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
|
|
2/3中缝 王华林:本院受理宋德兵与你、冯泽军买卖合同纠纷再审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鄂0624民再2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南漳县人民法院东巩人民法庭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湖北省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湖北省南漳县人民法院 白海平:本院受理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与被告白海平信用卡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云0423民初208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 云南省通海县人民法院 裴天来:本院受理杨占岭与你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冀0823民初328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北省平泉市人民法院 李芹:本院受理唐家起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皖0422民初5197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正阳人民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寿县人民法院 韩宜张、张启兰:本院受理原告安徽寿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1)皖0422民初480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寿县人民法院 高继林、吴传芝:本院受理原告安徽寿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皖0422民初4779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寿县人民法院 周会华:本院受理原告吴彬基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起诉书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6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2022年3月15日9时00分在本院第六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江苏省建湖县人民法院 万兴林:本院已受理原告刘良于与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因通过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及16日,定于2022年3月10日上午10时在本院大路口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无正当理由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泗县人民法院 张姗姗:本院受理盛凌云诉卢阳光与你及第三人袁伟、柯双双、彭毛国、卢海燕、彭清香执行异议之诉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鄂0203民初96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起60日内来本院西塞法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黄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湖北省黄石市西塞山区人民法院 戴成米、余娇荷:本院受理原告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乐清大荆小微专营支行与被告戴成米、余娇荷、余协斌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浙0382民初5605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大荆人民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 (2021)浙0382民初10116号 鲍杏梅、项加近:我院受理原告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乐清大荆小微专营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诉状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外网查询告知书等。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本案定于2022年3月18日9时00分在本院大荆人民法庭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 (2021)浙0382民初10326号 赵顺芬、赵顺旺:本院受理原告浙江乐清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蒲岐支行与被告赵顺芬、赵顺旺保证合同纠纷一案,现向你们公告送达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起60天内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本案定于2022年02月28日09时00分在本院虹桥法庭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审理。 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 万超:本院受理原告徐光勤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判令准许原告徐光勤与你离婚。案件受理费240元,公告费600元,合计840元,由原告徐光勤负担。因你现住址不明,采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苏0831民初1772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金湖县人民法院 柴伟林、冯露:原告纳丽达与被告柴伟林、冯露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完毕。现依法向你俩公告送达(2021)云0423民初1122号民事判决书【主要内容:二被告于判决生效后三日内连带偿还原告纳丽达借款本金20821元及逾期费用2168.31元(不含京东金融借款的逾期费用)】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云南省通海县人民法院 阜阳市雨辰农副产品开发有限公司、裴学燕、姚亮:本院受理阜阳市颍州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与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皖1202民初10126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 赵宗高、刘叶平: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六安金安区支行与被告赵宗高、刘叶平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皖1502民初748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七里站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六安市金安区人民法院 杨扬:原告六安市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皖1502民初4956号、(2021)皖1502民初4955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民事审判二庭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六安市金安区人民法院 丁国红、惠光秀:本院受理原告湖北宜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你们及宜城市金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1)鄂0684民初1503号,已审理终结。本院判决:一、丁国红欠湖北宜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300万元及2021年3月17日前的借款利息、罚息631649.57元,共计3631649.57元,由丁国红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付清,并从2021年3月18日起,以借款本金300万元为基数按年利率10.8%计付利息及罚息,直至还清全部借款之日止;二、被告惠光秀、宜城市金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对本判决第一项确定的给付义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三、被告宜城市金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丁国红追偿。案件受理费、公告费由被告丁国红、惠光秀负担。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湖北省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湖北省宜城市人民法院 汤军、承德天锐建筑安装有限公司:本院受理承德铁城矿业有限公司诉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冀0827民初228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北省宽城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张芬: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诉被告张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苏0214民初514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无锡市新吴区人民法院 顾萍: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诉被告顾萍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苏0214民初514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无锡市新吴区人民法院 唐小虎:本院受理原告陶伟明与被告唐小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苏0205民初475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无锡市锡山区华夏中路6号)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法院 唐小虎:本院受理原告卜祥利与被告唐小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苏0205民初476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无锡市锡山区华夏中路6号)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法院 赵建祥:本院受理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市分公司诉你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1)苏0205民初3219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法院 储召俊:本院受理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锡山支行与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苏0205民初477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法院 席建龙:本院受理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锡山支行与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苏0205民初476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法院 无锡市胜和辉机械有限公司:本院受理无锡市歆奇五金厂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并定于举证期限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安镇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法院 黄学猛:本院受理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民事裁定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15(节假日顺延)在安镇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法院 赵晓东、安平县鑫厚丝网制品有限公司:本院受理河北安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周增礼等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冀1125民初94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衡水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北省安平县人民法院 赵佑霞、陈建:本院受理原告殷学兵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答辩)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节假日顺延)在泰兴市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泰兴市人民法院 公 告 高碑店市人民法院依据(2015)高刑初字第2016号《刑事判决书》《高碑店市人民法院关于赵占利案款的情况说明》,于2021年11月24日,将被告人赵占利交通肇事一案中被告人亲属主动缴纳的赔偿金203306元提交于河北省高碑店市公证处。被害人张小秀,原籍贵州省,具体情况不详。请相关人员于2026年11月24日前到河北省高碑店市公证处领取该款项。如在上述期限内无人领取,该款项将视为无主财产,上缴国库。 河北省高碑店市公证处地址:河北省高碑店市世纪东路汇通时代中心2-112 电话:0312-2812702 0312-5590705 河北省高碑店市公证处
|
|
人民法院公告
|
|
|
|
( 2021-12-15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公告 |
|
2/3中缝 王华林:本院受理宋德兵与你、冯泽军买卖合同纠纷再审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鄂0624民再2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南漳县人民法院东巩人民法庭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湖北省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湖北省南漳县人民法院 白海平:本院受理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与被告白海平信用卡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云0423民初208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 云南省通海县人民法院 裴天来:本院受理杨占岭与你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冀0823民初328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北省平泉市人民法院 李芹:本院受理唐家起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皖0422民初5197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正阳人民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寿县人民法院 韩宜张、张启兰:本院受理原告安徽寿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1)皖0422民初480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寿县人民法院 高继林、吴传芝:本院受理原告安徽寿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皖0422民初4779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寿县人民法院 周会华:本院受理原告吴彬基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起诉书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6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2022年3月15日9时00分在本院第六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江苏省建湖县人民法院 万兴林:本院已受理原告刘良于与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因通过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及16日,定于2022年3月10日上午10时在本院大路口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无正当理由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泗县人民法院 张姗姗:本院受理盛凌云诉卢阳光与你及第三人袁伟、柯双双、彭毛国、卢海燕、彭清香执行异议之诉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鄂0203民初96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起60日内来本院西塞法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黄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湖北省黄石市西塞山区人民法院 戴成米、余娇荷:本院受理原告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乐清大荆小微专营支行与被告戴成米、余娇荷、余协斌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浙0382民初5605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大荆人民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 (2021)浙0382民初10116号 鲍杏梅、项加近:我院受理原告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乐清大荆小微专营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诉状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外网查询告知书等。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本案定于2022年3月18日9时00分在本院大荆人民法庭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 (2021)浙0382民初10326号 赵顺芬、赵顺旺:本院受理原告浙江乐清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蒲岐支行与被告赵顺芬、赵顺旺保证合同纠纷一案,现向你们公告送达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起60天内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本案定于2022年02月28日09时00分在本院虹桥法庭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审理。 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 万超:本院受理原告徐光勤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判令准许原告徐光勤与你离婚。案件受理费240元,公告费600元,合计840元,由原告徐光勤负担。因你现住址不明,采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苏0831民初1772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金湖县人民法院 柴伟林、冯露:原告纳丽达与被告柴伟林、冯露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完毕。现依法向你俩公告送达(2021)云0423民初1122号民事判决书【主要内容:二被告于判决生效后三日内连带偿还原告纳丽达借款本金20821元及逾期费用2168.31元(不含京东金融借款的逾期费用)】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云南省通海县人民法院 阜阳市雨辰农副产品开发有限公司、裴学燕、姚亮:本院受理阜阳市颍州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与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皖1202民初10126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 赵宗高、刘叶平: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六安金安区支行与被告赵宗高、刘叶平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皖1502民初748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七里站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六安市金安区人民法院 杨扬:原告六安市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皖1502民初4956号、(2021)皖1502民初4955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民事审判二庭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六安市金安区人民法院 丁国红、惠光秀:本院受理原告湖北宜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你们及宜城市金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1)鄂0684民初1503号,已审理终结。本院判决:一、丁国红欠湖北宜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300万元及2021年3月17日前的借款利息、罚息631649.57元,共计3631649.57元,由丁国红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付清,并从2021年3月18日起,以借款本金300万元为基数按年利率10.8%计付利息及罚息,直至还清全部借款之日止;二、被告惠光秀、宜城市金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对本判决第一项确定的给付义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三、被告宜城市金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丁国红追偿。案件受理费、公告费由被告丁国红、惠光秀负担。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湖北省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湖北省宜城市人民法院 汤军、承德天锐建筑安装有限公司:本院受理承德铁城矿业有限公司诉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冀0827民初228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北省宽城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张芬: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诉被告张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苏0214民初514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无锡市新吴区人民法院 顾萍: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诉被告顾萍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苏0214民初514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无锡市新吴区人民法院 唐小虎:本院受理原告陶伟明与被告唐小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苏0205民初475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无锡市锡山区华夏中路6号)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法院 唐小虎:本院受理原告卜祥利与被告唐小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苏0205民初476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无锡市锡山区华夏中路6号)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法院 赵建祥:本院受理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市分公司诉你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1)苏0205民初3219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法院 储召俊:本院受理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锡山支行与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苏0205民初477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法院 席建龙:本院受理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锡山支行与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苏0205民初476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法院 无锡市胜和辉机械有限公司:本院受理无锡市歆奇五金厂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并定于举证期限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安镇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法院 黄学猛:本院受理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民事裁定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15(节假日顺延)在安镇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法院 赵晓东、安平县鑫厚丝网制品有限公司:本院受理河北安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周增礼等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冀1125民初94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衡水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北省安平县人民法院 赵佑霞、陈建:本院受理原告殷学兵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答辩)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节假日顺延)在泰兴市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泰兴市人民法院 公 告 高碑店市人民法院依据(2015)高刑初字第2016号《刑事判决书》《高碑店市人民法院关于赵占利案款的情况说明》,于2021年11月24日,将被告人赵占利交通肇事一案中被告人亲属主动缴纳的赔偿金203306元提交于河北省高碑店市公证处。被害人张小秀,原籍贵州省,具体情况不详。请相关人员于2026年11月24日前到河北省高碑店市公证处领取该款项。如在上述期限内无人领取,该款项将视为无主财产,上缴国库。 河北省高碑店市公证处地址:河北省高碑店市世纪东路汇通时代中心2-112 电话:0312-2812702 0312-5590705 河北省高碑店市公证处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