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2月19日 上一期 下一期
3上一篇  4下一篇  
返回本版列表    点击率:  字体: 放大  默认  缩小  
平安中国·社区
8 3/8 2 3 4 > >| PDF版
本版面文章
· “东海渔嫂”巾帼力量推动社会治理
· “梨马办”让群众诉求立马就办
· 法制小分队“送教到所”
· 收钱不给车3人涉诈被逮捕
· 黄岛启用流动人口登记系统
· 彭阳开展戒毒平安关爱行动
· 向未成年人免费开放
· 保证外卖“路”上安全
· 天峨堵源截流斩除毒魔
· 杭州“共享法庭”分享司法便利
· 张家口“检察蓝”为冬奥保驾护航
· 武汉多元解纷共“调”和谐乐章

收钱不给车3人涉诈被逮捕

( 2021-12-19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平安中国·社区
  本报讯 记者邓君 通讯员徐倩霖 今年八九月间,广东省兴宁市公安局福兴派出所接到多名群众报警称,在某汽车销售公司交了钱却无法提车,涉及金额共计200多万元。该局立即成立专案组,快速掌握了该公司主要负责人庄某星及公司股东陈某裕、刘某阳等人的相关犯罪证据。据侦查,从2021年6月起,3人在公司欠债500多万元、收取购车客户200万元挪作他用的状况下,隐瞒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仍和合伙人签订资产重组协议;且在明知自己没有能力履行客户购车合同情况下,继续和客户签订购车合同、收取客户购车定金,用于填补亏空,以至一直未能履行合同、协议。庄某星等人涉嫌合同诈骗,共造成24名购车客户、两名合伙人经济损失合计330多万元。目前,3人因涉嫌合同诈骗罪已被依法批准逮捕,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