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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检察机关当好“老娘舅”
“检察联络室”进驻工商联护航民营企业健康发展

( 2021-11-24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综合
  □ 本报记者 潘从武 本报通讯员 程伟杰

  11月9日上午,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检察院“诚心诚意听民声,我为民企办实事”检察开放日活动上,自治区工商联副主席陆卫东与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金利岷共同为“检察联络室”揭牌,自治区检察院将以“检察联络室”为新服务窗口,为民营企业提供更加全面有效的司法保护。
  当天,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自治区工商联相关负责人和部分民营企业家、律师等社会各界代表共20余人受邀参加活动。代表们参观了新疆检察史馆、12309检察服务中心和案件管理中心,零距离感知检察办案流程,还听取了自治区检察机关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工作开展情况的通报,并围绕检察机关服务和保障民营经济发展工作进行座谈交流,共话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之路。
  近年来,新疆检察机关把依法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健康发展当做义不容辞的政治责任、法治责任、检察责任,坚持把全面协调充分履行“四大检察”职能,依法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健康发展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实,通过一系列有力工作部署,当好护航民营企业持续健康发展的“老娘舅”,以推动检察工作自身高质量发展,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希望更多的检察官走进民营企业,为我们提供更多的法律服务和法律咨询,解决民营企业急难愁盼问题。”“建议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增强广大民营企业家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座谈交流中,民营企业家代表畅所欲言,既肯定了新疆检察机关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健康发展取得的成效,也提出了很多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
  据介绍,新疆全区检察机关将在进一步营造良好法治营商环境上持续发力,确保“能不捕的不捕、能不诉的不诉、能不判实刑的提出适用缓刑建议”刑事司法政策落实到每一起案件中,让民营企业及企业家切实感受到司法温度;在进一步完善协作机制上持续发力,发挥好“连心桥”平台作用,千方百计为民营企业发展纾困解难。同时,进一步加强检察理论研究,在检察课题、案例研究中,加大涉民营企业专题研究,为新疆全区民营企业健康发展提供强有力司法保障和优质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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