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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弃电子物回收利用

( 2022-07-10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平安中国·社区
  日前,北京市市场监管局发布《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规范(征求意见稿)》。消费者存在对自身隐私泄露的担忧,显著降低了手机回收意愿。
完善回收网络
  我国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未形成统一回收网络。政府应主导为回收体系建设提供便利,加大对泄露个人信息的打击力度。应明确生产者的绿色设计、清洁生产和回收责任,从设计之初就强化个人信息保护,减少回收对自然环境的污染。把电子产品销售者纳入回收体系,确保回收的废弃电子产品顺利进入处理企业。
河北省魏县人民检察院 薛文涛
提高打击力度
  要扭转消费者对隐私泄露的担忧,必须加强对二手回收市场的监管力度,对回收商的资格审批、注册监管、回收利用等环节进行层层监督,同时要加大对公民隐私权的保护,严厉打击非法偷窥、使用、买卖公民个人隐私信息的行为,提高侵犯公民隐私权的犯罪成本。
河南省孟州市人民检察院 张宽
环环相扣助力
  电子电器生产厂商应有事前防范意识,从上游发力,在产品设计之初就将二手交易中的用户隐私问题考虑在内,建立一键清除个人信息的有效途径。同时手机销售商可以通过以旧换新,有效加大回收力度,助力电子电器产品回收产业正规化。
山东省枣庄市台儿庄区人民法院 张瑞平
明确商家主责
  进行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时,商家应当向消费者出具收条、回执等凭证,凭证上标有商家信息、回收时间、物品信息等内容,如发生隐私泄露等问题可方便消费者第一时间进行溯源,追究商家主体责任。
  蚌埠铁路公安处明光火车站派出所 黄继升
依法守护安全
  检察机关要积极借助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的机制平台,加强监督,明确相关部门的监管责任,确保无资格的处理企业退出市场,净化电子垃圾回收处理市场。同时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加大宣传力度,教育消费者有效利用正规渠道或平台进行个人信息保护,用法律之盾守护消费者隐私安全。
  河北省河间市人民检察院 史军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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