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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视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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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版面文章
· 明确监管主体落实未保法控烟规定
· 拓展职能范围强化经费保障
· 聚焦群众关切 促进公正司法
· 构建台胞台企良好发展环境
· 在特色领域开展小切口立法
· 了解困难问题听取意见建议

河北人大司法监督工作挺进“深水区”
聚焦群众关切 促进公正司法

( 2022-03-22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人大视窗
  □ 本报记者      周宵鹏
□ 本报通讯员  杨留强

  瑕疵案件时有发生、案件审理久拖不决、相同案件裁判结果却不相同……一些案件中存在的司法不公问题是人民群众关注和反映强烈的问题。
  河北省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司法监督工作,坚持综合长效发挥监督职能作用,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影响司法公正的重点问题,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2020年以来,河北省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紧盯人民关心、社会关注的司法案件质量问题,深入开展省“两院”案件评查工作监督活动,开创了全国省级人大常委会开展类案评查工作的先河,成为创新监督方式、增强监督实效的开创性举措。
  “河北省人大常委会开展类案评查工作,紧紧抓住影响司法公正的关键症结,有力推动省‘两院’加强案件管理、提升办案质量,推动人大司法监督工作挺进‘深水区’。”河北省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王大为对《法治日报》记者说。
履行监督职责探索类案评查
  对于司法案件,人大该不该监督、怎么监督?
  司法公正主要通过司法办案实现,案件质量承载着公平正义,不仅关系到司法机关的形象和声誉,更关系到公民合法权益的保障和社会公众的法治信仰。
  然而,人大司法监督工作中,监督司法机关公正办案是重点,也是难点。据了解,长期以来,碍于“个案监督”的争议,一些同志担心“越位”“越权”,不愿更不敢对司法案件进行监督,将人大对司法案件的监督视为“禁区”“雷区”。
  “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职权是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监督的范围、内容、方式、程序都是法定的,既是权力,更是责任。”王大为坦陈,人大的监督工作要遵循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也要坚持问题导向,深入查找“普遍共性的突出问题”并推动解决。河北省人大常委会针对司法案件探索开展类案评查和连续跟踪监督,正是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职责、积极回应人民关心关切的政治担当和法治担当。
  由于再审程序是民事案件的“最后关口”,直接关系当事人合法权益能否得到依法保障,并且以前调研时发现反映抗诉案件的问题比较集中,加之民事抗诉案件能够同时反映法院、检察院两家的办案质量,因此,河北省人大常委会在此次类案评查中专门“瞄准”民事抗诉案件,并对评查范围和案件截取进行了科学划定。
  坚持“专业的事由专业的人干”的原则,河北省人大常委会组织专业人员组成8个评查小组进行类案评查,评查小组成员由省人大常委会专家顾问、民商事领域专家学者、资深执业律师组成。同时,实行严格的评查回避制度,要求评查小组成员与被评查的案件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评查方式采取集中评查,每起案件由评查小组成员分别独立评查后形成小组意见,省法院、省检察院也组织专业人士对这些案件进行自评。
解决普遍问题推动公正司法
  2020年10月,河北省人大常委会对省法院、省检察院办理的部分民事抗诉案件进行了类案评查,河北省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同时对全省法院、检察院案件评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
  调研发现,案件评查工作存在不够重视、不够深入、作用没有充分发挥等普遍问题。此外,河北省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还对影响司法公正的问题进行了精准聚焦,主要是“隐形”超期问题突出、办案质量亟待提高等。
  评查结束后,河北省人大常委会对评查组的评查意见进行认真梳理,写出《类案评查工作情况报告》,对省法院审理民事抗诉案件情况和省检察院办理下一级检察院提请抗诉民事案件情况进行了分析。
  对于评查的结果,河北省人大常委会形成常委会审议意见,转省法院、省检察院研究处理。记者注意到,审议意见在附件中对通过类案评查发现的问题以表格形式进行了详细列明,审议意见对评查发现的法院、检察院办理案件存在的问题不提出处理意见,而是交由两家分析研究,并报处理结果。
  通过典型案件的“解剖麻雀”,推动解决影响司法公正的普遍性问题。2020年11月,河北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听取审议了省法院、省检察院《关于案件评查工作情况的报告》。类案评查促进公正司法,人大监督彰显人民力量。河北省人大常委会的首次“类案评查”入选2020年河北省“十大法治事件”。
持续跟踪监督整改扎实有效
  不事先沟通题目、不预设回答人员,现场提问直指问题、切中关键,现场回答正视问题、直接诚恳,会场气氛庄重、良性互动……
  2021年9月下旬召开的河北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听取审议了省法院、省检察院落实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关于案件评查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并针对省法院、省检察院落实审议意见情况,举行了联组会议。
  这次联组会上,9位河北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省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委员围绕深入推进案件评查工作、提高案件办理质量等方面进行提问,省高院院长黄明耀、省检察院检察长丁顺生到会听取意见并表态发言,“两院”有关负责同志认真回答,实现了人大真监督、真支持与司法机关真接受、真整改的有机统一。
  为保证监督工作效果、巩固类案评查成果,在河北省人大常委会2021年监督工作计划中,重点安排了对省法院、省检察院落实常委会审议意见情况继续进行跟踪监督。一年中,河北省人大常委会持续用力,省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再次组织专题调研,对类案评查扎实开展连续监督,发现有的问题并没有彻底解决,将这些问题再次转省法院、省检察院研究办理。
  整个类案评查及跟踪监督过程中,河北法检“两院”主动做好案件资料底数核对、电子卷宗移交等工作,自觉接受监督,制定出台相关制度措施;法检“两长”亲自组织参加评查并就整改情况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亲自参加联组会议并回答问题,这在河北人大司法监督工作历史上是第一次,整改落实工作取得扎实成效。
  通过此项工作,基本看清了司法工作中长期存在的问题,找到了问题症结,形成了各方面的高度共识,制定了务实、实用的工作措施,对于切实加强法律监督、不断深化案件监管、有效提升办案质量,必将有力发挥撬动作用、示范效应和深远影响,也将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社会公平正义的热切期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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