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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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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中缝 钱文虎:本院受理原告张家港市博达绒制品有限公司加工承揽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苏0582民初9506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乐余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张家港市人民法院 (2021)苏1283民初3694号 易金满:本院受理原告陶艮凤、陈浩、王爱芳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苏1283民初3694号民事判决书、上诉须知。限你在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泰兴市人民法院 (2021)浙0784民初6777号 柴有军、黄良善:本院受理原告永康市晨正钢管租赁经营部与被告柴有军、黄良善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原告诉请判令: 1、判令两被告支付原告钢管租赁款73943元并支付逾期付款利息损失;2、由两被告支付律师代理费4000元。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起诉状、开庭传票、合议庭通知书、民事裁定书等材料,自公告之日起满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逾期视为放弃答辩及举证权利,本案将定于2022年3月1日8时50分在本院东门三楼4号审判庭开庭审理,合议庭组成人员林贤、徐露苗、应群敏,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作缺席判决。 浙江省永康市人民法院 (2021)苏0311民初5575号 本院于2021年11月10日刊登在12版的“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徐州市分公司”的公告中,其中“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0)苏0311民初5575号民事判决书”,应更正为“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苏0311民初5575号民事判决书”,特此更正。 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2021)苏0311民初5576号 本院于2021年10月26日刊登在12版的“原告母晓振”的公告中,其中“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0)苏0311民初5576号民事判决书”,应更正为“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苏0311民初5576号民事判决书”,特此更正。 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黄卫:本院受理的福泉市德鑫塑料制品加工厂与黄朝应、黄卫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黔0326民初267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贵州省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领取的视为该判决书已送达。 贵州省务川仡佬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2021)浙0784民初5429号 翟亮(住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呼兰县康金镇前进村,公民身份号码:230121197607241073)、黄晓捷(住四川省内江市资中县东升园公寓宿舍11号楼12层1门1203号,公民身份号码:511025197809240878)、张宇(住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新文街16号4单元103室,公民身份号码:230103198705242215)、陈宇(住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红石中央花苑如意居1幢2单元1702室,公民身份号码:330727197912190019)、哈尔滨众杰天使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住所地: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115号(科技楼)101室,执行事务合伙人:张振民)、平潭元一九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住所地:平潭综合实验区金井湾片区商务营运中心6号楼5层511室-446,法定代表人:孙健)、杭州龙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住所地: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白云路22号264室。法定代表人:姚宏)、杭州岳秀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住所地: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宋城路5号186室,执行事务合伙人:杭州聚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秦苍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上海市嘉定区真南路268号2幢J5172室,法定代表人:候翔宇)、深圳天道计然金融服务有限公司(住所地: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深南大道与铜鼓路交界处科技园东区大冲商务中心二期1栋1号楼3002,法定代表人:周治臣):本院受理原告应凌华、桑高星与被告黑龙江银多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翟亮、黄晓捷、张宇、陈宇、哈尔滨众杰天使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平潭元一九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杭州龙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杭州岳秀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秦苍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天道计然金融服务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适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们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起诉状、证据副本、开庭传票、民事诉讼举证通知书、外网查询告知书、廉政监督表、权利义务告知书、风险诉讼提示、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原告诉请要求:1、判决被告一归还原告借款本金847847.91元、利息190275.24元及利息损失(利息损失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从起诉之日起计算至实际款清之日);2、判决被告翟亮、黄晓捷、张宇、陈宇、哈尔滨众杰天使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平潭元一九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杭州龙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杭州岳秀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秦苍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天道计然金融服务有限公司对上述债务在各自未出资的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3、判令本案的诉讼费用由各被告负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30日内。开庭审理日期为2022年3月17日上午09:00,开庭地点在本院第九审判庭东门五楼。逾期不来应诉,本院将依法判决。 浙江省永康市人民法院 (2021)豫0402民初3563号 刘中庆:本院受理原告刘艳蕊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豫0402民初3563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焦店人民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对本判决不服的,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2021)青2222民初623号 孔婷:本院受理原告多日杰布与被告孔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青2222民初623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海北州藏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海省祁连县人民法院 罗伟胜:本院受理原告张文旺与被告罗伟胜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苏1323民初171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泗阳县人民法院 黄律春:本院受理原告卢海洋与被告黄律春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苏1323民初484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泗阳县人民法院 (2021)苏1323民初6573号 刘兴胜:本院受理的原告陈桂芳、刘标、刘利、刘刚、刘小成与被告刘兴胜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传票、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廉政监督卡、民事裁定书、合议庭成员告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江苏省泗阳县人民法院 宿迁翰墨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刘良东与被告宿迁翰墨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苏1323民初361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泗阳县人民法院 (2021)苏1323民初2133号 张敏:本院受理原告李建华与被告张敏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苏1323民初213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泗阳县人民法院 许晓亮:本院受理原告赵波与被告许晓亮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苏1323民初303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少年及家事审判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泗阳县人民法院 (2021)苏1323民初3535号 薛峰:本院受理原告李前树与被告薛峰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苏1323民初353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泗阳县人民法院 (2021)苏1323民初3574号 毕云霞、韩建:本院受理原告泗阳县三联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与被告卞超、毕云霞、韩建、黄岭追偿权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苏1323民初357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泗阳县人民法院 (2021)苏1323民初4527号 朱红:本院受理原告刘八成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二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泗阳县人民法院 (2021)苏1323民初4916号 黄宇:本院受理原告泗阳县三联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与被告黄宇追偿权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苏1323民初491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泗阳县人民法院 (2021)苏1323民初3505号 李辉:本院受理原告泗阳县来安源坤建材经营部与被告李辉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苏1323民初350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泗阳县人民法院 (2021)苏0311民初6975号 江苏瑞银置地集团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徐州英创电气设备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答辩)公告期满后的第3日9:30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九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长春市宇山商贸有限责任公司:本院受理长春一汽汽车商贸服务有限公司诉被告长春市宇山商贸有限责任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吉0192民初2950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确认原告长春一汽汽车商贸服务有限公司和被告长春市宇山商贸有限责任公司于2020年4月30日签订的《汽车租赁合同》于2021年8月27日解除;二、被告长春市宇山商贸有限责任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立即支付原告长春一汽汽车商贸服务有限公司拖欠租金36040元及逾期违约金(逾期违约金以10600元为基数,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基准利率四倍计算,分别从2021年6月6日、2021年7月6日、2021年8月6日起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止;以4240元为基数,从2021年8月27日起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止);三、驳回原告长春一汽汽车商贸服务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1549元,由原告长春一汽汽车商贸服务有限公司负担1000元,剩余549元及保全费1220元,由被告长春市宇山商贸有限责任公司负担。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倪明刚:本院受理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证据副本、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30(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丹徒法庭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江苏省镇江市丹徒人民法院 道歉信 我叫管为锦,男,汉族,1985年9月16日出生,出生于江西抚州市,原系深圳市好科科技有限公司技术员,在2019年工作期间,为公司供应购买服务器,搭建网站服务器。公司利用网站牟取非法利益获取公民个人信息进行交易,涉案的公民个人信息。我的行为侵害了众多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侵犯众多不特定对象的公民个人信息,严重损害公共利益。 目前,我的行为已经构成犯罪,正在接受法律的惩罚,现公开赔礼道歉如下:我对我所实施的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深感悔恨,真诚的向对被侵害的公民和家庭的说一声对不起。我深刻反省并真心悔过,同时由于我的犯罪行为给社会造成不良影响,在此我特向社会公众致以最真诚的道歉,希望大家引以为戒,我也会严格要求自己,积极接受改造。 道歉人:管为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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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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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12-01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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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中缝 钱文虎:本院受理原告张家港市博达绒制品有限公司加工承揽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苏0582民初9506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乐余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张家港市人民法院 (2021)苏1283民初3694号 易金满:本院受理原告陶艮凤、陈浩、王爱芳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苏1283民初3694号民事判决书、上诉须知。限你在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泰兴市人民法院 (2021)浙0784民初6777号 柴有军、黄良善:本院受理原告永康市晨正钢管租赁经营部与被告柴有军、黄良善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原告诉请判令: 1、判令两被告支付原告钢管租赁款73943元并支付逾期付款利息损失;2、由两被告支付律师代理费4000元。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起诉状、开庭传票、合议庭通知书、民事裁定书等材料,自公告之日起满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逾期视为放弃答辩及举证权利,本案将定于2022年3月1日8时50分在本院东门三楼4号审判庭开庭审理,合议庭组成人员林贤、徐露苗、应群敏,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作缺席判决。 浙江省永康市人民法院 (2021)苏0311民初5575号 本院于2021年11月10日刊登在12版的“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徐州市分公司”的公告中,其中“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0)苏0311民初5575号民事判决书”,应更正为“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苏0311民初5575号民事判决书”,特此更正。 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2021)苏0311民初5576号 本院于2021年10月26日刊登在12版的“原告母晓振”的公告中,其中“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0)苏0311民初5576号民事判决书”,应更正为“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苏0311民初5576号民事判决书”,特此更正。 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黄卫:本院受理的福泉市德鑫塑料制品加工厂与黄朝应、黄卫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黔0326民初267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贵州省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领取的视为该判决书已送达。 贵州省务川仡佬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2021)浙0784民初5429号 翟亮(住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呼兰县康金镇前进村,公民身份号码:230121197607241073)、黄晓捷(住四川省内江市资中县东升园公寓宿舍11号楼12层1门1203号,公民身份号码:511025197809240878)、张宇(住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新文街16号4单元103室,公民身份号码:230103198705242215)、陈宇(住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红石中央花苑如意居1幢2单元1702室,公民身份号码:330727197912190019)、哈尔滨众杰天使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住所地: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115号(科技楼)101室,执行事务合伙人:张振民)、平潭元一九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住所地:平潭综合实验区金井湾片区商务营运中心6号楼5层511室-446,法定代表人:孙健)、杭州龙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住所地: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白云路22号264室。法定代表人:姚宏)、杭州岳秀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住所地: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宋城路5号186室,执行事务合伙人:杭州聚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秦苍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上海市嘉定区真南路268号2幢J5172室,法定代表人:候翔宇)、深圳天道计然金融服务有限公司(住所地: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深南大道与铜鼓路交界处科技园东区大冲商务中心二期1栋1号楼3002,法定代表人:周治臣):本院受理原告应凌华、桑高星与被告黑龙江银多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翟亮、黄晓捷、张宇、陈宇、哈尔滨众杰天使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平潭元一九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杭州龙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杭州岳秀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秦苍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天道计然金融服务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适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们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起诉状、证据副本、开庭传票、民事诉讼举证通知书、外网查询告知书、廉政监督表、权利义务告知书、风险诉讼提示、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原告诉请要求:1、判决被告一归还原告借款本金847847.91元、利息190275.24元及利息损失(利息损失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从起诉之日起计算至实际款清之日);2、判决被告翟亮、黄晓捷、张宇、陈宇、哈尔滨众杰天使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平潭元一九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杭州龙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杭州岳秀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秦苍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天道计然金融服务有限公司对上述债务在各自未出资的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3、判令本案的诉讼费用由各被告负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30日内。开庭审理日期为2022年3月17日上午09:00,开庭地点在本院第九审判庭东门五楼。逾期不来应诉,本院将依法判决。 浙江省永康市人民法院 (2021)豫0402民初3563号 刘中庆:本院受理原告刘艳蕊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豫0402民初3563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焦店人民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对本判决不服的,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2021)青2222民初623号 孔婷:本院受理原告多日杰布与被告孔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青2222民初623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海北州藏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海省祁连县人民法院 罗伟胜:本院受理原告张文旺与被告罗伟胜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苏1323民初171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泗阳县人民法院 黄律春:本院受理原告卢海洋与被告黄律春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苏1323民初484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泗阳县人民法院 (2021)苏1323民初6573号 刘兴胜:本院受理的原告陈桂芳、刘标、刘利、刘刚、刘小成与被告刘兴胜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传票、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廉政监督卡、民事裁定书、合议庭成员告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江苏省泗阳县人民法院 宿迁翰墨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刘良东与被告宿迁翰墨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苏1323民初361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泗阳县人民法院 (2021)苏1323民初2133号 张敏:本院受理原告李建华与被告张敏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苏1323民初213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泗阳县人民法院 许晓亮:本院受理原告赵波与被告许晓亮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苏1323民初303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少年及家事审判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泗阳县人民法院 (2021)苏1323民初3535号 薛峰:本院受理原告李前树与被告薛峰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苏1323民初353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泗阳县人民法院 (2021)苏1323民初3574号 毕云霞、韩建:本院受理原告泗阳县三联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与被告卞超、毕云霞、韩建、黄岭追偿权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苏1323民初357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泗阳县人民法院 (2021)苏1323民初4527号 朱红:本院受理原告刘八成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二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泗阳县人民法院 (2021)苏1323民初4916号 黄宇:本院受理原告泗阳县三联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与被告黄宇追偿权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苏1323民初491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泗阳县人民法院 (2021)苏1323民初3505号 李辉:本院受理原告泗阳县来安源坤建材经营部与被告李辉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苏1323民初350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泗阳县人民法院 (2021)苏0311民初6975号 江苏瑞银置地集团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徐州英创电气设备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答辩)公告期满后的第3日9:30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九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长春市宇山商贸有限责任公司:本院受理长春一汽汽车商贸服务有限公司诉被告长春市宇山商贸有限责任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吉0192民初2950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确认原告长春一汽汽车商贸服务有限公司和被告长春市宇山商贸有限责任公司于2020年4月30日签订的《汽车租赁合同》于2021年8月27日解除;二、被告长春市宇山商贸有限责任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立即支付原告长春一汽汽车商贸服务有限公司拖欠租金36040元及逾期违约金(逾期违约金以10600元为基数,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基准利率四倍计算,分别从2021年6月6日、2021年7月6日、2021年8月6日起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止;以4240元为基数,从2021年8月27日起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止);三、驳回原告长春一汽汽车商贸服务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1549元,由原告长春一汽汽车商贸服务有限公司负担1000元,剩余549元及保全费1220元,由被告长春市宇山商贸有限责任公司负担。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倪明刚:本院受理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证据副本、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30(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丹徒法庭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江苏省镇江市丹徒人民法院 道歉信 我叫管为锦,男,汉族,1985年9月16日出生,出生于江西抚州市,原系深圳市好科科技有限公司技术员,在2019年工作期间,为公司供应购买服务器,搭建网站服务器。公司利用网站牟取非法利益获取公民个人信息进行交易,涉案的公民个人信息。我的行为侵害了众多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侵犯众多不特定对象的公民个人信息,严重损害公共利益。 目前,我的行为已经构成犯罪,正在接受法律的惩罚,现公开赔礼道歉如下:我对我所实施的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深感悔恨,真诚的向对被侵害的公民和家庭的说一声对不起。我深刻反省并真心悔过,同时由于我的犯罪行为给社会造成不良影响,在此我特向社会公众致以最真诚的道歉,希望大家引以为戒,我也会严格要求自己,积极接受改造。 道歉人:管为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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