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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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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章宁旦
今年4月10日,由广东省律师协会主办的“2021年度粤港澳大湾区律师执业考试合格人员集中培训班”顺利结业,400余名香港法律执业者和澳门执业律师通过线上方式参加完30余门课程的培训后纷纷坦言,“3个月的集中培训令我收获满满”“这次培训办得非常好,获益良多”。 作为进入内地执业的必经环节,广东省司法厅对此给予高度重视,不断优化调整授课内容和形式,旨在让香港法律执业者和澳门执业律师全面熟悉掌握内地法律制度和执业规范,提前为他们在内地执业打好基础。 广东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陈旭东介绍说,近年来,为助力粤港澳大湾区的建设,破解粤港澳大湾区因“一国两制三法域”而存在的制约瓶颈,有效推动落实大湾区的规则衔接、机制对接,广东省司法厅联合香港特区政府律政司、澳门特区政府行政法务司建立粤港澳大湾区法律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积极推动粤港澳三地法律服务规则“软联通”,促进大湾区法律服务融合发展,助力大湾区高质量发展。 建立联席会议机制 共商三地法治建设 2021年12月10日,粤港澳大湾区法律部门第三次联席会议以视频会议的形式召开。广东省司法厅厅长陈旭东、香港特区政府律政司司长郑若骅、澳门特区政府行政法务司司长张永春通过视频连线,共商推进三地法治建设协作事宜。 此次会议审议通过《粤港澳大湾区调解员资格资历评审标准》《粤港澳大湾区调解员专业操守最佳准则》(以下简称“两项标准”),还就制定大湾区跨境争议调解规则、建立三地仲裁员推荐名册、推进大湾区律师执业和开展三地法律人员法律培训课程等热点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 考虑三地法域不同、规则对接差异难度大的实际,粤港澳三地法律部门在联席会议工作机制中,实行“1+N”模式(1表示联席会议,N表示若干主题),每次联席会议在调解、仲裁、律师等条块工作中选取若干意向议题,提交联席会议进行决议或磋商,同时针对每块工作成立专门工作委员会,确保工作稳步推进。三地法律部门轮流牵头共召开了3次联席会议,分别就调解、仲裁、律师、法律培训等10个项目议题进行了商议和推动实施。 “近年来,粤港澳三地法律部门充分发挥联席会议制度的作用,逐步形成大湾区法律服务工作的合力。”陈旭东介绍说,联席会议充分利用“一国两制”制度优势、港澳法律服务独特优势和广东改革开放先行先试优势,聚焦大湾区法治建设所需所向,不断建立健全联通港澳、接轨国际的现代法律服务业发展体制机制,推动粤港澳大湾区法律服务规则衔接、机制对接和粤港澳三地法律服务开放政策的落地落实,有力推进港澳法律服务跨境便利化,促进法律服务要素自由有效流动,全面提升大湾区法律服务能级和国际竞争力。 下转第三版 上接第一版 携手调解商事纠纷 加强仲裁规则联通 “我希望可以在今年的三地法律部门联席会议中,以先行先试的方式重点推进三地跨境家事调解,令大湾区调解一体发展走向新突破,方便香港与内地家庭通过调解解决跨境家事争议。”今年2月16日,由香港律政司举办的“跨境家事调解”研讨会上,郑若骅说,香港律政司会积极研究通过粤港澳大湾区调解平台推动三地家事调解员的培训和交流。 记者了解到,当下,在联席会议的推动下,粤港澳三地法律服务融合发展取得了丰硕成果:联席会议于2020年通过《粤港澳大湾区调解平台建设工作方案》;2021年8月26日,粤港澳大湾区调解工作委员会揭牌成立;2021年12月举行的第三次联席会议,审议通过“两项标准”,有力推动三地调解规则衔接、调解员资格互认、标准对接。 近年来,广东省司法厅开发粤港澳大湾区调解平台小程序,将“预约调解、远程调解、联合调解、邀请调解”与“赋强公证、仲裁裁决、司法确认”等功能汇合,打造当事人、调解员、调解组织、公证机构、仲裁机构、法院在内的多方对接的“一站式”调解服务平台;指导珠三角九市司法局引导、支持、规范辖区内调解组织和调解员参与粤港澳大湾区调解工作,珠港澳知识产权调解中心、横琴(珠澳)金融纠纷调解室于2021年相继建立,与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联合出台《广东自贸区跨境商事纠纷调解规则》,为推动粤港澳三地商事纠纷调解工作提供规范遵循。 为有效化解涉三地的商事纠纷,广东还成立了深圳市蓝海法律查明和商事调解中心、前海国际商事调解中心、广东自贸区南沙片区贸促商事调解中心、横琴新区国仲民商事调解中心、“一带一路”国际商事调解中心等13家涉外商事调解组织,吸纳粤港澳资深律师、大学教授、专家学者等206人担任涉外调解员。 与调解手段并举的是商事仲裁。作为国际通行的纠纷解决方式,仲裁在粤港澳大湾区法律交流合作、纠纷解决以及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建设中发挥着重要的桥梁和纽带作用。 据陈旭东介绍,近年来,广东省司法厅聚焦与港澳规则衔接、机制对接和制度型开放,推动搭建粤港澳大湾区国际仲裁中心交流合作平台和横琴珠澳跨境仲裁合作平台,支持召开粤港澳大湾区仲裁联盟2021年度会议暨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商事仲裁制度衔接及仲裁国际化发展论坛、“2021环太律协仲裁日”等一系列活动。 在广东省司法厅的推动下,目前,广州仲裁委探索实施的“互联网仲裁推荐标准”已被4家香港机构和5家澳门机构签约认可;深圳国际仲裁院建立粤港澳大湾区国际仲裁中心,完成第一批7家港澳法律服务机构入驻,发布粤港澳三地首部联合调解员名册;珠海国际仲裁院积极推动珠澳两地仲裁规则衔接和机制对接,与澳门的世贸中心仲裁中心、律师公会仲裁中心、仲裁协会联合构建跨境仲裁合作平台。 注重港澳律师培养 推动行业规则对接 对港澳律师人才紧抓建设大湾区机遇来粤执业,更好融入国家发展大局,澳门青年律师黄景禧深有体会。 黄景禧所在的三地联营律所,位于广东珠海横琴总部大厦8楼,窗外左手边是横琴,右手边是澳门,琴澳融合尽收眼底。2021年7月,黄景禧顺利通过首次粤港澳大湾区律师执业考试,取得内地执业资格。联营律所集结了来自内地、香港、澳门三家律师事务所之长,将融合特色发挥得淋漓尽致,面向大湾区,业务辐射全球。 作为精通两地法律的专业人士,黄景禧能够用澳门人熟悉和习惯的话语解释内地法律,帮助更多前来横琴的澳门创业者了解和理解相关规章制度,也协助过不少中企开发国际市场等。 记者了解到,随着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发展,市场对法律服务的要求日趋提高。自2014年起,广东率先在全国开展内地和港澳律所合伙联营试点工作,并成功在全国复制推广。 借助联席会议的平台,粤港澳三地法律部门围绕共同促进粤港澳律师融合发展进行了深入沟通交流。2021年7月31日,首次粤港澳大湾区律师执业考试开考;2021年12月15日,广东省司法厅出台《关于香港法律执业者和澳门执业律师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九市执业管理试行办法》。截至目前,广东省已批准合伙联营律所15家,共有108名港澳律师派驻到合伙联营所,204名港澳居民经批准成为内地执业律师。 陈旭东表示,接下来,广东省司法厅将进一步对标对表《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的要求,不断推动三地法律服务规则衔接、机制对接,不断深化法律服务的“软联通”,为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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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粤港澳法律服务规则“软联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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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运用法治手段助力大湾区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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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5-09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政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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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章宁旦
今年4月10日,由广东省律师协会主办的“2021年度粤港澳大湾区律师执业考试合格人员集中培训班”顺利结业,400余名香港法律执业者和澳门执业律师通过线上方式参加完30余门课程的培训后纷纷坦言,“3个月的集中培训令我收获满满”“这次培训办得非常好,获益良多”。 作为进入内地执业的必经环节,广东省司法厅对此给予高度重视,不断优化调整授课内容和形式,旨在让香港法律执业者和澳门执业律师全面熟悉掌握内地法律制度和执业规范,提前为他们在内地执业打好基础。 广东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陈旭东介绍说,近年来,为助力粤港澳大湾区的建设,破解粤港澳大湾区因“一国两制三法域”而存在的制约瓶颈,有效推动落实大湾区的规则衔接、机制对接,广东省司法厅联合香港特区政府律政司、澳门特区政府行政法务司建立粤港澳大湾区法律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积极推动粤港澳三地法律服务规则“软联通”,促进大湾区法律服务融合发展,助力大湾区高质量发展。 建立联席会议机制 共商三地法治建设 2021年12月10日,粤港澳大湾区法律部门第三次联席会议以视频会议的形式召开。广东省司法厅厅长陈旭东、香港特区政府律政司司长郑若骅、澳门特区政府行政法务司司长张永春通过视频连线,共商推进三地法治建设协作事宜。 此次会议审议通过《粤港澳大湾区调解员资格资历评审标准》《粤港澳大湾区调解员专业操守最佳准则》(以下简称“两项标准”),还就制定大湾区跨境争议调解规则、建立三地仲裁员推荐名册、推进大湾区律师执业和开展三地法律人员法律培训课程等热点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 考虑三地法域不同、规则对接差异难度大的实际,粤港澳三地法律部门在联席会议工作机制中,实行“1+N”模式(1表示联席会议,N表示若干主题),每次联席会议在调解、仲裁、律师等条块工作中选取若干意向议题,提交联席会议进行决议或磋商,同时针对每块工作成立专门工作委员会,确保工作稳步推进。三地法律部门轮流牵头共召开了3次联席会议,分别就调解、仲裁、律师、法律培训等10个项目议题进行了商议和推动实施。 “近年来,粤港澳三地法律部门充分发挥联席会议制度的作用,逐步形成大湾区法律服务工作的合力。”陈旭东介绍说,联席会议充分利用“一国两制”制度优势、港澳法律服务独特优势和广东改革开放先行先试优势,聚焦大湾区法治建设所需所向,不断建立健全联通港澳、接轨国际的现代法律服务业发展体制机制,推动粤港澳大湾区法律服务规则衔接、机制对接和粤港澳三地法律服务开放政策的落地落实,有力推进港澳法律服务跨境便利化,促进法律服务要素自由有效流动,全面提升大湾区法律服务能级和国际竞争力。 下转第三版 上接第一版 携手调解商事纠纷 加强仲裁规则联通 “我希望可以在今年的三地法律部门联席会议中,以先行先试的方式重点推进三地跨境家事调解,令大湾区调解一体发展走向新突破,方便香港与内地家庭通过调解解决跨境家事争议。”今年2月16日,由香港律政司举办的“跨境家事调解”研讨会上,郑若骅说,香港律政司会积极研究通过粤港澳大湾区调解平台推动三地家事调解员的培训和交流。 记者了解到,当下,在联席会议的推动下,粤港澳三地法律服务融合发展取得了丰硕成果:联席会议于2020年通过《粤港澳大湾区调解平台建设工作方案》;2021年8月26日,粤港澳大湾区调解工作委员会揭牌成立;2021年12月举行的第三次联席会议,审议通过“两项标准”,有力推动三地调解规则衔接、调解员资格互认、标准对接。 近年来,广东省司法厅开发粤港澳大湾区调解平台小程序,将“预约调解、远程调解、联合调解、邀请调解”与“赋强公证、仲裁裁决、司法确认”等功能汇合,打造当事人、调解员、调解组织、公证机构、仲裁机构、法院在内的多方对接的“一站式”调解服务平台;指导珠三角九市司法局引导、支持、规范辖区内调解组织和调解员参与粤港澳大湾区调解工作,珠港澳知识产权调解中心、横琴(珠澳)金融纠纷调解室于2021年相继建立,与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联合出台《广东自贸区跨境商事纠纷调解规则》,为推动粤港澳三地商事纠纷调解工作提供规范遵循。 为有效化解涉三地的商事纠纷,广东还成立了深圳市蓝海法律查明和商事调解中心、前海国际商事调解中心、广东自贸区南沙片区贸促商事调解中心、横琴新区国仲民商事调解中心、“一带一路”国际商事调解中心等13家涉外商事调解组织,吸纳粤港澳资深律师、大学教授、专家学者等206人担任涉外调解员。 与调解手段并举的是商事仲裁。作为国际通行的纠纷解决方式,仲裁在粤港澳大湾区法律交流合作、纠纷解决以及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建设中发挥着重要的桥梁和纽带作用。 据陈旭东介绍,近年来,广东省司法厅聚焦与港澳规则衔接、机制对接和制度型开放,推动搭建粤港澳大湾区国际仲裁中心交流合作平台和横琴珠澳跨境仲裁合作平台,支持召开粤港澳大湾区仲裁联盟2021年度会议暨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商事仲裁制度衔接及仲裁国际化发展论坛、“2021环太律协仲裁日”等一系列活动。 在广东省司法厅的推动下,目前,广州仲裁委探索实施的“互联网仲裁推荐标准”已被4家香港机构和5家澳门机构签约认可;深圳国际仲裁院建立粤港澳大湾区国际仲裁中心,完成第一批7家港澳法律服务机构入驻,发布粤港澳三地首部联合调解员名册;珠海国际仲裁院积极推动珠澳两地仲裁规则衔接和机制对接,与澳门的世贸中心仲裁中心、律师公会仲裁中心、仲裁协会联合构建跨境仲裁合作平台。 注重港澳律师培养 推动行业规则对接 对港澳律师人才紧抓建设大湾区机遇来粤执业,更好融入国家发展大局,澳门青年律师黄景禧深有体会。 黄景禧所在的三地联营律所,位于广东珠海横琴总部大厦8楼,窗外左手边是横琴,右手边是澳门,琴澳融合尽收眼底。2021年7月,黄景禧顺利通过首次粤港澳大湾区律师执业考试,取得内地执业资格。联营律所集结了来自内地、香港、澳门三家律师事务所之长,将融合特色发挥得淋漓尽致,面向大湾区,业务辐射全球。 作为精通两地法律的专业人士,黄景禧能够用澳门人熟悉和习惯的话语解释内地法律,帮助更多前来横琴的澳门创业者了解和理解相关规章制度,也协助过不少中企开发国际市场等。 记者了解到,随着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发展,市场对法律服务的要求日趋提高。自2014年起,广东率先在全国开展内地和港澳律所合伙联营试点工作,并成功在全国复制推广。 借助联席会议的平台,粤港澳三地法律部门围绕共同促进粤港澳律师融合发展进行了深入沟通交流。2021年7月31日,首次粤港澳大湾区律师执业考试开考;2021年12月15日,广东省司法厅出台《关于香港法律执业者和澳门执业律师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九市执业管理试行办法》。截至目前,广东省已批准合伙联营律所15家,共有108名港澳律师派驻到合伙联营所,204名港澳居民经批准成为内地执业律师。 陈旭东表示,接下来,广东省司法厅将进一步对标对表《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的要求,不断推动三地法律服务规则衔接、机制对接,不断深化法律服务的“软联通”,为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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