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综合
|
|
□ 本报记者 章宁旦 □ 本报通讯员 范 平 为进一步提高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查)质效和水平,充分发挥行政规范性文件保持法制统一、政令统一等制度价值,近日,广东省清远市司法局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查)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制定主要送审材料的参考模板和制发流程图。 据介绍,《通知》明确了行政规范性文件主要送审材料的标准,让行政规范性文件起草单位从“写论文”到“做填空题”。 “行政规范性文件俗称‘红头文件’,是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能的重要方式和手段,关系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切身利益和政府形象,直接影响法治化营商环境和法治政府建设进程。”清远市司法局相关负责人向记者介绍说。 记者了解到,《通知》的主要内容包括:起草部门向司法行政部门报送合法性审核(查)时应当提交的材料明细及相关要求;可为起草部门提供行政规范性文件主要的送审材料参考模板;加强监督和检查,强化考核运用,将起草部门报送合法性审核(查)材料的完备性、规范性纳入依法行政考评指标体系。 “近年来,清远市司法局切实履行好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和监督职责,瞄准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中的痛点难点堵点,提供一站式服务,实行一揽子解决,打通服务的‘最后一百米’,做好‘法治勤务员’。”清远市司法局党组书记谭兵说,出台《通知》是清远为贯彻落实中央和广东省关于完善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查)机制要求的一次重要尝试,努力为进一步提高合法性审核(查)送审材料的规范性和完备性提供“清远经验”。
|
|
起草“红头文件”变成“做填空题”
|
清远创新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查)机制
|
|
|
( 2022-06-15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综合 |
|
□ 本报记者 章宁旦 □ 本报通讯员 范 平 为进一步提高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查)质效和水平,充分发挥行政规范性文件保持法制统一、政令统一等制度价值,近日,广东省清远市司法局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查)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制定主要送审材料的参考模板和制发流程图。 据介绍,《通知》明确了行政规范性文件主要送审材料的标准,让行政规范性文件起草单位从“写论文”到“做填空题”。 “行政规范性文件俗称‘红头文件’,是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能的重要方式和手段,关系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切身利益和政府形象,直接影响法治化营商环境和法治政府建设进程。”清远市司法局相关负责人向记者介绍说。 记者了解到,《通知》的主要内容包括:起草部门向司法行政部门报送合法性审核(查)时应当提交的材料明细及相关要求;可为起草部门提供行政规范性文件主要的送审材料参考模板;加强监督和检查,强化考核运用,将起草部门报送合法性审核(查)材料的完备性、规范性纳入依法行政考评指标体系。 “近年来,清远市司法局切实履行好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和监督职责,瞄准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中的痛点难点堵点,提供一站式服务,实行一揽子解决,打通服务的‘最后一百米’,做好‘法治勤务员’。”清远市司法局党组书记谭兵说,出台《通知》是清远为贯彻落实中央和广东省关于完善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查)机制要求的一次重要尝试,努力为进一步提高合法性审核(查)送审材料的规范性和完备性提供“清远经验”。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