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推进对台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立法工作

构建台胞台企良好发展环境

  3月15日,《江苏省对台经济文化交流合作促进条例》起草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会议,研究条例起草工作。会议听取了江苏省人大常委会民宗侨委关于起草情况的汇报,大家认为,经过调研、起草、论证以及多次征求意见和修改,目前条例草案文本比较成熟,建议如期提交常委会会议初次审议。
  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马秋林认为,立法调研全面扎实,草案内容详实完备,比较好地体现了江苏特色,凝聚了江苏省对台交流合作的制度成果。他指出,制定条例就是要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功能,进一步提升江苏省对台工作法治化水平,为台胞台企发展构建更加良好的发展环境,推动两岸关系和平发展、融合发展。下一步,要高质量做好条例提交省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的各项工作,相关委员会和有关方面要继续密切配合,做好法规的审议、修改、论证各项工作,按计划提交省人大常委会会议二次审议,推动条例顺利出台,为江苏省涉台法治建设作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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