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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少年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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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护令帮孩子扣好“第一粒扣子”

( 2022-04-10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青少年与法
  □ 本报记者 韩宇

  涉世未深的孩子是怎样走上犯罪道路的?放任?漠视?还是觉得“他只是个孩子”?家庭教育的缺位是否成为“助推器”?近日,辽宁省沈阳市于洪区人民检察院在办理一起未成年人故意伤害案件中,向一名未成年人案件参与人的监护人发出了《督促监护令》。
  为何这个孩子小小年纪会故意伤害他人?检察官为更好地了解涉事未成年人的心理状态,认真细致地对其进行社会调查,对监护人安排了亲职教育课程。
  在进行心理测试和心理疏导时,孩子说出在学校里曾多次受到高年级同学的欺负,如在上下楼梯时被推搡、走路时被绊倒、课间被无故起外号等。孩子内向,未能及时向家长求助,而家长忙于工作,平时家庭沟通又太少,根本不了解孩子的心理状态,导致此次因琐事激化矛盾,情绪爆发而纠集他人,将拳头挥向更弱小的同学,做出了伤害行为。
  了解到孩子所在学校存在疑似欺凌行为后,检察官立即与这所学校的德育老师取得联系,进校开展了《预防校园欺凌 争做校园小卫士》法治宣讲活动。检察官从真实案例出发,对校园欺凌的表现形式、欺凌后果以及校园欺凌中的角色特征进行了详细讲解,力图激发同学们的“英雄能力”,教导同学们如何保护自己、帮助他人,共同反对校园暴力,做校园的小卫士、小英雄,改善校园安全环境。
  “检察官您好,我家孩子最近每天上学放学都很开心,而且在学校还积极帮助其他同学,同学关系相处得也很融洽,真是太感谢了。”这是亲职教育课程结束后大概半个月,检察官接到涉案孩子监护人的电话。他表示,自从收到《督促监护令》,参加了教育课,认识到了家庭教育对孩子成长的重要性。之前对于孩子的了解实在太少,陪伴时间也太短,现在通过每天跟孩子的沟通交流,孩子在性格方面转变很大,而且在学校再也没有发生此前被欺负的情况。没想到自己家孩子作为伤害方,还能得到这样大的帮助。
  下一步,于洪区检察院将进一步发挥督促监护令作用,形成长效机制,推动筑牢未成年人家庭保护“防线”,帮助未成年人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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