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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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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侯建斌
国务院国资委近日以视频方式召开地方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推进会,围绕全面完成国企改革三年行动任务,总结工作、交流经验、部署任务。 “地方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取得决定性进展,主体任务完成进度超过90%。”国务院国资委有关负责人强调,在三年行动已进入收官的关键阶段,要切实加强企业党委(党组)对改革工作的领导,进一步健全责任体系,对各项任务逐条梳理、开展回头看。对需要多部门协调的重点难点问题,要加强统筹协调,敢于较真碰硬。要坚持全国“一盘棋”,综合运用调研督导、督查督办等手段,一步一个脚印扎扎实实收好官。 全面发力多点突破 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实施以来,各地国企改革领导小组按照工作要求,推动国企改革全面发力、多点突破,成为全面深化改革的一大亮点。 安徽省国资委以深化三项制度改革为突破,加快完善灵活高效的市场化经营机制。安徽省国资委主任李中介绍说,开展省属企业“用人行政化、作风衙门化、监管空洞化”专项整治,畅通管理人员能下和能出渠道。推行国有企业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基本实现省属企业集团及各级子企业全覆盖。 李中说,在推动员工能进能出方面,全面实行公开招聘,全部签订劳动合同,全员开展绩效考核。省属企业近三年累计聘用各类人员4.14万人,保持连年增长。 山东省国资委则将省级层面三年行动方案分解为106项任务,实行挂图作战、跑表计时。建成督促督办系统,每月调度各省属企业、各市改革进展情况,汇总分析问题,对进度落后的单位及时督促。 山东省国资委主任张斌透露,山东省国资委先后3次组织到省属企业、有关市对三年行动整体进展情况进行调研督导,查阅资料,了解问题,对7个遇到困难、进展较慢的单位靠上指导帮扶。 国务院国资委有关负责人指出,各地敢于碰硬善于攻坚,下大力气解决了一批长期想解决而没有解决的问题,公司制改革基本完成,剥离企业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全面扫尾,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健全市场化经营机制等改革重点领域发生实质性突破。地方国企改革三年行动主体任务完成进度超过90%。 其中,地方一级企业及重要子企业全面完成党组织前置研究事项清单制定工作,一级企业及各级子企业基本实现董事会应建尽建,已建董事会企业90%以上实现外部董事占多数;省级国资委监管企业各级子企业经理层签约率达95%,已开展中长期激励的子企业占具备条件的企业比例超过80%;全国省一级的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比例达98%。 奋力攻坚主动作为 江苏省国资委坚持问题导向,突出系统集成,推动形成企业内部监督、出资人监管、外部协同监管和上下贯通监管有机结合的监管格局。 一方面,压实企业内部监督主体责任,完善企业内部监督工作体系和工作机制,明确责任主体和权责边界,形成内部监督合力,全面加强企业内部制度建设,完善以章程为基础的制度体系,切实用制度管事、管权、管人、管钱。 另一方面,推进出资人监管制度创新,把握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关键环节,构建全链条全过程监管体系。推进协同监管机制创新,实现出资人监管与其他主体监督有效衔接,发挥外部监督体制优势。 值得一提的是,江苏全面实行国资监督问题整改闭环管理。将各类监督发现问题分类纳入问题整改监督闭环管理,通过“定期通报、挂牌督办、销号验收”,形成监督发现问题、企业整改落实、国资委验收核实、相关机构问责的工作闭环。 江苏省国资委的经验做法只是一个缩影。国企改革三年行动以来,各地奋力攻坚、主动作为,涌现出一大批好典型,形成了一大批好经验,发挥了以点带面、示范引领作用。 国务院国资委有关负责人表示,总的看,三年行动形成了一批理论、实践和制度成果,有力促进了国资国企高质量发展,切实提升了广大职工改革获得感,形成了国资国企系统内外坚决深化改革、大力支持改革、积极参与改革的良好氛围。 对标补差确保成效 国务院国资委有关负责人强调,必须一一对照行动方案明确的50条要求,全面盘点、对标补差,在落地见效上下功夫,确保取得“三个明显成效”。 一是确保在形成更加成熟更加定型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和国资监管体制上取得明显成效。要进一步推动在完善公司治理中加强党的领导组织化、制度化、具体化,加快完善并落实党委前置研究清单,明确研究事项分类标准,真正厘清党委会和董事会、经理层等其他治理主体的职责边界。要进一步推动董事会配齐建强高效运转,科学落实外部董事占多数要求,加大外部董事管理监督,加快落实重要子企业董事会职权。要全面深入实施专业化、体系化、法治化监管,不断提升国资监管效能。要大力推动国资监督“长牙”“带电”,统筹运用好各类监督力量,加强重点领域的监督,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坚决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二是确保在推动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上取得明显成效。要突出主责主业推进国有资本有进有退,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竞争力,有力有效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切实履行好经济责任、政治责任和社会责任,主动服务国家重大战略,有力支撑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积极保障和改善民生,更好服务国家大局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 三是确保在提高国有企业活力和效率上取得明显成效。要加快健全灵活高效的市场化经营机制,在各层级企业全面深入实施三项制度改革,推动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实现高质量全覆盖,构建更加系统集成、精准有效的正向激励体系。要牢牢把握混改正确方向,加快推动混改企业深度转换经营机制,指导混改企业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加强混改全过程监督。要加快构建国有企业公平参与市场竞争的制度机制,进一步深化政企分开,积极探索推进分类核算、分类考核,让国有企业更深融入市场经济。 国务院国资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在三年行动已进入收官的关键阶段,要保持战略定力,尽锐出战、攻坚克难,一鼓作气、善作善成,奋力夺取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全面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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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国资委召开地方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推进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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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国企改革主体任务完成进度超百分之九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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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5-13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法治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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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侯建斌
国务院国资委近日以视频方式召开地方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推进会,围绕全面完成国企改革三年行动任务,总结工作、交流经验、部署任务。 “地方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取得决定性进展,主体任务完成进度超过90%。”国务院国资委有关负责人强调,在三年行动已进入收官的关键阶段,要切实加强企业党委(党组)对改革工作的领导,进一步健全责任体系,对各项任务逐条梳理、开展回头看。对需要多部门协调的重点难点问题,要加强统筹协调,敢于较真碰硬。要坚持全国“一盘棋”,综合运用调研督导、督查督办等手段,一步一个脚印扎扎实实收好官。 全面发力多点突破 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实施以来,各地国企改革领导小组按照工作要求,推动国企改革全面发力、多点突破,成为全面深化改革的一大亮点。 安徽省国资委以深化三项制度改革为突破,加快完善灵活高效的市场化经营机制。安徽省国资委主任李中介绍说,开展省属企业“用人行政化、作风衙门化、监管空洞化”专项整治,畅通管理人员能下和能出渠道。推行国有企业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基本实现省属企业集团及各级子企业全覆盖。 李中说,在推动员工能进能出方面,全面实行公开招聘,全部签订劳动合同,全员开展绩效考核。省属企业近三年累计聘用各类人员4.14万人,保持连年增长。 山东省国资委则将省级层面三年行动方案分解为106项任务,实行挂图作战、跑表计时。建成督促督办系统,每月调度各省属企业、各市改革进展情况,汇总分析问题,对进度落后的单位及时督促。 山东省国资委主任张斌透露,山东省国资委先后3次组织到省属企业、有关市对三年行动整体进展情况进行调研督导,查阅资料,了解问题,对7个遇到困难、进展较慢的单位靠上指导帮扶。 国务院国资委有关负责人指出,各地敢于碰硬善于攻坚,下大力气解决了一批长期想解决而没有解决的问题,公司制改革基本完成,剥离企业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全面扫尾,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健全市场化经营机制等改革重点领域发生实质性突破。地方国企改革三年行动主体任务完成进度超过90%。 其中,地方一级企业及重要子企业全面完成党组织前置研究事项清单制定工作,一级企业及各级子企业基本实现董事会应建尽建,已建董事会企业90%以上实现外部董事占多数;省级国资委监管企业各级子企业经理层签约率达95%,已开展中长期激励的子企业占具备条件的企业比例超过80%;全国省一级的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比例达98%。 奋力攻坚主动作为 江苏省国资委坚持问题导向,突出系统集成,推动形成企业内部监督、出资人监管、外部协同监管和上下贯通监管有机结合的监管格局。 一方面,压实企业内部监督主体责任,完善企业内部监督工作体系和工作机制,明确责任主体和权责边界,形成内部监督合力,全面加强企业内部制度建设,完善以章程为基础的制度体系,切实用制度管事、管权、管人、管钱。 另一方面,推进出资人监管制度创新,把握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关键环节,构建全链条全过程监管体系。推进协同监管机制创新,实现出资人监管与其他主体监督有效衔接,发挥外部监督体制优势。 值得一提的是,江苏全面实行国资监督问题整改闭环管理。将各类监督发现问题分类纳入问题整改监督闭环管理,通过“定期通报、挂牌督办、销号验收”,形成监督发现问题、企业整改落实、国资委验收核实、相关机构问责的工作闭环。 江苏省国资委的经验做法只是一个缩影。国企改革三年行动以来,各地奋力攻坚、主动作为,涌现出一大批好典型,形成了一大批好经验,发挥了以点带面、示范引领作用。 国务院国资委有关负责人表示,总的看,三年行动形成了一批理论、实践和制度成果,有力促进了国资国企高质量发展,切实提升了广大职工改革获得感,形成了国资国企系统内外坚决深化改革、大力支持改革、积极参与改革的良好氛围。 对标补差确保成效 国务院国资委有关负责人强调,必须一一对照行动方案明确的50条要求,全面盘点、对标补差,在落地见效上下功夫,确保取得“三个明显成效”。 一是确保在形成更加成熟更加定型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和国资监管体制上取得明显成效。要进一步推动在完善公司治理中加强党的领导组织化、制度化、具体化,加快完善并落实党委前置研究清单,明确研究事项分类标准,真正厘清党委会和董事会、经理层等其他治理主体的职责边界。要进一步推动董事会配齐建强高效运转,科学落实外部董事占多数要求,加大外部董事管理监督,加快落实重要子企业董事会职权。要全面深入实施专业化、体系化、法治化监管,不断提升国资监管效能。要大力推动国资监督“长牙”“带电”,统筹运用好各类监督力量,加强重点领域的监督,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坚决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二是确保在推动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上取得明显成效。要突出主责主业推进国有资本有进有退,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竞争力,有力有效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切实履行好经济责任、政治责任和社会责任,主动服务国家重大战略,有力支撑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积极保障和改善民生,更好服务国家大局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 三是确保在提高国有企业活力和效率上取得明显成效。要加快健全灵活高效的市场化经营机制,在各层级企业全面深入实施三项制度改革,推动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实现高质量全覆盖,构建更加系统集成、精准有效的正向激励体系。要牢牢把握混改正确方向,加快推动混改企业深度转换经营机制,指导混改企业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加强混改全过程监督。要加快构建国有企业公平参与市场竞争的制度机制,进一步深化政企分开,积极探索推进分类核算、分类考核,让国有企业更深融入市场经济。 国务院国资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在三年行动已进入收官的关键阶段,要保持战略定力,尽锐出战、攻坚克难,一鼓作气、善作善成,奋力夺取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全面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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