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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 2022-01-26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综合
  吉林市丰满区人民政府于2020年12月21日作出《吉林化工学院新址项目拟征收补偿方案》,拟对丰满区石井沟村部分集体土地及房屋、附属物、农业附着物等实施征收。四至范围:西侧至盈胜三千院小区到石井沟村一队主路围墙,南侧与松露水厂围墙交汇,北侧至石井沟村五社水田地交汇处,东侧至石井沟村六队旱田地交汇处。
下述房产,均位于征收范围内:
  1、吉房权吉丰字第306532号,产权人张琳;2、吉林市房权证乡镇字第J41-075807号,产权人黄晶。
  现征收部门经多方寻找,始终无法联系到上述产权人及相关权利人,为保障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及项目征收工作顺利进行,请上述房屋产权人及相关权利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携带身份证或能证明与该房屋有权属关系的证明材料,到吉林市吉丰房屋征收服务中心主张权利。
  逾期无人主张权利,征收部门将对实际使用人给予补偿安置。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被征收房屋相关权利人与实际使用人承担,与征收部门无关。
  联系地址:吉林市丰满区恒山东路跨线桥龙城帝景西南侧
  联系电话:17767803176
  联系人:张先生
吉林市丰满区房屋征收经办中心
2022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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