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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公告

( 2021-12-31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公告
  熊军民:本院受理原告黄运发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湖北省大冶市人民法院(2021)鄂0281民初5560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保安人民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届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湖北省黄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湖北省大冶市人民法院
湖北瀚水华地生态农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罗家新诉你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2021)鄂0684民初1785号民事判决书及民事裁定书,限你公司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行政庭领取判决书及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湖北省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湖北省宜城市人民法院
鲍远红: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六安市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皖1502民初8044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于公告期满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安徽省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六安市金安区人民法院
夏兆亮: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六安市分行与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皖1502民初813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于公告期满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安徽省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六安市金安区人民法院
武佩法:本院受理刘玉龙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皖1182民初445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滁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明光市人民法院
潘安能:本院受理张玉翠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皖1182民初446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滁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明光市人民法院
徐彬彬:本院受理原告胡珊珊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与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发布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下午四时(节假日顺延)在店埠二法庭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审判。
安徽省肥东县人民法院
熊燕:本院受理黄建国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皖0122民初6810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上述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讼状,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
安徽省肥东县人民法院
李军、李杰:本院受理原告边克杰诉被告王星博、刘桂菊、王光举、李杰、李军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辽0304民初348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辽宁省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辽宁省鞍山市立山区人民法院
宁昌文:本院受理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鞍山中心支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送达(2021)辽0304民初2328号民事判决书,请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辽宁省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辽宁省鞍山市立山区人民法院
杨得欣、史怀英: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1)皖0104民初985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
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法院
(2021)黔0324民初4638号 贵州新发展乐器制造有限公司:本院受理贵州正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与贵州新发展乐器制造有限公司追偿权纠纷一案,案号为(2021)黔0324民初4638号,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由被告贵州新发展乐器制造有限公司在本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偿还原告贵州正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代其偿还的借款1,271,812.58元;二、驳回原告贵州正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19,500.00元,由原告贵州正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负担4,308.00元,由被告贵州新发展乐器制造有限公司负担15,192.00元。公告费600.00元由被告贵州新发展乐器制造有限公司。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未领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效力。
贵州省正安县人民法院
项洪达、黄静、刘春满:本院受理原告义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诉你、揣秀英、罗丽艳、项万利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辽0727民初175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辽宁省义县人民法院
李桂文、项征:本院受理原告义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诉你、项永军、陈海英、张明菊、郝艳军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辽0727民初175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辽宁省义县人民法院
吴庆柱、王秋月:本院受理原告葫芦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建昌支行诉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辽1422民初713号民事判决书。限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葫芦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辽宁省建昌县人民法院
李志辉:本院受理的原告湖北宜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鄂0684民初2821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行政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湖北省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湖北省宜城市人民法院
温东平:本院受理原告七星关区特驱希望饲料经营部诉被告温东平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2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3时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法院
陈刚:本院受理原告窦培勇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皖1182民初324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滁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安徽省明光市人民法院
付文兵:本院受理邹为燕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鄂0624民初215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起60日内到本院武安镇法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湖北省南漳县人民法院
甘云华、杨兰:本院受理原告云南通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甘云华、杨兰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云0423民初142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
云南省通海县人民法院
李世垚:本院受理原告云南通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李世垚信用卡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云0423民初165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
云南省通海县人民法院
普英: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通海县支行与被告普英信用卡纠纷两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云0423民初1079、108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
云南省通海县人民法院
罗建春: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通海县支行与被告罗建春信用卡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云0423民初143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
云南省通海县人民法院
王雪椿: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通海县支行与被告王雪椿信用卡纠纷两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云0423民初1643、164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
云南省通海县人民法院
丁春梅: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通海县支行与被告丁春梅信用卡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云0423民初176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
云南省通海县人民法院
林艳芬: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通海县支行与被告林艳芬信用卡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云0423民初164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
云南省通海县人民法院
许月: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通海县支行与被告许月信用卡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云0423民初176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
云南省通海县人民法院
张艳萍: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通海县支行与被告张艳萍信用卡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云0423民初176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
云南省通海县人民法院
吴亚光:本院受理原告张旭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冀0110民初342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北省石家庄市鹿泉区人民法院
北京思家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本院依法受理原告马鞍山裕米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诉你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向你公司公告送达本院(2021)皖0523民初446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安徽省和县人民法院
(2018)浙0303破17号之三 因温州市博大机械有限公司管理人已执行完毕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最后分配已完结,管理人提请人民法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二十条之规定,本院于2021年12月29日裁定终结温州市博大机械有限公司破产程序。
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法院
(2018)皖1182破2-3号 因破产财产分配方案已执行完毕,最后分配已终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二十条之规定,本院于二○二一年十二月二十八日裁定终结明光市翔云新型材料有限公司破产程序。
安徽省明光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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