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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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倪庆:本院受理宋清海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辽0922民初203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阜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发生法律效力。 辽宁省彰武县人民法院 高德玉:本院受理李东风诉你、刘丽华承揽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辽0922民初205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阜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发生法律效力。 辽宁省彰武县人民法院 季晓媚、毛明雨:本院受理原告刘东美诉你们及毛京光、毛京岐、毛京义继承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辽0211民初401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登记在被继承人毛玉恒名下,位于大连市甘井子区椒东街2号1单元3层3号(大房权证甘私字第1998174481号)房屋一套归原告刘东美所有。案件受理费5800元由原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9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大连市甘井子区人民法院 (2021)皖1723民初3020号 柳金华:本院受理原告张桂芝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送达过程中,你无法联系,无法直接或留置送达应诉通知书等法律文书,须公告送达。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民事诉状及证据副本、举证责任通知书、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自公告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和30日,并定于2022年4月12日8时30分在本院三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青阳县人民法院 (2021)皖1723民初1823号 杨战毛:本院受理原告方贵荣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因你无法联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送达本院民事判决书、交纳诉讼费用通知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民事审判庭领取、交纳诉讼费用通知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青阳县人民法院 (2021)皖1723民初2054号 方双龙:本院受理许胜利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皖1723民初2054号民事判决书及缴纳诉讼费通知书,判决你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许胜利借款40000元。自公告起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青阳县人民法院 (2018)桂0304破1号之四 本院受理桂林台联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破产清算一案,现查明的破产财产除提存款项外已经分配完结。桂林台联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提请裁定终结破产程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二十条第二款、第三款的规定,本院裁定终结桂林台联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破产程序。特此公告 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象山区人民法院 国创科视科技(大连)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杨增诉你劳动争议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辽0202民初197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大连市中山区人民法院 大连领枫体育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史永强:本院受理原告刘奇诉你们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辽0202民初6967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我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 大连市中山区人民法院 缪和芬:本院受理蒋丽君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副本、举证须知、权利义务通知书、廉政监督卡、诚信诉讼须知、应诉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合议庭成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七审判庭审理,逾期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江阴市人民法院 曾黎梅:本院受理瞿永吉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副本、举证须知、权利义务通知书、廉政监督卡、诚信诉讼须知、应诉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合议庭成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0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七审判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江阴市人民法院 王世豪:本院受理浙江物产信息系统集成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裁判。 广东省蕉岭县人民法院 马潇潇、南京筑诚置业发展有限公司:本院受理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江宁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苏0115民初878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6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 李军、王桂芳:原告周金军诉你们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新2325民初2908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一、李军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周金军支付欠款13000元;二、驳回周金军其他诉讼请求;三、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222元,公告费260元,合计482元,由李军负担。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昌吉回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发生法律效力。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奇台县人民法院 丰云:本院受理马燕平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青0105民初395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发生法律效力。 青海省西宁市城北区人民法院 曹洋:本院受理西宁城北龙艳丽水暖建材经营部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青0105民初469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发生法律效力。 青海省西宁市城北区人民法院 刘俊岭、肖文广:本院受理西宁城北龙艳丽水暖建材经营部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青0105民初468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发生法律效力。 青海省西宁市城北区人民法院 李祥德:本院受理西宁城北尚层世家陶瓷经营部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青0105民初415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发生法律效力。 青海省西宁市城北区人民法院 梁利娜:原告林秀芬诉你买卖合同纠纷案(2021)浙0381民初13165号,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诉讼风险提示书、合议庭组成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2022年4月8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13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进行审理。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 章云贵:原告陈勇诉你民间借贷纠纷案(2021)浙0381民初12812号,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2022年4月6日9时在本院第13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进行审理。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 张磊:原告孙志伟诉你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案(2021)浙0381民初13224号,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2022年4月6日14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12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进行审理。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 高红伟:原告张勇诉你合同纠纷案(2021)浙0381民初12771号,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2022年4月6日15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16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进行审理。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 南通田宇鞋业有限公司:原告刘晓勇诉你方合同纠纷案(2021)浙0381民初11936号,现依法向你方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2022年4月6日14时4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16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进行审理。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 杜伟:原告瑞安市裕象服装店诉你合同纠纷案(2021)浙0381民初11603号,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2022年4月6日14时2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16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进行审理。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 周斌:本院受理杨龙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黔0323民初298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 贵州省绥阳县人民法院 仲裁公告 胡风:本委受理申请人温州市鹿城区物业管理总公司与你(被申请人)之间的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立案号为(2021)温仲字第172号。因以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2021)温仲裁字第172号裁决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地址:温州市锦江路458号深蓝国际大厦12楼;联系电话:0577-88965650)。 温州仲裁委员会 谢伟:本委受理申请人温州市鹿城区物业管理总公司与你(被申请人)之间的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立案号为(2021)温仲字第178号。因以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2021)温仲裁字第178号裁决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地址:温州市锦江路458号深蓝国际大厦12楼;联系电话:0577-88965650)。 温州仲裁委员会 海南亿卓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海南亿卓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琼中福兴医院:本委已经受理董超、周丽、焦战领、付红莉、张亚女、李晶莹、吉美婷、左艳梅、陈芳芳与被申请人你公司劳动争议案(琼劳人仲案字〔2021〕第255-263号),并定于2022年2月17日9时及15时开庭审理。因无法送达你公司,限你公司在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海南省琼中县汽车站对面,国兴大道197号三楼,联系电话:0898-86231511)领取应诉通知书、申请书、开庭通知书等文书材料,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按时出庭,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海南省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工伤认定举证通知书送达公告 山西裕商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钱文涛于2021年8月2日向我局提出你单位钱文涛的工伤认定申请。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第十二条有关规定,本局通过邮寄等方式向你单位送达举证通知书,但均被退回。现本局公告送达,请你单位在公告送达之日起10日内对钱文涛所受伤害是否属于工伤进行举证,如未按规定期限提交举证材料,我局将依据钱文涛提供的证据依法作出结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规定,本工伤认定举证通知书自发出之日起经60日视为送达。联系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市伊州区伊州大道122号哈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17号窗口哈密市工伤科。联系电话:0902-2235011。特此公告 哈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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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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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12-31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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倪庆:本院受理宋清海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辽0922民初203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阜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发生法律效力。 辽宁省彰武县人民法院 高德玉:本院受理李东风诉你、刘丽华承揽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辽0922民初205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阜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发生法律效力。 辽宁省彰武县人民法院 季晓媚、毛明雨:本院受理原告刘东美诉你们及毛京光、毛京岐、毛京义继承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辽0211民初401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登记在被继承人毛玉恒名下,位于大连市甘井子区椒东街2号1单元3层3号(大房权证甘私字第1998174481号)房屋一套归原告刘东美所有。案件受理费5800元由原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9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大连市甘井子区人民法院 (2021)皖1723民初3020号 柳金华:本院受理原告张桂芝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送达过程中,你无法联系,无法直接或留置送达应诉通知书等法律文书,须公告送达。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民事诉状及证据副本、举证责任通知书、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自公告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和30日,并定于2022年4月12日8时30分在本院三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青阳县人民法院 (2021)皖1723民初1823号 杨战毛:本院受理原告方贵荣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因你无法联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送达本院民事判决书、交纳诉讼费用通知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民事审判庭领取、交纳诉讼费用通知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青阳县人民法院 (2021)皖1723民初2054号 方双龙:本院受理许胜利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皖1723民初2054号民事判决书及缴纳诉讼费通知书,判决你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许胜利借款40000元。自公告起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青阳县人民法院 (2018)桂0304破1号之四 本院受理桂林台联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破产清算一案,现查明的破产财产除提存款项外已经分配完结。桂林台联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提请裁定终结破产程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二十条第二款、第三款的规定,本院裁定终结桂林台联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破产程序。特此公告 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象山区人民法院 国创科视科技(大连)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杨增诉你劳动争议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辽0202民初197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大连市中山区人民法院 大连领枫体育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史永强:本院受理原告刘奇诉你们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辽0202民初6967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我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 大连市中山区人民法院 缪和芬:本院受理蒋丽君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副本、举证须知、权利义务通知书、廉政监督卡、诚信诉讼须知、应诉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合议庭成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七审判庭审理,逾期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江阴市人民法院 曾黎梅:本院受理瞿永吉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副本、举证须知、权利义务通知书、廉政监督卡、诚信诉讼须知、应诉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合议庭成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0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七审判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江阴市人民法院 王世豪:本院受理浙江物产信息系统集成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裁判。 广东省蕉岭县人民法院 马潇潇、南京筑诚置业发展有限公司:本院受理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江宁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苏0115民初878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6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 李军、王桂芳:原告周金军诉你们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新2325民初2908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一、李军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周金军支付欠款13000元;二、驳回周金军其他诉讼请求;三、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222元,公告费260元,合计482元,由李军负担。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昌吉回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发生法律效力。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奇台县人民法院 丰云:本院受理马燕平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青0105民初395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发生法律效力。 青海省西宁市城北区人民法院 曹洋:本院受理西宁城北龙艳丽水暖建材经营部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青0105民初469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发生法律效力。 青海省西宁市城北区人民法院 刘俊岭、肖文广:本院受理西宁城北龙艳丽水暖建材经营部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青0105民初468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发生法律效力。 青海省西宁市城北区人民法院 李祥德:本院受理西宁城北尚层世家陶瓷经营部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青0105民初415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发生法律效力。 青海省西宁市城北区人民法院 梁利娜:原告林秀芬诉你买卖合同纠纷案(2021)浙0381民初13165号,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诉讼风险提示书、合议庭组成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2022年4月8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13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进行审理。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 章云贵:原告陈勇诉你民间借贷纠纷案(2021)浙0381民初12812号,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2022年4月6日9时在本院第13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进行审理。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 张磊:原告孙志伟诉你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案(2021)浙0381民初13224号,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2022年4月6日14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12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进行审理。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 高红伟:原告张勇诉你合同纠纷案(2021)浙0381民初12771号,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2022年4月6日15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16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进行审理。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 南通田宇鞋业有限公司:原告刘晓勇诉你方合同纠纷案(2021)浙0381民初11936号,现依法向你方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2022年4月6日14时4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16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进行审理。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 杜伟:原告瑞安市裕象服装店诉你合同纠纷案(2021)浙0381民初11603号,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2022年4月6日14时2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16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进行审理。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 周斌:本院受理杨龙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黔0323民初298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 贵州省绥阳县人民法院 仲裁公告 胡风:本委受理申请人温州市鹿城区物业管理总公司与你(被申请人)之间的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立案号为(2021)温仲字第172号。因以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2021)温仲裁字第172号裁决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地址:温州市锦江路458号深蓝国际大厦12楼;联系电话:0577-88965650)。 温州仲裁委员会 谢伟:本委受理申请人温州市鹿城区物业管理总公司与你(被申请人)之间的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立案号为(2021)温仲字第178号。因以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2021)温仲裁字第178号裁决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地址:温州市锦江路458号深蓝国际大厦12楼;联系电话:0577-88965650)。 温州仲裁委员会 海南亿卓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海南亿卓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琼中福兴医院:本委已经受理董超、周丽、焦战领、付红莉、张亚女、李晶莹、吉美婷、左艳梅、陈芳芳与被申请人你公司劳动争议案(琼劳人仲案字〔2021〕第255-263号),并定于2022年2月17日9时及15时开庭审理。因无法送达你公司,限你公司在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海南省琼中县汽车站对面,国兴大道197号三楼,联系电话:0898-86231511)领取应诉通知书、申请书、开庭通知书等文书材料,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按时出庭,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海南省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工伤认定举证通知书送达公告 山西裕商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钱文涛于2021年8月2日向我局提出你单位钱文涛的工伤认定申请。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第十二条有关规定,本局通过邮寄等方式向你单位送达举证通知书,但均被退回。现本局公告送达,请你单位在公告送达之日起10日内对钱文涛所受伤害是否属于工伤进行举证,如未按规定期限提交举证材料,我局将依据钱文涛提供的证据依法作出结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规定,本工伤认定举证通知书自发出之日起经60日视为送达。联系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市伊州区伊州大道122号哈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17号窗口哈密市工伤科。联系电话:0902-2235011。特此公告 哈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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