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09月20日 上一期 下一期
3上一篇  4下一篇  
返回本版列表    点击率:  字体: 放大  默认  缩小  
地方新闻
13 10/13 9 10 11 > >| PDF版
本版面文章
· “小案子”服务“大民生”
· 湘潭检察公益诉讼促高速公路周边治理到位
· 为优化营商环境按下司法“快进键”
· 新疆沙湾市检察院积极开展涉案企业合规整改工作
· “信访代理员”为群众解忧
· 推进诉源治理工作纵深开展
· 海南法院审结首例知产纠纷行政调解协议司法确认案件
· 图片新闻

深圳龙岗法院:
推进诉源治理工作纵深开展

( 2022-09-20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地方新闻
  本报讯 记者唐荣 见习记者李文茜 通讯员张建国 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近日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诉源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诉源治理工作再统筹、再完善、再发力,多举措构建标准化、规范化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体系,完善“全领域、全覆盖、全流程”诉源治理工作机制,推进诉源治理工作纵深开展。
  《意见》要求,健全诉调对接中心、人民法庭、“无讼社区”三大工作平台,明确诉调对接中心是全院诉源治理的统筹协调部门,负责与区委、区政府及调解组织的多元解纷工作对接;院本部业务庭负责与对应行业主管部门、行业协会、商会对接;各人民法庭(驻街道工作站)负责与辖区街道党组织、政法单位、社区、自治组织的对接,未设工作站的街道,由人民法庭指定一名法官专门负责该街道的诉源治理工作。
  为推动“无讼社区”“在线司法确认”全覆盖,《意见》提出要积极参与街道主导的“无讼社区”创建工作,建立“一社区一法官一助理”工作机制,确保每个社区都有一名法官和一名助理挂点联系,为社区提供诉前调解、司法确认、法治宣传等多元司法服务。依托在线司法确认“云法庭”,实现人民调解与司法确认在线无缝对接,推动全区在线司法确认全覆盖。
  《意见》要求把诉源治理贯穿到矛盾纠纷源头化解、诉前、诉中、判后、执行等全部工作环节中,注重诉前调解,加强诉中、判后调解,推进执行调解。
  此外,《意见》还提出要完善配套措施,释放诉源治理工作效能。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