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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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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腾腾:原告曹本明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皖0504民初3795号民事判决书(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一次性归还原告欠款19700元,诉讼费及公告费由被告负担)。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安徽省马鞍山市雨山区人民法院 马鞍山市星世家实业有限公司(原名马鞍山市星世家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原告赵伶诉你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裁定书,判决本案按赵伶撤诉处理。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4036元(未缴纳)、公告费600元,由赵伶负担。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 安徽省马鞍山市雨山区人民法院 李进友:原告林久松诉你健康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浙0402民初595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 毕小玲:原告刘永红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浙0402民初672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 俞智威:原告张海青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浙0402民初544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民二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次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 俞智威:原告金志刚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浙0402民初544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民二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次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 浙江清科通驰投资有限公司、孟虎、嘉兴清科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嘉兴清能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嘉兴清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原告浙江华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诉你们公司解散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浙0402民初239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民二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次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 平湖市昊睿贸易有限公司、张跃:原告嘉兴禾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浙0402民初416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 宁波丰佰正贸易有限公司、钟浩:原告嘉兴水果市场宏盈果品批发部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浙0402民初423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 黎刚:原告嘉兴建材陶瓷市场万家利装潢材料店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浙0402民初454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 杨志明:原告寿引珍诉嘉兴市嘉环园林工程有限公司、第三人你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浙0402民初729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 袁顺方: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市分公司诉你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浙0402民初3571号民事判决书一份。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 王爱东:原告嘉兴市昊昇贸易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证据副本、民事裁定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长水法庭3号法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裁判。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 肖云月:原告嘉兴企鹅互娱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诉你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浙0402民初5269号民事判决书一份。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 孟军、金财华:原告陈震宇诉你债权人撤销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浙0402民初3252号民事判决书一份。自公告之日起60日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 文回东:原告乔德琳诉你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浙0402民初4765号民事判决书一份。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 胡跃华、利都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蔡耀宗:原告翟宇鹃诉你们债权人撤销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浙0402民初210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次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 严爱珠:原告段利英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浙0402民初518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次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 金剑、沈伟芬:原告单玥锋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浙0402民初537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次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 倪丽萍: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南湖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浙0402民初499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次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 何纪新:原告吴建玲诉你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浙0402民初599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次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 大连鑫岳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战辉、李坤:原告嘉兴市华涛塑料有限公司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成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新丰人民法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判决。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 冷亚玲:原告徐中杰诉你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浙0402民初321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 沈鸿飞:原告吴永杰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浙0402民初385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民二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次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 古燕:原告刘传海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浙0402民初383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民二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次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 王海滨、嘉兴金鸿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原告胡其勇诉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浙0402民初337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民二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次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 营山县鼎新铸信置业有限责任公司、郑幼新:本院受理原告卢龙、张琳韵诉你们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一案,现已依法缺席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川1322民初3888号判决书,判决如下:被告营山县鼎新铸信置业有限责任公司、郑幼新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三十日内连带向原告卢龙、张琳韵返还代收其的税费等费用共计20600元;诉讼费940元,由被告营山县鼎新铸信置业有限责任公司、郑幼新共同负担。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事审判第二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四川省营山县人民法院 梅平:本院受理原告秦建明诉你合伙合同纠纷一案,现已依法缺席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川1322民初3570号判决书,判决如下:被告梅平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三十日内返还原告秦建明投资款10万元并支付利息(利息计算方式为:以10万元为基数,从2019年12月21日起至还清投资款之日止,按年利率3.85%计算);诉讼费1590元,由被告梅平负担。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事审判第二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四川省营山县人民法院 耿振蛟:本院受理原告刘桂英诉你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现已依法缺席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川1322民初3913号判决书,判决如下:一、解除原告刘桂英与被告耿振蛟于2020年10月11日签订的《重庆装饰工程施工合同》,二、被告耿振蛟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三十日内退还原告刘桂英装修款5万元;诉讼费1446元,由被告耿振蛟负担。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事审判第二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四川省营山县人民法院 邱祥乐、赖旋凤:本院受理吴净伟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苏0321民初436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丰县人民法院 惠艳美:本院受理吴新军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苏0321民初4178号民事判决书、上诉须知。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丰县人民法院 仲裁公告 上海涌春电力设备有限公司:申请人河北兆基精模铸造量具有限公司与你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司公告送达应裁通知书、仲裁申请书、证据、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选(指)定仲裁员声明书、举证通知书等法律文书。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选定仲裁员、举证、答辩期限为本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5日内。期限届满后,将依法组成仲裁庭并定于2022年3月18日9时在本委第一仲裁厅开庭审理本案。 嘉兴仲裁委员会 邯郸市第一建筑安装有限公司邱县分公司:本会受理的申请人文安县宏明木业有限公司与你公司及邯郸市第一建筑安装有限公司之间的购销合同纠纷仲裁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邯仲案字第0495号案的仲裁通知书等仲裁文书、仲裁申请书及证据材料,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会(邯郸市丛台东路科技中心12楼、0310-3084515)领取上述文书,逾期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和选定仲裁员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期限届满后,本会将依法组成仲裁庭。 邯郸仲裁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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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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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12-22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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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腾腾:原告曹本明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皖0504民初3795号民事判决书(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一次性归还原告欠款19700元,诉讼费及公告费由被告负担)。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安徽省马鞍山市雨山区人民法院 马鞍山市星世家实业有限公司(原名马鞍山市星世家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原告赵伶诉你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裁定书,判决本案按赵伶撤诉处理。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4036元(未缴纳)、公告费600元,由赵伶负担。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 安徽省马鞍山市雨山区人民法院 李进友:原告林久松诉你健康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浙0402民初595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 毕小玲:原告刘永红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浙0402民初672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 俞智威:原告张海青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浙0402民初544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民二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次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 俞智威:原告金志刚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浙0402民初544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民二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次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 浙江清科通驰投资有限公司、孟虎、嘉兴清科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嘉兴清能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嘉兴清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原告浙江华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诉你们公司解散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浙0402民初239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民二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次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 平湖市昊睿贸易有限公司、张跃:原告嘉兴禾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浙0402民初416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 宁波丰佰正贸易有限公司、钟浩:原告嘉兴水果市场宏盈果品批发部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浙0402民初423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 黎刚:原告嘉兴建材陶瓷市场万家利装潢材料店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浙0402民初454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 杨志明:原告寿引珍诉嘉兴市嘉环园林工程有限公司、第三人你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浙0402民初729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 袁顺方: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市分公司诉你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浙0402民初3571号民事判决书一份。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 王爱东:原告嘉兴市昊昇贸易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证据副本、民事裁定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长水法庭3号法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裁判。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 肖云月:原告嘉兴企鹅互娱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诉你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浙0402民初5269号民事判决书一份。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 孟军、金财华:原告陈震宇诉你债权人撤销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浙0402民初3252号民事判决书一份。自公告之日起60日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 文回东:原告乔德琳诉你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浙0402民初4765号民事判决书一份。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 胡跃华、利都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蔡耀宗:原告翟宇鹃诉你们债权人撤销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浙0402民初210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次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 严爱珠:原告段利英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浙0402民初518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次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 金剑、沈伟芬:原告单玥锋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浙0402民初537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次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 倪丽萍: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南湖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浙0402民初499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次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 何纪新:原告吴建玲诉你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浙0402民初599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次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 大连鑫岳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战辉、李坤:原告嘉兴市华涛塑料有限公司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成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新丰人民法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判决。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 冷亚玲:原告徐中杰诉你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浙0402民初321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 沈鸿飞:原告吴永杰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浙0402民初385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民二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次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 古燕:原告刘传海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浙0402民初383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民二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次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 王海滨、嘉兴金鸿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原告胡其勇诉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浙0402民初337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民二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次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 营山县鼎新铸信置业有限责任公司、郑幼新:本院受理原告卢龙、张琳韵诉你们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一案,现已依法缺席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川1322民初3888号判决书,判决如下:被告营山县鼎新铸信置业有限责任公司、郑幼新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三十日内连带向原告卢龙、张琳韵返还代收其的税费等费用共计20600元;诉讼费940元,由被告营山县鼎新铸信置业有限责任公司、郑幼新共同负担。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事审判第二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四川省营山县人民法院 梅平:本院受理原告秦建明诉你合伙合同纠纷一案,现已依法缺席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川1322民初3570号判决书,判决如下:被告梅平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三十日内返还原告秦建明投资款10万元并支付利息(利息计算方式为:以10万元为基数,从2019年12月21日起至还清投资款之日止,按年利率3.85%计算);诉讼费1590元,由被告梅平负担。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事审判第二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四川省营山县人民法院 耿振蛟:本院受理原告刘桂英诉你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现已依法缺席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川1322民初3913号判决书,判决如下:一、解除原告刘桂英与被告耿振蛟于2020年10月11日签订的《重庆装饰工程施工合同》,二、被告耿振蛟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三十日内退还原告刘桂英装修款5万元;诉讼费1446元,由被告耿振蛟负担。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事审判第二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四川省营山县人民法院 邱祥乐、赖旋凤:本院受理吴净伟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苏0321民初436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丰县人民法院 惠艳美:本院受理吴新军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苏0321民初4178号民事判决书、上诉须知。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丰县人民法院 仲裁公告 上海涌春电力设备有限公司:申请人河北兆基精模铸造量具有限公司与你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司公告送达应裁通知书、仲裁申请书、证据、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选(指)定仲裁员声明书、举证通知书等法律文书。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选定仲裁员、举证、答辩期限为本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5日内。期限届满后,将依法组成仲裁庭并定于2022年3月18日9时在本委第一仲裁厅开庭审理本案。 嘉兴仲裁委员会 邯郸市第一建筑安装有限公司邱县分公司:本会受理的申请人文安县宏明木业有限公司与你公司及邯郸市第一建筑安装有限公司之间的购销合同纠纷仲裁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邯仲案字第0495号案的仲裁通知书等仲裁文书、仲裁申请书及证据材料,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会(邯郸市丛台东路科技中心12楼、0310-3084515)领取上述文书,逾期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和选定仲裁员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期限届满后,本会将依法组成仲裁庭。 邯郸仲裁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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