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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依据家庭教育促进法,向涉案当事人发出该院首份《责令接受家庭教育指导令》,告诫当事人依法正确履行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职责,为孩子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家庭环境。图为法官为孩子家长补上“家庭教育课”。
本报记者 战海峰
本报通讯员
尚博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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