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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7-27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公告
  周雪芹:本院受理李昌德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苏1302民初5415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一、准予李昌德与周雪芹离婚;二、李淼研、李若妍随李昌德共同生活,由李昌德直接抚养,周雪芹自本判决生效后每月28日前支付李淼研、李若妍抚养费各1000元,分别至李淼研、李若妍独立生活为止。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宿迁市宿城区人民法院
余府:本院受理原告七星关区姐妹玉米批发部诉被告余府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2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届满后的第3日下午3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法院
张祖东:本院受理原告杭州汇隆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诉被告张祖东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皖0422民初157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安徽省寿县人民法院
王亚: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六安市分行与被告王亚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皖1502民初303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于公告期满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六安市金安区人民法院
李仁义、姚银燕:本院受理梁文聪诉你们债权人撤销权纠纷一案,因你们去向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2)皖1522民初4767号案件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等。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2022年9月28日9时30分在本院第十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霍邱县人民法院
白林海、覃小群:本院受理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都支行与覃小群、白林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案号为(2022)黔2732民初714号,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我院领取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如逾期未领取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2年9月13日上午9时在本院第四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将依法缺席审理。
贵州省三都水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徐雄武:本院受理原告虞仲兴与被告徐雄武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苏0205民初148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无锡市锡山区华夏中路6号)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法院
许士林、无锡市川诚冷暖设备贸易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黄红丽与被告许士林、无锡市川诚冷暖设备贸易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苏0205民初232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无锡市锡山区华夏中路6号)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法院
程龙艳、沈军: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蜀山区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2)皖0104民初6714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特此公告
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法院
建湖厚锐压力控制设备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江苏登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印象酒店诉你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2)苏0925民初195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建湖县人民法院
阮金金:本院受理原告李贯琪、严鹏与被告阮金金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浙0382民初4102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大荆人民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因原告李贯琪、严鹏于2022年7月15日提出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上诉状副本。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大荆人民法庭领取民事上诉状副本,逾期视为送达。
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
(2022)浙0382民初6162号 王任飞:我院受理原告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瑞安支公司与被告王任飞、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常德市分公司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一案,现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适用令状式裁判文书告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廉政监督卡、民事裁定书等。自公告之日起30天内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届满后的15日内,本案定于2022年9月16日上午9时整在本院小法庭一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审理。
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
(2022)浙0382民初6840号 南祥余:我院受理原告潘传会与被告南祥余、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瑞安中心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现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适用令状式裁判文书告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廉政监督卡、民事裁定书等。自公告之日起30天内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届满后的15日内,本案定于2022年9月16日上午9时整在本院小法庭一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审理。
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
(2022)浙0382民初6845号 郑育萍:我院受理原告潘乐琴与被告郑育萍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适用令状式裁判文书告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廉政监督卡、民事裁定书等。自公告之日起30天内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届满后的15日内,本案定于2022年9月16日上午9时整在本院小法庭一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审理。
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
(2022)浙0382民初839号 沈阳恒辽旅游发展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瑞安市南方银华电器配件有限公司诉你票据追索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浙0382民初83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
胡明珍:本院受理原告许添源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外出去向不明,现依法向你送达(2022)川1322民初2241号民事判决书,本院判决:不准予原告许添源与被告胡明珍离婚。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四川省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四川省营山县人民法院
(2022)川1322民初2751号 营山县鼎新铸信置业有限责任公司:原告张孝贵诉你公司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已受理,原告诉请:撤销原被告于2013年1月12日签订的《朗润国际社区车库认购意向书》,判令被告承担违约责任,向原告双倍返还定金20000元。因你公司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举证及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本案定于2022年9月13日15时30分在营山县人民法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四川省营山县人民法院
李维、吉林艺博古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上诉人张百灵与你方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本院定于2022年9月28日上午8时40分在本院517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裁判。
吉林省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
吉林艺博古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上诉人李冰与你方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本院定于2022年9月28日下午13时40分在本院517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裁判。
吉林省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
余克双:原告鲍玉巧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案民事诉状、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自公告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期限为送达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审判。
安徽省铜陵市铜官区人民法院
黄安丽:原告李琳、李志鑫诉你、第三人铜陵有色铜冠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侵权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案民事诉状、开庭传票、应诉、举证通知书。自公告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期限为送达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审判。
安徽省铜陵市铜官区人民法院
姜陵陵:原告程小红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2)皖0705民初133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铜陵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铜陵市铜官区人民法院
马杰:本院受理原告马泽萌诉你抚养费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2)苏1112民初1070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 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镇江市丹徒区人民法院
李伟:本院受理的原告殷晴磊与被告李伟追偿权纠纷一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辛丰法庭第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镇江市丹徒区人民法院
镇江市丹徒区洪纬数控机械有限公司、郭秋洪:本院受理的原告镇江市丹徒区鑫凯铜业有限公司与被告镇江市丹徒区洪纬数控机械有限公司、郭秋洪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镇江市丹徒区人民法院(2022)苏1112民初114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书主要内容:一、被告镇江市丹徒区洪纬数控机械有限公司、郭秋洪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返还原告镇江市丹徒区鑫凯铜业有限公司双倍定金33600元、预付款29200元,共计62800元;二、驳回原告镇江市丹徒区鑫凯铜业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镇江市丹徒区人民法院
债权转让公告
  根据债权转让方江苏光一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与债权受让方叶亚军于2022年7月12日签订的债权转让协议,江苏光一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已将其享有的以下债权依法转让给叶亚军:1.(2018)苏0115民初18437号民事调解书和(2019)苏0115执6392号执行裁定书确认的全部债权;2.(2018)苏0115民初18438号民事调解书和(2019)苏0115执4678号执行裁定书确认的全部债权。江苏光一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特公告与上述债权有关的债务人江苏都市未来信息发展有限公司、汪晓来上述债权转让的事实,自债权转让协议签署之日起,叶亚军行使债权人一切权利。
江苏光一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遗失声明
福建锦桓教学设备有限公司不慎遗失公章(编码:35011110045150)、财务章(编码: 35011110045151)各一枚,声明作废。
福州高岸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不慎遗失公章,印章编码:3501330035981,现声明作废。
福州市仓山区梦启航培训中心有限公司不慎遗失公章一枚,印章编码:35010410024669,现声明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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