签署战略合作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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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10-19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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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丁国锋 为充分发挥审判机关、高等院校以及新型智库的各自优势,促进司法实践、理论研究、决策咨询、舆论引导和法治人才队伍建设融合发展,推动江苏法治现代化建设,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与南京师范大学于10月13日签署战略合作协议。仪式由南京师范大学党委副书记贲国栋主持。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夏道虎,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郑立新,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李玉生,省高级人民法院一级高级法官马荣,南京师范大学党委书记王成斌,南京师范大学校长华桂宏,中国法治现代化研究院院长公丕祥,南京师范大学纪委书记周欣以及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和南京师范大学等相关部门五十余人出席活动。 王成斌对江苏高院给予的支持和信任表示由衷的感谢,并表示南京师范大学将全力推进战略合作各项工作,在人员编制、经费保障、管理服务等方面,为法学学科和中国法治现代化研究院提供充分的支撑,在政策制定和资源配置等方面给予必要的倾斜,全力保障战略合作的顺利开展和预期目标的圆满实现。 夏道虎在讲话中指出,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按照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多元合作、共同发展的协作原则,深入开展交流对接,充分发挥合作效能,为加快更高水平法治江苏建设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他表示,期待通过双方战略合作,共同培养更多法治人才、共同推进法治理论创新、共同打造合作共建典范,携手推进法学研究、法学教育、法治实践深度融合,共同为建设更高水平法治江苏、平安江苏,服务江苏省担起“勇挑大梁”重大责任,更好“扛起新使命、谱写新篇章”,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据悉,战略合作协议涉及南京师范大学法学学科建设、科学研究、人才交流、咨政服务等多项合作内容,包括建立专家咨询制度、法治数据共享机制、司法案例研究平台、高学历学位教育基地、法律实习工作站等二十余项具体措施,开拓了双方合作共建的广度和深度,适应了法学一流学科建设、新型法治智库建设的内在规律,服务于中国式法治现代化新道路的伟大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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