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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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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徐爱平
司法所是最基层的法治建设机构,是统筹基层法治、推进基层依法治理的基础性平台。近年来,浙江省衢州市全域范围先行试点以“基层法治一网通”应用为牵引的司法所综合改革,通过系统重塑、流程再造、人员统筹、数字赋能,推动司法所从司法行政窗口单位向基层法治建设实施者、推动者角色转变,促进基层法治建设迭代升级,解决基层法律服务“最后一公里”难题。 以数字化为牵引,带动基层法治建设系统重塑。针对基层权责不清的问题,运用乡镇(街道)法治指数应用开展大数据分析,找准基层法治建设中存在的体制机制瓶颈,进一步明确司法所管理体制、工作职责、岗位设置,增加依法治乡(镇、街道)委员会办公室工作及合法合规审查、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和协调应诉牵头办理等职能。梳理细化法治协调、重大行政决策等16项工作流程,明确司法所实行县级司法局和乡镇(街道)双重管理,业务工作由司法局指导,日常管理以乡镇(街道)为主的管理体制,充分发挥司法所在平安综治模块中的功能作用。 以数字化为支撑,破解基层法治人才问题短板。衔接融入基层社会治理“四平台”,针对乡镇(街道)司法所普遍存在的只有“半个人”参与基层法治工作现象,通过专编下沉、购买服务、科学管理,实现法治人才有形有效覆盖。数智设置岗位职能,将司法所岗位纳入乡镇(街道)岗位目录库管理。数字化精准统筹调配人岗配置,以岗选人,乡镇(街道)党委统筹调配使用乡镇(街道)干部充实司法所工作力量。司法所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由司法局与乡镇(街道)共同组织实施,享受乡镇(街道)同职级干部待遇。 以数字化为抓手,推动基层依法治理流程再造。坚持问题导向和需求导向,数智梳理司法所新职能新任务,针对新增职能承接难的问题,突出重点,逐一突破。全市103个乡镇(街道)依法治乡(镇、街道)办全部建立,推进法治建设向基层延伸,明确由司法所承担合法合规审查等相关职能,全面深化合法合规审查机制,实现乡镇(街道)合法合规审查工作全覆盖。建立“综合执法部门+业务主管部门+乡镇(街道)”分类监督指标体系,细化司法所监督事项、效能指标,进一步提升执法监督效能。 以数字化为驱动,实现基层法律服务多跨协同。推进司法所整体智治应用一体打造、一体优化、一体融合,针对法律服务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从“群众需求侧”出发,系统谋划,推进“服务供给端”数字化改革,制定业务与技术标准规范,试点“基层法治一网通”应用,贯通司法业务与基层智治系统在“一屏两端”一体化运行,实现应用信息数据共享。结合实际,大力推动“智慧司法所”建设,普及数智“法超市”,整合律师、公证、调解等法律服务资源和应用平台,推动数据共享,建设覆盖全业务、全时空的市、县、乡、村四级公共法律服务网络体系。推进公共法律服务自助终端和手机端建设,全天候为群众提供专业法律咨询服务。 (作者系浙江省衢州市司法局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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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化赋能基层司法所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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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8-03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声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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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徐爱平
司法所是最基层的法治建设机构,是统筹基层法治、推进基层依法治理的基础性平台。近年来,浙江省衢州市全域范围先行试点以“基层法治一网通”应用为牵引的司法所综合改革,通过系统重塑、流程再造、人员统筹、数字赋能,推动司法所从司法行政窗口单位向基层法治建设实施者、推动者角色转变,促进基层法治建设迭代升级,解决基层法律服务“最后一公里”难题。 以数字化为牵引,带动基层法治建设系统重塑。针对基层权责不清的问题,运用乡镇(街道)法治指数应用开展大数据分析,找准基层法治建设中存在的体制机制瓶颈,进一步明确司法所管理体制、工作职责、岗位设置,增加依法治乡(镇、街道)委员会办公室工作及合法合规审查、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和协调应诉牵头办理等职能。梳理细化法治协调、重大行政决策等16项工作流程,明确司法所实行县级司法局和乡镇(街道)双重管理,业务工作由司法局指导,日常管理以乡镇(街道)为主的管理体制,充分发挥司法所在平安综治模块中的功能作用。 以数字化为支撑,破解基层法治人才问题短板。衔接融入基层社会治理“四平台”,针对乡镇(街道)司法所普遍存在的只有“半个人”参与基层法治工作现象,通过专编下沉、购买服务、科学管理,实现法治人才有形有效覆盖。数智设置岗位职能,将司法所岗位纳入乡镇(街道)岗位目录库管理。数字化精准统筹调配人岗配置,以岗选人,乡镇(街道)党委统筹调配使用乡镇(街道)干部充实司法所工作力量。司法所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由司法局与乡镇(街道)共同组织实施,享受乡镇(街道)同职级干部待遇。 以数字化为抓手,推动基层依法治理流程再造。坚持问题导向和需求导向,数智梳理司法所新职能新任务,针对新增职能承接难的问题,突出重点,逐一突破。全市103个乡镇(街道)依法治乡(镇、街道)办全部建立,推进法治建设向基层延伸,明确由司法所承担合法合规审查等相关职能,全面深化合法合规审查机制,实现乡镇(街道)合法合规审查工作全覆盖。建立“综合执法部门+业务主管部门+乡镇(街道)”分类监督指标体系,细化司法所监督事项、效能指标,进一步提升执法监督效能。 以数字化为驱动,实现基层法律服务多跨协同。推进司法所整体智治应用一体打造、一体优化、一体融合,针对法律服务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从“群众需求侧”出发,系统谋划,推进“服务供给端”数字化改革,制定业务与技术标准规范,试点“基层法治一网通”应用,贯通司法业务与基层智治系统在“一屏两端”一体化运行,实现应用信息数据共享。结合实际,大力推动“智慧司法所”建设,普及数智“法超市”,整合律师、公证、调解等法律服务资源和应用平台,推动数据共享,建设覆盖全业务、全时空的市、县、乡、村四级公共法律服务网络体系。推进公共法律服务自助终端和手机端建设,全天候为群众提供专业法律咨询服务。 (作者系浙江省衢州市司法局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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