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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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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刘志月 □ 本报见习记者 刘 欢 □ 本报通讯员 魏 璐 “感谢法院主动作为,我被拖欠好几年的70多万元本息,一次性收回来了。”申请执行人赵先生高兴地说。 今年5月,在赵先生和某医药公司的民间借贷纠纷中,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人民法院执行局主动引导当事人求同存异,自立案之日起20日内圆满解决纠纷。 高兴的不止申请执行人。因纠纷及时化解,金融机构同意向医药公司提供贷款,缓解公司资金困难,使其经营重归正轨。 一起执行案件,执行人和被执行人均获益。近年来,江岸区人民法院紧盯企业发展的堵点难点痛点,充分发挥执行职能,探索服务保障新路径,按下优化营商环境司法“快进键”。 江岸区法院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将执行领域“规定动作”做实做细,最大限度、最低成本、最高效率兑现当事人胜诉权益。 “执行工作关系到当事人切身利益。在法律规定范围内,只要有利于优化营商环境,我们都愿意尝试。”江岸区人民法院执行局负责人说。 今年上半年,江岸区人民法院在武汉率先设立涉企执行案件专门立案窗口,并成立涉企快执团队,畅通执行立案渠道,安排专人对来院立案的企业进行指导,协助涉企当事人现场整理材料,尽量缩短企业执行立案办理时间。 据统计,涉企快执团队成立以来,共执结涉企首执案件3301件,到位金额1.26亿元,平均用时28.94天,比2021年提速54.47天;执行完毕平均用时56.28天,比2021年提速18.36天。 2017年,在湖北率先推出执行悬赏保险工作机制,并在武汉率先建立“分段集约”执行模式; 2019年,在湖北率先引入电商驻场辅助开展网络司法拍卖; 2021年,在武汉率先制定被执行人自行处置财产模式等4种财产处置模式,被评为武汉法院法治化营商环境十大创新举措; …… 近年来,江岸区人民法院执行局主动融入新发展格局,不断创新执行工作机制,破解了一个又一个执行难题。 为降低申请执行人经济负担,尽早兑现申请人胜诉权益,今年4月,江岸区人民法院推出湖北首个司法评估费用保险机制。 因债务人未如期履行还款义务,武汉某企业管理公司向江岸区人民法院申请评估、拍卖债务人名下的房产,但无力垫付高达万元的评估费。 执行法官立即启动司法评估费用支付保证保险机制,最终该公司仅需每年缴纳保费259.35元,保险公司出具保单,评估机构出具了评估报告。 苦练“内功”同时,巧借“外脑”。江岸区人民法院积极引入专业力量参与执行。 2021年5月,因金融借款纠纷,某银行将借款人赵女士告上法庭。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赵女士迟迟不愿配合。在律师团队调解下,双方“握手言和”,一周内执行完毕。 近年来,江岸区人民法院持续优化司法资源,引入律师团队参与执行调解,通过设立“律师志愿服务岗”“律师调解工作室”,使其以第三方的中立身份参与案件调解,帮助化解矛盾。 目前,江岸区人民法院在执行阶段由律师团队成功参与调解案件21件,结案金额1675.56万元。 今年7月,江岸区人民法院与武汉市江天公证处共同签署《人民法院执行案款公证提存资金账户监管合作协议》,在该市率先推行执行案款提存公证新模式,通过“公证+执行”,创新性地解决了因执行案款无法及时发放影响执行案件办理质效的难题。 江岸区人民法院还充分利用公证资源,规范执行调查、送达等行为,及时对财产处置中涉及的合同办理公证,提高执行质效。 “人人都是营商环境建设者,案案都是营商环境试金石。”江岸区人民法院负责人表示,该院全体干警将始终把服务法治化营商环境作为责任扛在肩上,为江岸区打造一流营商环境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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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优化营商环境按下司法“快进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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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江岸法院创新执行机制为市场主体纾困解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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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9-20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地方新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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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刘志月 □ 本报见习记者 刘 欢 □ 本报通讯员 魏 璐 “感谢法院主动作为,我被拖欠好几年的70多万元本息,一次性收回来了。”申请执行人赵先生高兴地说。 今年5月,在赵先生和某医药公司的民间借贷纠纷中,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人民法院执行局主动引导当事人求同存异,自立案之日起20日内圆满解决纠纷。 高兴的不止申请执行人。因纠纷及时化解,金融机构同意向医药公司提供贷款,缓解公司资金困难,使其经营重归正轨。 一起执行案件,执行人和被执行人均获益。近年来,江岸区人民法院紧盯企业发展的堵点难点痛点,充分发挥执行职能,探索服务保障新路径,按下优化营商环境司法“快进键”。 江岸区法院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将执行领域“规定动作”做实做细,最大限度、最低成本、最高效率兑现当事人胜诉权益。 “执行工作关系到当事人切身利益。在法律规定范围内,只要有利于优化营商环境,我们都愿意尝试。”江岸区人民法院执行局负责人说。 今年上半年,江岸区人民法院在武汉率先设立涉企执行案件专门立案窗口,并成立涉企快执团队,畅通执行立案渠道,安排专人对来院立案的企业进行指导,协助涉企当事人现场整理材料,尽量缩短企业执行立案办理时间。 据统计,涉企快执团队成立以来,共执结涉企首执案件3301件,到位金额1.26亿元,平均用时28.94天,比2021年提速54.47天;执行完毕平均用时56.28天,比2021年提速18.36天。 2017年,在湖北率先推出执行悬赏保险工作机制,并在武汉率先建立“分段集约”执行模式; 2019年,在湖北率先引入电商驻场辅助开展网络司法拍卖; 2021年,在武汉率先制定被执行人自行处置财产模式等4种财产处置模式,被评为武汉法院法治化营商环境十大创新举措; …… 近年来,江岸区人民法院执行局主动融入新发展格局,不断创新执行工作机制,破解了一个又一个执行难题。 为降低申请执行人经济负担,尽早兑现申请人胜诉权益,今年4月,江岸区人民法院推出湖北首个司法评估费用保险机制。 因债务人未如期履行还款义务,武汉某企业管理公司向江岸区人民法院申请评估、拍卖债务人名下的房产,但无力垫付高达万元的评估费。 执行法官立即启动司法评估费用支付保证保险机制,最终该公司仅需每年缴纳保费259.35元,保险公司出具保单,评估机构出具了评估报告。 苦练“内功”同时,巧借“外脑”。江岸区人民法院积极引入专业力量参与执行。 2021年5月,因金融借款纠纷,某银行将借款人赵女士告上法庭。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赵女士迟迟不愿配合。在律师团队调解下,双方“握手言和”,一周内执行完毕。 近年来,江岸区人民法院持续优化司法资源,引入律师团队参与执行调解,通过设立“律师志愿服务岗”“律师调解工作室”,使其以第三方的中立身份参与案件调解,帮助化解矛盾。 目前,江岸区人民法院在执行阶段由律师团队成功参与调解案件21件,结案金额1675.56万元。 今年7月,江岸区人民法院与武汉市江天公证处共同签署《人民法院执行案款公证提存资金账户监管合作协议》,在该市率先推行执行案款提存公证新模式,通过“公证+执行”,创新性地解决了因执行案款无法及时发放影响执行案件办理质效的难题。 江岸区人民法院还充分利用公证资源,规范执行调查、送达等行为,及时对财产处置中涉及的合同办理公证,提高执行质效。 “人人都是营商环境建设者,案案都是营商环境试金石。”江岸区人民法院负责人表示,该院全体干警将始终把服务法治化营商环境作为责任扛在肩上,为江岸区打造一流营商环境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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