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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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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见习记者 杨佳艺 □ 本报记者 张 昊 “全国法律援助便民服务示范窗口”“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集体”……众多荣誉背后,是重庆市黔江区法律援助中心在法援为民道路上的孜孜以求。 情系群众,探索法律援助发展新路径。 黔江区地处渝东南武陵山区,农村外出务工人口多,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农民工欠薪、婚姻家庭变故、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等各类纠纷多发,使得群众对法律援助的需求增加。 为让更多困难群众及时有效获得法律援助,黔江区法律援助中心积极参与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法律援助项目,扩大法律援助范围,善用项目资金纾解民困。 11年来,黔江区法律援助中心办理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法律援助项目案件1167件,惠及老年人、残疾人、农民工、妇女、未成年人五类困难群体2000余人,挽回经济损失4238万余元,有效维护了公平正义和社会稳定。 与此同时,黔江区法律援助中心紧扣“法治黔江”“平安黔江”建设,围绕乡村振兴、脱贫攻坚、创新基层社会治理等领域,主动介入区内热点难点问题,积极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为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作出了重要贡献。 在服务方式上,黔江区法律援助中心改“被动型法援”为“主动型法援”—— 组织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司法行政工作人员进社区、进村(居)、进工地、进企业、进校园开展法律援助宣传与咨询活动,对符合条件的五类困难群体申请法律援助开辟“绿色通道”,对确因身体不便无法前来的人群提供上门服务,有力回应了群众的法律援助需求。 黑溪镇殷某因事故导致下肢截瘫、行动不便,他上有老母、下有两个未成年子女,妻子以外出务工为由一去几年不回,也未寄钱回来,为此殷某决意离婚。 了解情况后,黔江区法律援助中心迅速指派律师上门服务,帮助其完善相关手续。通过对殷某妻子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成功说服她离婚后按月给两个小孩支付生活费直至成年,既解决了殷某的实际困难,又为孩子的生活学习提供了保障,得到当事人好评。 为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黔江区法律援助中心多措并举,依托城乡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在全区建立了30个乡镇(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219个村级法律援助联络点,并在律师事务所、法院等多个单位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点,实现了辖区法律援助服务网络全覆盖。 同时,进一步放宽司法所(工作站)法律援助案件初审权限,逐步推行网上申请、网上办案、网上答复,困难群众可通过线上工作平台就地就近申请法律援助,初步实现了援务公开、法律咨询、网上审查、监督管理等线上管理和服务。 为提高法律援助知晓率,黔江区法律援助中心以法律援助工作站、联络点为阵地,利用重要活动节点,广泛宣传“中彩金”法律援助项目、法律援助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并通过报刊、网络等渠道大力宣传法律援助典型案例、先进事迹,有效提升了当地群众的法律意识。 黔江区法律援助中心始终严格管理,确保法律援助服务质量水准。2018年以来,该中心先后制定法律援助案件指派管理办法和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查制度,将法律援助各项流程制度化、规范化,通过完善限时办结制、首问负责制、责任追究制等各项制度,增强群众服务体验。 严把审查指派关,实行案件跟踪管理,建立重大疑难案件集体讨论制度,规范案件回访工作……黔江区法律援助中心为受援人合法权益得到最大化维护不断努力,并加强工作人员业务培训,打造专业化法律援助队伍,为受援人提供标准化、均等化的法律援助服务。 多年来,黔江区法律援助中心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全心全意为群众提供高质量法律援助服务,该中心先后办理1167件“中彩金”项目案件,实现结案率100%,合格率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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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江法援情系群众探索便民惠民新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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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3-17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公共法律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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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见习记者 杨佳艺 □ 本报记者 张 昊 “全国法律援助便民服务示范窗口”“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集体”……众多荣誉背后,是重庆市黔江区法律援助中心在法援为民道路上的孜孜以求。 情系群众,探索法律援助发展新路径。 黔江区地处渝东南武陵山区,农村外出务工人口多,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农民工欠薪、婚姻家庭变故、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等各类纠纷多发,使得群众对法律援助的需求增加。 为让更多困难群众及时有效获得法律援助,黔江区法律援助中心积极参与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法律援助项目,扩大法律援助范围,善用项目资金纾解民困。 11年来,黔江区法律援助中心办理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法律援助项目案件1167件,惠及老年人、残疾人、农民工、妇女、未成年人五类困难群体2000余人,挽回经济损失4238万余元,有效维护了公平正义和社会稳定。 与此同时,黔江区法律援助中心紧扣“法治黔江”“平安黔江”建设,围绕乡村振兴、脱贫攻坚、创新基层社会治理等领域,主动介入区内热点难点问题,积极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为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作出了重要贡献。 在服务方式上,黔江区法律援助中心改“被动型法援”为“主动型法援”—— 组织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司法行政工作人员进社区、进村(居)、进工地、进企业、进校园开展法律援助宣传与咨询活动,对符合条件的五类困难群体申请法律援助开辟“绿色通道”,对确因身体不便无法前来的人群提供上门服务,有力回应了群众的法律援助需求。 黑溪镇殷某因事故导致下肢截瘫、行动不便,他上有老母、下有两个未成年子女,妻子以外出务工为由一去几年不回,也未寄钱回来,为此殷某决意离婚。 了解情况后,黔江区法律援助中心迅速指派律师上门服务,帮助其完善相关手续。通过对殷某妻子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成功说服她离婚后按月给两个小孩支付生活费直至成年,既解决了殷某的实际困难,又为孩子的生活学习提供了保障,得到当事人好评。 为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黔江区法律援助中心多措并举,依托城乡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在全区建立了30个乡镇(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219个村级法律援助联络点,并在律师事务所、法院等多个单位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点,实现了辖区法律援助服务网络全覆盖。 同时,进一步放宽司法所(工作站)法律援助案件初审权限,逐步推行网上申请、网上办案、网上答复,困难群众可通过线上工作平台就地就近申请法律援助,初步实现了援务公开、法律咨询、网上审查、监督管理等线上管理和服务。 为提高法律援助知晓率,黔江区法律援助中心以法律援助工作站、联络点为阵地,利用重要活动节点,广泛宣传“中彩金”法律援助项目、法律援助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并通过报刊、网络等渠道大力宣传法律援助典型案例、先进事迹,有效提升了当地群众的法律意识。 黔江区法律援助中心始终严格管理,确保法律援助服务质量水准。2018年以来,该中心先后制定法律援助案件指派管理办法和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查制度,将法律援助各项流程制度化、规范化,通过完善限时办结制、首问负责制、责任追究制等各项制度,增强群众服务体验。 严把审查指派关,实行案件跟踪管理,建立重大疑难案件集体讨论制度,规范案件回访工作……黔江区法律援助中心为受援人合法权益得到最大化维护不断努力,并加强工作人员业务培训,打造专业化法律援助队伍,为受援人提供标准化、均等化的法律援助服务。 多年来,黔江区法律援助中心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全心全意为群众提供高质量法律援助服务,该中心先后办理1167件“中彩金”项目案件,实现结案率100%,合格率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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