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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和平区检察院就
“野冰场”安监问题召开听证会

( 2022-03-26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综合
  □ 本报记者   韩  宇
  □ 本报通讯员 安彦广 杜嘉智

  近日,辽宁省首例就河面临时滑冰场地安全监管问题公益诉讼检察听证会在沈阳市和平区检察院举行。听证会邀请了公安、应急、文旅、市场监管、城管部门参加,借助“河长+检察长”模式,充分发挥检察监督职能。检察机关全面、准确了解相关行政机关的法定职责,依法依规、合情合理履行监督整改职责,多部门联合破局,消除安全隐患。
  据和平区检察院办案检察官介绍,通过对辖区河道内大大小小的十多个滑冰场走访调查发现,这些临时场地现场未设置安全须知和危险区域警示标志,也未配备任何安全防护设施及救护设备,更未健全救护设备维护制度及人员岗位责任制。
  听证会上,与会行政机关分别发言。和平区城市管理局表示,将在危险区域设立警示牌和条幅,也会发出警示,对危险行为提示撤离;和平区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表示,将继续开展日常巡查,劝阻危险行为,也将进一步探讨如何提升监管合力;沈阳市公安局和平分局表示,将从配合管制现场险情、处罚妨碍公务行为、查处违法犯罪及安全隐患行为三个角度保障行政机关规范执法。
  与会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作为听证员,从取缔无照经营、劝离危险领域人员、明确监管主体、制发检察建议等方面给出了听证意见和建议。和平区检察院则结合各部门职能,制发检察建议,强化对“野冰场”的安全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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