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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公告

( 2021-12-21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公告
  刘雪莹:本院受理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香河支行诉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冀1024民初531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6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发生法律效力。
河北省香河县人民法院
肖勇:本院受理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香河支行诉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冀1024民初531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6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发生法律效力。
河北省香河县人民法院
朱济磊:本院受理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香河支行诉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冀1024民初530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6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发生法律效力。
河北省香河县人民法院
赵淑荣:本院受理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香河支行诉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冀1024民初528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6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发生法律效力。
河北省香河县人民法院
牛贺:本院受理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香河支行诉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冀1024民初531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6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发生法律效力。
河北省香河县人民法院
罗再明:本院受理李京飞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冀1024民初386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6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发生法律效力。
河北省香河县人民法院
徐玲报:本院受理李园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冀1024民初507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6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发生法律效力。
河北省香河县人民法院
梁海萍:本院受理邵东艳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冀1024民初492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6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发生法律效力。
河北省香河县人民法院
张元奎:本院受理李坤鹏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冀1024民初511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6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发生法律效力。
河北省香河县人民法院
刘寿伟:本院审理牟领鸿诉你、吴烈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青0105民初4744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刘寿伟于判决生效后10日内向原告支付借款50000元,逾期还款利息27187.5元,合计77187.5元,并承担案件受理费1737元、公告费560元。自公告之日起经6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青海省西宁市城北区人民法院
  本院于2021年12月14日刊登对邯郸市智德商贸有限公司、邯郸市华祥盛业商贸有限公司公告中金融不良债权追权纠纷一案应变更为金融不良债权追偿纠纷一案,另“金融不良债权追偿纠纷一案”后增加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经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
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
  本院于2021年12月14日刊登对邯郸市智德商贸有限公司、邯郸市华祥盛业商贸有限公司、张智、王艳英、康永兴、张海英公告中金融不良债权追权纠纷一案应变更为金融不良债权追偿纠纷一案,另“金融不良债权追偿纠纷一案”后增加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经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
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
杨沛远:本院受理徐宏伟诉你与姚艳华、郭宝和民间借贷纠纷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开庭传票、应诉及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各一份。自公告之日起经60日即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15天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曙光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吉林省梅河口市人民法院
林爽:本院受理刘宝娟诉你买卖合同纠纷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开庭传票、应诉及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各一份。自公告之日起经60日即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15天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10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曙光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吉林省梅河口市人民法院
顾俊海:本院受理田学峰诉你确认合同无效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吉0581民初256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曙光法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通化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将发生法律效力。
吉林省梅河口市人民法院
方文华:本院受理李致武诉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公告期满后第三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15法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判决。
河北省唐山市路北区人民法院
陈传玲:本院受理田浩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苏0115民初897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
李茂波、商丘市正泰物流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熊正辉诉你、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商丘市分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已审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苏0115民初280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
张东林:本院受理青海盛黎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诉你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青0105民初286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二十里铺法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发生法律效力。
青海省西宁市城北区人民法院
郑文瀚(曾用名郑尚濂):本院受理原告王桂云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辽0211民初15660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不准予原告王桂云与被告郑文瀚离婚。案件受理费300元由原告负担。自公告之日起9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大连市甘井子区人民法院
马兴林:原告李谢诉你民间借贷纠纷案。现依法向你送达(2021)浙0381民初942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
柳义勇、张瑞兵:原告陈利诉你们、刘晓东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案,现依法向你们送达上诉状副本及证据。上诉人陈利上诉请求:1.撤销本院作出的(2021)浙0381民初2909号判决,依法改判。自公告之日起90日视为送达。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
耿亚静:本院受理辽中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辽0115民初366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辽宁省沈阳市辽中区人民法院
马祥红:本院受理王生栋诉你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变更诉讼请求申请书、司法鉴定申请书、不予受理鉴定说明、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海省西宁市城北区人民法院
董理奇:本院受理曹红震诉你民间借贷纠纷案已审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皖1202民初1020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来本院开发区法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宋秀兰要求宣告失踪人张井山死亡一案,本院于2021年12月9日已受理。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四条、第一百八十五条规定,特发出寻找失踪人张井山,男,1955年1月25日出生,身份证号210122195501250610,汉族,农民,住辽宁省沈阳市辽中区建设街66-15号的公告。公告期为一年,一年期满,本院将依法作出判决。
辽宁省沈阳市辽中区人民法院
黄甫专:本院受理孟国平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黔2324民初132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贵州省晴隆县人民法院
方欢欢:本院受理罗经雨诉你离婚一案已审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黔2324民初127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贵州省晴隆县人民法院
徐强:本院受理赵红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应诉通知书、合议庭成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在公告期满后15日及30日,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海省西宁市城北区人民法院
马延荣:本院受理西宁市福敬保温材料经销部、王伟明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合议庭成员告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裁判。
青海省西宁市城北区人民法院
于美芹:本院受理原告于德水诉你等共有物分割纠纷一案,本院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定于公告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段泊岚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山东省青岛市即墨区人民法院
陆正典:本院受理王恩军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冀0821民初267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发生法律效力。
河北省承德县人民法院
吊销转注销公告
  北京普众康营销有限公司(注册号:110105010184913)经投资人决定,拟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吊销转注销登记,投资人:王传军,请债权债务人自见报之日起60日内向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债务,特此公告。
儋州市人民检察院公告
  本院于2021年12月13日受理儋州市公安局移送审查起诉的犯罪嫌疑人宋飞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一案,因本案被害人较多,为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现将相关诉讼权利义务(相关规定请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条、第二十九条、第四十六条、第一百零一条)公告通知各被害人(名单附后)。
  本案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行使相关诉讼权利时,可以拨打联系电话或以书面形式递交本院。邮寄地址:海南省儋州市那大镇中兴大街东54号儋州市人民检察院,邮编:571700,
  联系人:检察官:符锦环。
  办公室电话:(0898)23885809。
  附被害人名单:
  雷笑、谭永群、彭康康、赵敏、邓伟志、催邻冰、汪清华、张路强、王帅、姜琦、刘敏龙、戴彬龙、王世雄、许璐、张利兵、黄涛、伏亚勤、邓婷芳、陈平、刘亚、黄林、刘天宇、王伟、文俊杰、陈洁敏、唐仁芳、毕俊霞、马洋洋、许宇峰、朱景、郭康、李晓存、吴敏。
海南省儋州市人民检察院
2021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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