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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球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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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驻韩国记者 王刚 虽然检察官出身的尹锡悦当选韩国总统,但韩国检察机关正面临前所未有的改革压力。韩国执政党共同民主党4月15日正式向国会提出相关法案,要求取消检方独占的6大重大犯罪搜查权。对此,韩国检方、国民力量党、尹锡悦方面连日来持续发出反对声音,认为此举实际上“完全剥夺了检察机关侦查权”,甚至质疑这种做法“违宪”,但共同民主党方面不为所动,坚决推动检察改革。 改革法案提交国会 在国会拥有过半席位(172席)的韩国执政党共同民主党4月15日宣布,已向国会提交了《刑事诉讼法》和《检察厅法》修正案,目的在于完全分离检方的侦查权与公诉权。韩国《刑事诉讼法》第196条规定“检方具有直接侦查的权限”,修正案将废除此规定。《检察厅法》第4条中规定检方具有对“六大犯罪”案件的侦查权,这些内容也将被删除。修法后,检方将只具备起诉权,原有的侦查权将被移交警方。按照共同民主党的计划,将在4月份的临时国会完成相关审议投票程序,等到5月3日文在寅政府最后一次国务会议通过并正式对外公布,在经过过渡期后,今年8月份就可以正式施行。 有分析认为,共同民主党之所以在这一问题上如此“快刀斩乱麻”,就是认为如果拖下去可能会“夜长梦多”。如果尹锡悦就任后处理这一法案,那么总统完全可以行使否决权。同时按照朝野政党的协商,韩国国会负责初审法律的司法委员会委员长一职,将在今年6月由共同民主党交给国民力量党。此外,共同民主党内主流意见认为,6月1日地方选举结束后,共同民主党会失去推进检察机关改革的动力。 共同民主党在文在寅政府任期最后一个月推进的这项法案引起韩国司法界、政界强烈震动。党内支持推进法案的观点认为,法案能从根本上解决过去70年检方滥用侦查权等问题。 反对改变司法程序 韩国总统职务交接委员会(简称“交接委”)4月13日表示,共同民主党必须立即停止推动“立法完全剥夺检察机关侦查权”。全面剥夺检方侦查职能与宪法赋予检察官提请权的宗旨背道而驰,这无疑是破坏宪法的行为。“交接委”称,全面剥夺检方侦查权与保护国民毫无关联,此举有碍新任总统施政。 国民力量党认为,共同民主党试图在一朝一夕间改变已经实行了70年的刑事司法程序,在没有进行深入研究和提出对策的情况下强行推进。共同民主党试图废除检方调查权,目的是切断今后检方对相关事件或丑闻的调查。国民力量党还打算在国会提议成立改进刑事司法系统的工作小组或特别委员会,同时通过冗长辩论等方式阻止法案通过。对此,共同民主党方面反驳:“不论调查权属于哪个机构,这些机构都将在尹锡悦政府治理下,调查权不属于任何政党。” 韩国检察机构的反对声音也非常明确。韩国大检察厅3月11日召开全国地检检察长会议。检察总长金浯洙主持会议,检察次长(副检察长)朴成镇和全国18个地方检察厅的检察长等与会。 地方检察长们表示,2021年1月调整刑事司法制度后,出现了罪状确凿却无法切实、及时问责的问题,给国民带来混乱和不便。在未形成全社会共识的情况下,没有充分讨论就草率立法撤销检方的侦查职能,最终受害者将是公众。 是否违宪各有理解 关于取消检方侦查权的争议甚至上升到是否违宪的高度。检方认为违宪的理由是,现行《宪法》第12条规定,“在逮捕、拘留、扣押或搜查时,必须出示根据合法程序由检察官提出申请、由法官签发的文书”。《宪法》第16条还规定,“对住所等地点进行扣押或搜查,必须出示法官应检察官要求签发的文书”。由于签发搜查令和逮捕令是在检方请求下法院签发的,因此检方认为,《宪法》上述条文规定了检方拥有侦查权。如果通过修改《宪法》的下行法律取消检察机关的侦查权,这实际上就是违宪。因此检方认为,如果想取消检方的侦查权,就应该修改《宪法》。 但相反的意见则认为,如果仅仅因为申请法院搜查令和逮捕令需要检察官提出,就说“检察机关具有宪法上规定的搜查权”,这于理于法都不通。民主社会律师协会对此表示,宪法只是为了保护国民基本权利规定了合法程序,仅仅提到检察官申请逮捕令和搜查令的权利,但这不意味着检察官是搜查的唯一主体。因此所谓取消检察官搜查权违宪的说法只能是一种政治声明。还有律师表示,宪法中关于申请搜查令和逮捕令经由检察官申请的说法,目的是为了通过法院和检察机关双重审查来保护国民的基本权利,由此引申出“宪法规定检察机关拥有搜查权”是过度司法解释。 民调结果显示,多数韩国人支持缩小检方权限。韩国民调机构“Media Tomato”3月14日公布的民调结果显示,有46.3%的人赞成修法取消检方的侦查权,反对者为38.4%,另有15.3%的人没有意见。对于候任总统尹锡悦上台后韩国会否变成“检察共和国”,有43.6%的人表示担忧,另有47.3%的人表示不担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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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政党拟立法取消检方侦查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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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检察系统改革面临巨大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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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4-18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环球法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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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驻韩国记者 王刚 虽然检察官出身的尹锡悦当选韩国总统,但韩国检察机关正面临前所未有的改革压力。韩国执政党共同民主党4月15日正式向国会提出相关法案,要求取消检方独占的6大重大犯罪搜查权。对此,韩国检方、国民力量党、尹锡悦方面连日来持续发出反对声音,认为此举实际上“完全剥夺了检察机关侦查权”,甚至质疑这种做法“违宪”,但共同民主党方面不为所动,坚决推动检察改革。 改革法案提交国会 在国会拥有过半席位(172席)的韩国执政党共同民主党4月15日宣布,已向国会提交了《刑事诉讼法》和《检察厅法》修正案,目的在于完全分离检方的侦查权与公诉权。韩国《刑事诉讼法》第196条规定“检方具有直接侦查的权限”,修正案将废除此规定。《检察厅法》第4条中规定检方具有对“六大犯罪”案件的侦查权,这些内容也将被删除。修法后,检方将只具备起诉权,原有的侦查权将被移交警方。按照共同民主党的计划,将在4月份的临时国会完成相关审议投票程序,等到5月3日文在寅政府最后一次国务会议通过并正式对外公布,在经过过渡期后,今年8月份就可以正式施行。 有分析认为,共同民主党之所以在这一问题上如此“快刀斩乱麻”,就是认为如果拖下去可能会“夜长梦多”。如果尹锡悦就任后处理这一法案,那么总统完全可以行使否决权。同时按照朝野政党的协商,韩国国会负责初审法律的司法委员会委员长一职,将在今年6月由共同民主党交给国民力量党。此外,共同民主党内主流意见认为,6月1日地方选举结束后,共同民主党会失去推进检察机关改革的动力。 共同民主党在文在寅政府任期最后一个月推进的这项法案引起韩国司法界、政界强烈震动。党内支持推进法案的观点认为,法案能从根本上解决过去70年检方滥用侦查权等问题。 反对改变司法程序 韩国总统职务交接委员会(简称“交接委”)4月13日表示,共同民主党必须立即停止推动“立法完全剥夺检察机关侦查权”。全面剥夺检方侦查职能与宪法赋予检察官提请权的宗旨背道而驰,这无疑是破坏宪法的行为。“交接委”称,全面剥夺检方侦查权与保护国民毫无关联,此举有碍新任总统施政。 国民力量党认为,共同民主党试图在一朝一夕间改变已经实行了70年的刑事司法程序,在没有进行深入研究和提出对策的情况下强行推进。共同民主党试图废除检方调查权,目的是切断今后检方对相关事件或丑闻的调查。国民力量党还打算在国会提议成立改进刑事司法系统的工作小组或特别委员会,同时通过冗长辩论等方式阻止法案通过。对此,共同民主党方面反驳:“不论调查权属于哪个机构,这些机构都将在尹锡悦政府治理下,调查权不属于任何政党。” 韩国检察机构的反对声音也非常明确。韩国大检察厅3月11日召开全国地检检察长会议。检察总长金浯洙主持会议,检察次长(副检察长)朴成镇和全国18个地方检察厅的检察长等与会。 地方检察长们表示,2021年1月调整刑事司法制度后,出现了罪状确凿却无法切实、及时问责的问题,给国民带来混乱和不便。在未形成全社会共识的情况下,没有充分讨论就草率立法撤销检方的侦查职能,最终受害者将是公众。 是否违宪各有理解 关于取消检方侦查权的争议甚至上升到是否违宪的高度。检方认为违宪的理由是,现行《宪法》第12条规定,“在逮捕、拘留、扣押或搜查时,必须出示根据合法程序由检察官提出申请、由法官签发的文书”。《宪法》第16条还规定,“对住所等地点进行扣押或搜查,必须出示法官应检察官要求签发的文书”。由于签发搜查令和逮捕令是在检方请求下法院签发的,因此检方认为,《宪法》上述条文规定了检方拥有侦查权。如果通过修改《宪法》的下行法律取消检察机关的侦查权,这实际上就是违宪。因此检方认为,如果想取消检方的侦查权,就应该修改《宪法》。 但相反的意见则认为,如果仅仅因为申请法院搜查令和逮捕令需要检察官提出,就说“检察机关具有宪法上规定的搜查权”,这于理于法都不通。民主社会律师协会对此表示,宪法只是为了保护国民基本权利规定了合法程序,仅仅提到检察官申请逮捕令和搜查令的权利,但这不意味着检察官是搜查的唯一主体。因此所谓取消检察官搜查权违宪的说法只能是一种政治声明。还有律师表示,宪法中关于申请搜查令和逮捕令经由检察官申请的说法,目的是为了通过法院和检察机关双重审查来保护国民的基本权利,由此引申出“宪法规定检察机关拥有搜查权”是过度司法解释。 民调结果显示,多数韩国人支持缩小检方权限。韩国民调机构“Media Tomato”3月14日公布的民调结果显示,有46.3%的人赞成修法取消检方的侦查权,反对者为38.4%,另有15.3%的人没有意见。对于候任总统尹锡悦上台后韩国会否变成“检察共和国”,有43.6%的人表示担忧,另有47.3%的人表示不担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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