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我公司原工作人员金强,其已于2022年2月28日从我公司离职,我公司未授权其代表我公司有任何业务、投资或任何与本公司有关的行为,自离职后其代表我公司行为均无效,对于其个人行为,我公司不予认可。特此公告。
江苏国中芯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
2022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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