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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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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张晨
最高人民法院今天举行新闻发布会,通报人民法院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最新进展和成效,涉及新民事诉讼法实施情况、四级法院审级职能定位改革对各级法院案件结构的影响、互联网司法下一步规划发展、2022年司法改革重点工作等。 最高法党组成员、副院长沈亮,最高法司改办副主任刘峥,国际合作局副局长何帆出席发布会并回答记者提问。 统一法律适用 公平正义是司法工作的生命线,让每一个司法案件得到公正处理,是人民群众的核心司法需求。 “法治要有确定性和可预期性,不能左右摇摆,更不能区别对待,这是人们对法治最朴素的期待。”在刘峥看来,落实“类案同判”责任,最主要是抓住承办法官、合议庭、专业法官会议、院庭长、审判委员会这几个关键节点,并分别强调各自的责任。 “2021年,人民法院紧紧牵住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这个‘牛鼻子’,不断补短板、堵漏洞、强弱项,为司法公正提供制度保障。”沈亮介绍说,近年来,最高法积极推进统一法律适用机制建设,先后印发“加强类案检索指导意见”“完善统一法律适用标准工作机制意见”和“统一法律适用工作实施办法”。去年初,最高法印发了关于专业法官会议的指导意见,推动专业法官会议机制与前述改革文件深度融合。现在,各级法院在办案过程中,审判庭都能常态化召开专业法官会议,有时还会跨审判机构召开,为审判组织、院庭长正确履职提供专业咨询意见。2021年,最高法加大对各高级人民法院拟出台审判业务文件、参考性案例的审核备案力度,共完成88个审判业务文件、110多个参考性案例的审核备案工作,纠正、调整了不少与法律和司法解释精神相悖的内容。 为解决群众痛恨的“裁判不公正”问题,2021年,最高法继续加强司法责任体系建设,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四类案件”监督管理工作机制的指导意见。指导意见聚焦群众关注的裁判公正问题,区分案件类型,为有必要加强监督管理的“四类案件”精准画像、分类施策。对于所涉人员多、利益大的“重大、疑难、复杂、敏感”案件,加大监督管理力度,丰富监督管理措施;对于有法官、审判辅助人员涉嫌违纪违法线索的,依法及时开展监督,视情调整审判组织;对于诉讼标的额较大、裁判结果对当事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适用“四类案件”监督管理措施,确保案件质效过硬。 提升审判质效 2021年,全国法院的收结案数量仍在3000万以上,部分地区法院人案矛盾更为突出,办案压力日益增大。面对这一现状,沈亮表示,除了要积极推动编制、员额配置向基层和办案一线倾斜,更重要的是推动制度挖潜,向制度变革和科技创新要生产力。 记者从发布会上获悉,去年,最高法顺利完成了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在总结改革试点成果的基础上,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了民事诉讼法修正草案,去年12月底,新修改的民事诉讼法获得通过。与此同时,经中央批准、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又启动四级法院审级职能定位改革试点,推动各类案件在“横向”和“纵向”上繁简分流、提质增效。最高法先后印发关于深化一站式建设和矛盾纠纷源头化解的制度文件,推动多元解纷服务力量向基层、社会、网上、重点行业领域延伸。2021年,全国法院对接的调解组织和调解员数量分别是2018年的48倍和18倍,诉前调解成功案件610.68万件。 “四级法院审级职能定位改革试点目前已完成动员部署、建章立制和组织实施工作,正在平稳有序推进。各高级人民法院均已制定试点实施细则,报最高法审核后印发实施。”何帆介绍说,试点四个月以来,各地中、高级法院共提级管辖案件131件,涉及重大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诉讼主客场”现象的案件占45.03%,涉及普遍法律指导意义或法律适用分歧的案件占8%。12个试点省份基层法院共受理新下放的“四类行政案件”3351件,各院月均增幅不足1件。民事第一审案件“下沉”数量也在可控范围之内,且主要集中在经济发达地区或省会城市的中心城区法院。 此外,随着人民法院发布“三大在线规则”,互联网司法规则体系已基本建立。新修改的民事诉讼法以专条明确了在线司法活动与线下司法活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意味着在立法上已确立了在线司法与线下司法并行的基本司法形态。将以司法数据中台、智慧法院大脑、在线法院建设等为牵引,推动技术运用与司法审判深度融合。 服务保障大局 “今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重要一年,我们要在完善司法服务保障大局的体制机制上下更多功夫。”沈亮称,围绕矛盾纠纷源头治理,人民法院将不断健全涉诉信访工作机制,持续巩固提升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机制建设成果,推动一站式建设向基层、向社会、向网上、向重点行业领域延伸,在夯基、拓面、提质、增效上下功夫,促进矛盾纠纷源头减量。围绕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将进一步完善国家层面知识产权案件上诉审理机制,完善服务自贸试验区、自由贸易港、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司法政策,服务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完善涉外审判机制,加快推进国际商事法庭实质化运行,健全一站式国际商事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努力建设国际商事争端解决新高地。围绕区域发展战略,将努力找准结合点、切入点,高水平建设北京、上海、成渝金融法院,不断提高司法服务保障的针对性、实效性,以高度的政治自觉肩负起推动区域发展战略的使命担当。 据介绍,在司法责任体系建设和改革方面,人民法院将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权责清单、权力运行、制约监督、惩戒问责、配套保障等工作机制,推进各项改革任务的系统集成、督促落实。在诉讼制度机制改革方面,将有序推进四级法院审级职能定位改革试点,完成好向立法机关的中期报告,同步开展民事、行政诉讼法的下一步修改论证工作。同时,进一步推进刑事庭审实质化改革,保证庭审在查明事实、认定证据、保护诉权、公正裁判中发挥决定性作用。 最高法正在研究制定人民法院2022年度司法改革工作要点,沈亮表示,将抓紧研究未来一个时期全面深化改革的主攻方向、战略重点、任务举措,为推动进一步全面依法治国、深化司法体制改革谋新局、谱新篇。 本报北京3月3日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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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制度变革和科技创新要生产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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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持续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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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3-04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政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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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张晨
最高人民法院今天举行新闻发布会,通报人民法院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最新进展和成效,涉及新民事诉讼法实施情况、四级法院审级职能定位改革对各级法院案件结构的影响、互联网司法下一步规划发展、2022年司法改革重点工作等。 最高法党组成员、副院长沈亮,最高法司改办副主任刘峥,国际合作局副局长何帆出席发布会并回答记者提问。 统一法律适用 公平正义是司法工作的生命线,让每一个司法案件得到公正处理,是人民群众的核心司法需求。 “法治要有确定性和可预期性,不能左右摇摆,更不能区别对待,这是人们对法治最朴素的期待。”在刘峥看来,落实“类案同判”责任,最主要是抓住承办法官、合议庭、专业法官会议、院庭长、审判委员会这几个关键节点,并分别强调各自的责任。 “2021年,人民法院紧紧牵住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这个‘牛鼻子’,不断补短板、堵漏洞、强弱项,为司法公正提供制度保障。”沈亮介绍说,近年来,最高法积极推进统一法律适用机制建设,先后印发“加强类案检索指导意见”“完善统一法律适用标准工作机制意见”和“统一法律适用工作实施办法”。去年初,最高法印发了关于专业法官会议的指导意见,推动专业法官会议机制与前述改革文件深度融合。现在,各级法院在办案过程中,审判庭都能常态化召开专业法官会议,有时还会跨审判机构召开,为审判组织、院庭长正确履职提供专业咨询意见。2021年,最高法加大对各高级人民法院拟出台审判业务文件、参考性案例的审核备案力度,共完成88个审判业务文件、110多个参考性案例的审核备案工作,纠正、调整了不少与法律和司法解释精神相悖的内容。 为解决群众痛恨的“裁判不公正”问题,2021年,最高法继续加强司法责任体系建设,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四类案件”监督管理工作机制的指导意见。指导意见聚焦群众关注的裁判公正问题,区分案件类型,为有必要加强监督管理的“四类案件”精准画像、分类施策。对于所涉人员多、利益大的“重大、疑难、复杂、敏感”案件,加大监督管理力度,丰富监督管理措施;对于有法官、审判辅助人员涉嫌违纪违法线索的,依法及时开展监督,视情调整审判组织;对于诉讼标的额较大、裁判结果对当事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适用“四类案件”监督管理措施,确保案件质效过硬。 提升审判质效 2021年,全国法院的收结案数量仍在3000万以上,部分地区法院人案矛盾更为突出,办案压力日益增大。面对这一现状,沈亮表示,除了要积极推动编制、员额配置向基层和办案一线倾斜,更重要的是推动制度挖潜,向制度变革和科技创新要生产力。 记者从发布会上获悉,去年,最高法顺利完成了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在总结改革试点成果的基础上,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了民事诉讼法修正草案,去年12月底,新修改的民事诉讼法获得通过。与此同时,经中央批准、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又启动四级法院审级职能定位改革试点,推动各类案件在“横向”和“纵向”上繁简分流、提质增效。最高法先后印发关于深化一站式建设和矛盾纠纷源头化解的制度文件,推动多元解纷服务力量向基层、社会、网上、重点行业领域延伸。2021年,全国法院对接的调解组织和调解员数量分别是2018年的48倍和18倍,诉前调解成功案件610.68万件。 “四级法院审级职能定位改革试点目前已完成动员部署、建章立制和组织实施工作,正在平稳有序推进。各高级人民法院均已制定试点实施细则,报最高法审核后印发实施。”何帆介绍说,试点四个月以来,各地中、高级法院共提级管辖案件131件,涉及重大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诉讼主客场”现象的案件占45.03%,涉及普遍法律指导意义或法律适用分歧的案件占8%。12个试点省份基层法院共受理新下放的“四类行政案件”3351件,各院月均增幅不足1件。民事第一审案件“下沉”数量也在可控范围之内,且主要集中在经济发达地区或省会城市的中心城区法院。 此外,随着人民法院发布“三大在线规则”,互联网司法规则体系已基本建立。新修改的民事诉讼法以专条明确了在线司法活动与线下司法活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意味着在立法上已确立了在线司法与线下司法并行的基本司法形态。将以司法数据中台、智慧法院大脑、在线法院建设等为牵引,推动技术运用与司法审判深度融合。 服务保障大局 “今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重要一年,我们要在完善司法服务保障大局的体制机制上下更多功夫。”沈亮称,围绕矛盾纠纷源头治理,人民法院将不断健全涉诉信访工作机制,持续巩固提升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机制建设成果,推动一站式建设向基层、向社会、向网上、向重点行业领域延伸,在夯基、拓面、提质、增效上下功夫,促进矛盾纠纷源头减量。围绕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将进一步完善国家层面知识产权案件上诉审理机制,完善服务自贸试验区、自由贸易港、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司法政策,服务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完善涉外审判机制,加快推进国际商事法庭实质化运行,健全一站式国际商事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努力建设国际商事争端解决新高地。围绕区域发展战略,将努力找准结合点、切入点,高水平建设北京、上海、成渝金融法院,不断提高司法服务保障的针对性、实效性,以高度的政治自觉肩负起推动区域发展战略的使命担当。 据介绍,在司法责任体系建设和改革方面,人民法院将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权责清单、权力运行、制约监督、惩戒问责、配套保障等工作机制,推进各项改革任务的系统集成、督促落实。在诉讼制度机制改革方面,将有序推进四级法院审级职能定位改革试点,完成好向立法机关的中期报告,同步开展民事、行政诉讼法的下一步修改论证工作。同时,进一步推进刑事庭审实质化改革,保证庭审在查明事实、认定证据、保护诉权、公正裁判中发挥决定性作用。 最高法正在研究制定人民法院2022年度司法改革工作要点,沈亮表示,将抓紧研究未来一个时期全面深化改革的主攻方向、战略重点、任务举措,为推动进一步全面依法治国、深化司法体制改革谋新局、谱新篇。 本报北京3月3日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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