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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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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北京12月9日讯 记者万静 财政部今天发布关于规范国有金融机构资产转让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提出国有独资、国有全资、国有控股及实际控制金融机构资产转让,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作用,遵循等价有偿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得通过资产转让进行不当利益输送。 通知要求,国有金融机构资产转让原则上采取进场交易、公开拍卖、网络拍卖、竞争性谈判等公开交易方式进行。转让在公开市场交易的证券及金融衍生产品,应当通过依法设立的交易系统和交易场所进行。除国家另有规定外,未经公开竞价处置程序,国有金融机构不得采取直接协议转让方式向非国有受让人转让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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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规范国有金融机构资产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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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12-10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综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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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北京12月9日讯 记者万静 财政部今天发布关于规范国有金融机构资产转让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提出国有独资、国有全资、国有控股及实际控制金融机构资产转让,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作用,遵循等价有偿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得通过资产转让进行不当利益输送。 通知要求,国有金融机构资产转让原则上采取进场交易、公开拍卖、网络拍卖、竞争性谈判等公开交易方式进行。转让在公开市场交易的证券及金融衍生产品,应当通过依法设立的交易系统和交易场所进行。除国家另有规定外,未经公开竞价处置程序,国有金融机构不得采取直接协议转让方式向非国有受让人转让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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