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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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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盛世恒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院受理饶卫东、袁年波诉你司与山西恒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黄晓东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原告递交的证据副本、管辖异议申请书、民事答辩状、企业名称变更核准书、山西恒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递交的证据副本、(2021)晋0821民初3130号民事裁定书、上诉状,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2021)晋0821民初3130号民事裁定书,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山西省临猗县人民法院 曹生秀:本院受理刘晓龙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青0105民初267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60日来本院廿里铺法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青海省西宁市城北区人民法院 邢久文、张秀春:本院受理翟永梅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内0783民初218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呼伦贝尔市中级人民法院。 内蒙古自治区扎兰屯市人民法院 吴刚:本院受理王世恩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晋0821民初216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山西省临猗县人民法院 赖剑军:本院受理徐志强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粤1427民初75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广东省蕉岭县人民法院 徐敬宁:本院受理徐子曦诉你抚养费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粤1427民初833号民事判决书,判决:1、徐敬宁应于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向徐子曦支付抚养费90000元;2、2021年12月起至徐子曦成年之日止,徐敬宁应在每月10日前支付徐子曦抚养费2000元;3、驳回徐子曦其他诉讼请求。自公告之日起经6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发生法律效力。 广东省蕉岭县人民法院 谢上磊:本院受理段登凯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云0581民初505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固东法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保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云南省腾冲市人民法院 刘国华:本院受理彭凤文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原告诉请:1、判令刘国华偿还彭凤文借款30000元,并支付自2021年2月10日起按每月7500元的利息,至此款还清为止;2、本案诉讼费由刘国华负担。自公告之日起经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答辩期满后第三日(节假日顺延)8:30分在本院第六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云南省腾冲市人民法院 刘继发:本院受理兴仁市小江租车行与你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黔2322民初341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新大楼607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发生法律效力。 贵州省兴仁市人民法院 马妍:本院受理陈志丹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苏0281民初9268号民事判决书、上诉须知。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江阴市人民法院 本院于2021年12月6日刊登的被告张航财、陆文娟公告中,提出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应为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和15日内,特此更正。 江苏省江阴市人民法院 李兴发:本院受理江阴沐祥节能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须知、证据材料、合议庭成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长泾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江阴市人民法院 黄伟国:本院受理谭英宗与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向你公告送达(2021)桂0703民初89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6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上诉于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钦北区人民法院 高艳丰:本院受理许国兴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冀1024民初498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发生法律效力。 河北省香河县人民法院 王巍、张伟、吉林市富润工贸有限公司、沈阳四海通旅游客运有限公司:本院受理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分行诉安源客车制造有限公司、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限期举证通知书及(2021)吉0202民初5725号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证据材料期限为公告期满后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节假日顺延)9:30在本院第九法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判决。 吉林省吉林市昌邑区人民法院 马见、尹荣:本院受理洪显魁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皖1202民初1125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来本院开发区法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起15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 高莉:本院受理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阜阳颍州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皖1202民初1079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来本院开发区法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起15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 青海众道实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青海汇金金融服务有限公司诉你司及青海国鑫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尹玉苗借款合同纠纷案(2021)青0105民初4762号、4763号,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合议庭人员告知书、转普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廿里铺法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裁判。 青海省西宁市城北区人民法院 王爱民、徐咸伟:本院受理河北亚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王嘉芳、山东莘州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合议庭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缺席裁判。 河北省枣强县人民法院 王征:本院受理郑增祥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冀1121民初150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衡水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发生法律效力。 河北省枣强县人民法院 鹰潭九隆科技产业有限公司:原告浙江海卓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诉你方买卖合同纠纷案。现依法向你方送达(2021)浙0381民初855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 匡嘉美:原告孙小丹诉你民间借贷纠纷案。现依法向你送达(2021)浙0381民初823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 深圳市好食再来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田伟聪诉被告深圳市好食再来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请求变更公司登记纠纷一案,案号为(2021)粤0303民初29312号。现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开庭传票、指定举证期限通知书、证据副本。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你方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7日。开庭时间定于2022年03月14日14时30分,开庭地点为本院八楼第二十审判庭,请准时到庭,逾期则依法裁判。 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 长沙智悦贸易有限公司:原告深圳立驰航贸易有限公司与被告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庆璇柔贸易有限公司、长沙智悦贸易有限公司票据追索权纠纷一案,案号为(2021)粤0303民初31417号。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授权最高人民法院在部分地区开展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工作的决定》、最高人民法院《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方案》以及《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本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现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天即视为送达。你应在公告期届满之次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答辩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提出副本,并于公告期届满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提交证据。本院定于2022年03月16日16时00分在第十九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不出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 (2021)赣0502民初3394号 万泽荣:本院受理原告新余市中小商贸流通企业联合会诉被告你、冯翠萍、程顺杰、新余市泽顺工贸有限公司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赣0502民初3394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西省新余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人民法院 桂林台联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破产财产分配公告 桂林台联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债权人:2021年12月14日,象山区人民法院作出民事裁定书,裁定认可《桂林台联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根据该分配方案,现破产财产分配情况公告如下:本案破产财产以货币方式进行分配,根据各债权人提供的银行账号,通过转款支付。本次分配为第一次分配,分配总额为人民币18199341元。支付破产案件受理费243868元,承担管理人报酬1345940元,分配给工程款优先受偿权人3268333元,分配给抵押权人4797392元,无担保债权人分配:分配给购买住宅的返还房款债权人494704元,分配给职工债权人759050元,分配给税收债权人1300100元。可供普通债权人分配破产财产5989953元,分段进行清偿,每笔债权6000元(含6000元)以内100%清偿(成立债权小于6000元时,按照实际金额清偿);超过6000元部分,按照比例清偿,本次清偿比例为1.481%。对于本次分配债权人未受领的破产财产分配额,管理人将予以提存。债权人自最后分配公告之日起满二个月仍不领取的,视为放弃受领分配的权利,提存的分配额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119条之规定,分配给其他债权人。特此公告 桂林台联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 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送达公告 谢新军(公民身份号码:3326231974****5950)、张蔷(公民身份号码:2106241988****5845):你们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执业一案,已调查终结。本局拟对你们作出责令停止执业活动、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伍万伍仟伍佰元整(55500元)、罚款人民币陆仟元整(6000元)的行政处罚。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温卫医罚告〔2021〕142号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向本局领取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对上述处罚有异议的,你们有权在本告知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本局进行陈述、申辩或五日内向本局书面提出听证要求,逾期视为放弃听证和陈述申辩权利。 温岭市卫生健康局 2021年12月23日 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公告 谢新军(公民身份号码:3326231974****5950)、张蔷(公民身份号码:2106241988****5845):你们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执业一案,已送达事先告知书。本局现决定对你们作出责令停止执业活动、没收医疗器械(具体名称数量详见物品清单)、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贰万捌仟壹佰元整(28100元)、罚款人民币叁拾万玖仟壹佰元整(309100元)的行政处罚。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温卫医罚〔2021〕124号行政处罚决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向本局领取行政处罚决定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温岭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六个月内直接向温岭市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本局将依法申请温岭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温岭市卫生健康局 2021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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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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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12-23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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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盛世恒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院受理饶卫东、袁年波诉你司与山西恒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黄晓东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原告递交的证据副本、管辖异议申请书、民事答辩状、企业名称变更核准书、山西恒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递交的证据副本、(2021)晋0821民初3130号民事裁定书、上诉状,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2021)晋0821民初3130号民事裁定书,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山西省临猗县人民法院 曹生秀:本院受理刘晓龙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青0105民初267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60日来本院廿里铺法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青海省西宁市城北区人民法院 邢久文、张秀春:本院受理翟永梅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内0783民初218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呼伦贝尔市中级人民法院。 内蒙古自治区扎兰屯市人民法院 吴刚:本院受理王世恩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晋0821民初216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山西省临猗县人民法院 赖剑军:本院受理徐志强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粤1427民初75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广东省蕉岭县人民法院 徐敬宁:本院受理徐子曦诉你抚养费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粤1427民初833号民事判决书,判决:1、徐敬宁应于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向徐子曦支付抚养费90000元;2、2021年12月起至徐子曦成年之日止,徐敬宁应在每月10日前支付徐子曦抚养费2000元;3、驳回徐子曦其他诉讼请求。自公告之日起经6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发生法律效力。 广东省蕉岭县人民法院 谢上磊:本院受理段登凯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云0581民初505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固东法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保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云南省腾冲市人民法院 刘国华:本院受理彭凤文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原告诉请:1、判令刘国华偿还彭凤文借款30000元,并支付自2021年2月10日起按每月7500元的利息,至此款还清为止;2、本案诉讼费由刘国华负担。自公告之日起经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答辩期满后第三日(节假日顺延)8:30分在本院第六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云南省腾冲市人民法院 刘继发:本院受理兴仁市小江租车行与你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黔2322民初341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新大楼607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发生法律效力。 贵州省兴仁市人民法院 马妍:本院受理陈志丹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苏0281民初9268号民事判决书、上诉须知。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江阴市人民法院 本院于2021年12月6日刊登的被告张航财、陆文娟公告中,提出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应为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和15日内,特此更正。 江苏省江阴市人民法院 李兴发:本院受理江阴沐祥节能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须知、证据材料、合议庭成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长泾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江阴市人民法院 黄伟国:本院受理谭英宗与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向你公告送达(2021)桂0703民初89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6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上诉于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钦北区人民法院 高艳丰:本院受理许国兴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冀1024民初498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发生法律效力。 河北省香河县人民法院 王巍、张伟、吉林市富润工贸有限公司、沈阳四海通旅游客运有限公司:本院受理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分行诉安源客车制造有限公司、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限期举证通知书及(2021)吉0202民初5725号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证据材料期限为公告期满后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节假日顺延)9:30在本院第九法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判决。 吉林省吉林市昌邑区人民法院 马见、尹荣:本院受理洪显魁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皖1202民初1125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来本院开发区法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起15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 高莉:本院受理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阜阳颍州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皖1202民初1079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来本院开发区法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起15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 青海众道实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青海汇金金融服务有限公司诉你司及青海国鑫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尹玉苗借款合同纠纷案(2021)青0105民初4762号、4763号,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合议庭人员告知书、转普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廿里铺法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裁判。 青海省西宁市城北区人民法院 王爱民、徐咸伟:本院受理河北亚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王嘉芳、山东莘州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合议庭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缺席裁判。 河北省枣强县人民法院 王征:本院受理郑增祥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冀1121民初150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衡水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发生法律效力。 河北省枣强县人民法院 鹰潭九隆科技产业有限公司:原告浙江海卓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诉你方买卖合同纠纷案。现依法向你方送达(2021)浙0381民初855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 匡嘉美:原告孙小丹诉你民间借贷纠纷案。现依法向你送达(2021)浙0381民初823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 深圳市好食再来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田伟聪诉被告深圳市好食再来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请求变更公司登记纠纷一案,案号为(2021)粤0303民初29312号。现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开庭传票、指定举证期限通知书、证据副本。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你方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7日。开庭时间定于2022年03月14日14时30分,开庭地点为本院八楼第二十审判庭,请准时到庭,逾期则依法裁判。 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 长沙智悦贸易有限公司:原告深圳立驰航贸易有限公司与被告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庆璇柔贸易有限公司、长沙智悦贸易有限公司票据追索权纠纷一案,案号为(2021)粤0303民初31417号。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授权最高人民法院在部分地区开展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工作的决定》、最高人民法院《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方案》以及《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本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现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天即视为送达。你应在公告期届满之次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答辩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提出副本,并于公告期届满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提交证据。本院定于2022年03月16日16时00分在第十九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不出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 (2021)赣0502民初3394号 万泽荣:本院受理原告新余市中小商贸流通企业联合会诉被告你、冯翠萍、程顺杰、新余市泽顺工贸有限公司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赣0502民初3394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西省新余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人民法院 桂林台联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破产财产分配公告 桂林台联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债权人:2021年12月14日,象山区人民法院作出民事裁定书,裁定认可《桂林台联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根据该分配方案,现破产财产分配情况公告如下:本案破产财产以货币方式进行分配,根据各债权人提供的银行账号,通过转款支付。本次分配为第一次分配,分配总额为人民币18199341元。支付破产案件受理费243868元,承担管理人报酬1345940元,分配给工程款优先受偿权人3268333元,分配给抵押权人4797392元,无担保债权人分配:分配给购买住宅的返还房款债权人494704元,分配给职工债权人759050元,分配给税收债权人1300100元。可供普通债权人分配破产财产5989953元,分段进行清偿,每笔债权6000元(含6000元)以内100%清偿(成立债权小于6000元时,按照实际金额清偿);超过6000元部分,按照比例清偿,本次清偿比例为1.481%。对于本次分配债权人未受领的破产财产分配额,管理人将予以提存。债权人自最后分配公告之日起满二个月仍不领取的,视为放弃受领分配的权利,提存的分配额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119条之规定,分配给其他债权人。特此公告 桂林台联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 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送达公告 谢新军(公民身份号码:3326231974****5950)、张蔷(公民身份号码:2106241988****5845):你们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执业一案,已调查终结。本局拟对你们作出责令停止执业活动、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伍万伍仟伍佰元整(55500元)、罚款人民币陆仟元整(6000元)的行政处罚。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温卫医罚告〔2021〕142号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向本局领取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对上述处罚有异议的,你们有权在本告知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本局进行陈述、申辩或五日内向本局书面提出听证要求,逾期视为放弃听证和陈述申辩权利。 温岭市卫生健康局 2021年12月23日 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公告 谢新军(公民身份号码:3326231974****5950)、张蔷(公民身份号码:2106241988****5845):你们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执业一案,已送达事先告知书。本局现决定对你们作出责令停止执业活动、没收医疗器械(具体名称数量详见物品清单)、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贰万捌仟壹佰元整(28100元)、罚款人民币叁拾万玖仟壹佰元整(309100元)的行政处罚。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温卫医罚〔2021〕124号行政处罚决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向本局领取行政处罚决定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温岭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六个月内直接向温岭市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本局将依法申请温岭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温岭市卫生健康局 2021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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