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宁波元鼎时代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因你司拖欠租金,我局被迫于2014年4月11日发函终止双方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但你司此后一直未搬走租赁房间内物品。请你司于公告之日起10日内搬走租赁房屋内物品。逾期未搬走的,视为你司放弃物品所有权,我局将进行处置。同时我局保留追究贵司拖欠租金、违约金及损失的权利。
外交部钓鱼台宾馆管理局
2022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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