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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公告

( 2022-02-08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公告
  殷帮助:本院受理张国庆与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告知合议庭成员通知书及民事裁定书。自公告起30日视为送达。答辩及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涡北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裁判。
安徽省涡阳县人民法院
胡立宾:本院受理原告张鹏与被告胡立宾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证据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裁定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法院华夏中路6号)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法院
赵春华、何丽娜:本院受理刘雷花诉你返还原物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诉状及证据副本、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民事裁定书等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13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法院
锡山区东港佰利来服饰厂、吴平:本院受理锡山区东港镇荣杰双面呢面料经营部与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苏0205民初710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东港人民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法院
重庆合友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无锡擎宇模具制造有限公司与你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民事裁定书及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9时30分(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东北塘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法院
陈好林:本院受理李建明与你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限满后的第3日上午9:30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东北塘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法院
无锡乾顺电动车有限公司、唐明炼:本院受理原告无锡孟航五金有限公司与被告无锡乾顺电动车有限公司、唐明炼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苏0205民初567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东港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法院
徐伟: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诉被告你信用卡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苏0214民初382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无锡市新吴区人民法院
万达行影院管理有限公司:原告常州方光广告传媒有限公司诉被告万达行影院管理有限公司合同纠纷(2021)苏0214民初6753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程序转换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答辩)期满后第3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进行开庭审理。
江苏省无锡市新吴区人民法院
胡克培、贵州康恒节能技术有限公司毕节分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昝多猛与被告胡克培、贵州建工集团第三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第三人贵州康恒节能技术有限公司毕节分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起诉状副本、转普裁定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参加诉讼通知书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2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届满后的第3日下午3时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法院
毕节市七星关区卡派音乐汇:本院受理原告毕节市七星百盛商贸有限公司诉被告曾松、你方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2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下午3时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法院
邱凤琴:本院受理原告刘峻梅与被告刘海涛、邱凤琴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因无法向你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闽0821民初296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福建省长汀县人民法院
安徽初晨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黄水平诉你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应诉及举证通知、合议庭成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起30日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第三日(节假日顺延)9时在本院第一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明光市人民法院
(2021)浙0382民初6922号 李银锋:原告张益芬诉你方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因无法以其他方式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浙0382民初692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
蒋建军:本院受理原告刘盼枝与被告蒋建军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浙0382民初7513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大荆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
(2021)浙0382民初3379号 袁全芳、袁益强:本院受理原告谢根蕊诉你们、陈绍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浙0382民初3379号民事判决书及缴费通知书。自本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及缴费通知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副本,上诉于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
陈顺清:本院受理原告李德清与被告陈顺清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因本案被告陈顺清下落不明,现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等应诉材料。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五日下午14时30分在北川羌族自治县人民法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四川省北川羌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余明华:本院受理的(2022)川1322民初396号原告文怀民与被告余明华离婚纠纷一案,原告请求:依法判决原告与被告离婚。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诉讼须知、开庭传票等诉讼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本案于2022年3月29日上午9时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届时未到,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判决。
四川省营山县人民法院
(2021)浙0108民初5580号 天津市博川岩土工程有限公司、天津市盛兴达商贸有限公司:本院对原告杭州晶澜装饰材料有限公司诉被告杭州泉影园林工程有限公司、天津市博川岩土工程有限公司、天津市盛兴达商贸有限公司票据追索权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答辩期、举证期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三十日内。本案于2022年4月14日上午8时50分在本院第一法庭开庭审理。请准时到庭参加诉讼,逾期未到的、将依法缺席审判。
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
(2021)浙0108民初5802号 天禧(杭州)网络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本院对原合杭州沃云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诉被告天禧(杭州)网络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答辩期、举证期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三十日内。本案于2022年4月14日下午14时10分在本院第一法庭开庭审理,请准时到庭参加诉讼、逾期未到的。将依法缺席审判。
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
(2020)浙0108民初4066号 深圳亿成安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对原告浙江大华系统工程有限公司诉被告深圳亿成安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民事裁定书【案号:(2020)浙0108民初4066号】。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裁判文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
广西桂林灵秀山川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院受理上诉人朱光寿(原审被告、反诉原告)、上诉人张立富(原审被告),被上诉人何嘉法(原审原告、反诉被告),原审被告广西桂林灵秀山川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原审第三人刘明华民间借贷及保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本院(2021)苏11民终234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2)浙0203民催1号之六 申请人安徽万峰精工铝业科技有限公司因遗失持有的银行汇票一份,向本院申请公示催告,本院决定受理。现依法予以公告。该汇票号码31000051 28002635、金额65000元、出票人玉环锐利机械有限公司、收款人玉环勤锐橡胶制品有限公司、付款行浦发银行宁波分行营业部、出票日期2020年8月28日、汇票到期日2021年2月27日。自公告之日起60天内,利害关系人应向本院申报权利。届时无人申报,本院将依法判决,宣告上述票据无效。在公示催告期间,转让该票据权利的行为无效。
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法院
(2022)浙0203民催1号之七 申请人安徽万峰精工铝业科技有限公司因遗失持有的银行汇票一份,向本院申请公示催告,本院决定受理。现依法予以公告。该汇票号码31000051 28002689、金额47000元、出票人玉环锐利机械有限公司、收款人玉环勤锐橡胶制品有限公司、付款行浦发银行宁波分行营业部、出票日期2020年10月28日、汇票到期日2021年4月27日。自公告之日起60天内,利害关系人应向本院申报权利。届时无人申报,本院将依法判决,宣告上述票据无效。在公示催告期间,转让该票据权利的行为无效。
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法院
(2022)浙0203民催1号之八 申请人冠县鲁胜轴承有限公司因遗失持有的银行汇票一份,向本院申请公示催告,本院决定受理。现依法予以公告。该汇票号码31300051 51015088、金额3万元、出票人宁波腾宇飞翔贸易有限公司、收款人宁波芯亚物资有限公司、付款行临商银行宁波北仑支行、出票日期2021年7月30日、汇票到期日2022年1月28日。自公告之日起60天内,利害关系人应向本院申报权利。届时无人申报,本院将依法判决,宣告上述票据无效。在公示催告期间,转让该票据权利的行为无效。
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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