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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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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丰满区人民政府于2020年12月21日作出《吉林化工学院新址项目拟征收补偿方案》,拟对丰满区石井沟村部分集体土地及房屋、附属物、农业附着物等实施征收。四至范围:西侧至盈胜三千院小区到石井沟村一队主路围墙,南侧与松露水厂围墙交汇,北侧至石井沟村五社水田地交汇处,东侧至石井沟村六队旱田地交汇处。 下述房产,均位于征收范围内: 1、吉房权吉丰江南字第0306662,产权人刘宝利(已故);2、吉房权吉丰江南字第0306643,产权人谭福民(已故);3、吉林市房权证乡镇字第J41-072654,产权人曹秀兰(已故);4、吉郊执(江)字第036-565号,产权人杨波(已故);5、市房权证乡镇字第J41-064869,产权人卢维莲;6、(2018)吉丰乡建规字【0163】号,产权人陆焱;7、闫亚芬(身份证号2202111968****1221)位于吉林市丰满区江南乡石井沟村六社,面积为98平方米的住宅。 现征收部门经多方寻找,始终无法联系到上述产权人及相关权利人,为保障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及项目征收工作顺利进行,请上述房屋产权人及相关权利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携带身份证或能证明与该房屋有权属关系的证明材料,到吉林市吉丰房屋征收服务中心主张权利。 逾期无人主张权利,征收部门将对实际使用人给予补偿安置。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被征收房屋相关权利人与实际使用人承担,与征收部门无关。 联系地址:吉林市丰满区恒山东路跨线桥龙城帝景西南侧 联系电话:17767803176 联系人:张先生 吉林市丰满区房屋征收经办中心 2021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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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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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12-22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综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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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丰满区人民政府于2020年12月21日作出《吉林化工学院新址项目拟征收补偿方案》,拟对丰满区石井沟村部分集体土地及房屋、附属物、农业附着物等实施征收。四至范围:西侧至盈胜三千院小区到石井沟村一队主路围墙,南侧与松露水厂围墙交汇,北侧至石井沟村五社水田地交汇处,东侧至石井沟村六队旱田地交汇处。 下述房产,均位于征收范围内: 1、吉房权吉丰江南字第0306662,产权人刘宝利(已故);2、吉房权吉丰江南字第0306643,产权人谭福民(已故);3、吉林市房权证乡镇字第J41-072654,产权人曹秀兰(已故);4、吉郊执(江)字第036-565号,产权人杨波(已故);5、市房权证乡镇字第J41-064869,产权人卢维莲;6、(2018)吉丰乡建规字【0163】号,产权人陆焱;7、闫亚芬(身份证号2202111968****1221)位于吉林市丰满区江南乡石井沟村六社,面积为98平方米的住宅。 现征收部门经多方寻找,始终无法联系到上述产权人及相关权利人,为保障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及项目征收工作顺利进行,请上述房屋产权人及相关权利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携带身份证或能证明与该房屋有权属关系的证明材料,到吉林市吉丰房屋征收服务中心主张权利。 逾期无人主张权利,征收部门将对实际使用人给予补偿安置。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被征收房屋相关权利人与实际使用人承担,与征收部门无关。 联系地址:吉林市丰满区恒山东路跨线桥龙城帝景西南侧 联系电话:17767803176 联系人:张先生 吉林市丰满区房屋征收经办中心 2021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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