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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聚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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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李光明 通讯员王龙江 为全面加强政府与法院的工作协调,建立良好信息沟通平台和顺畅联动机制,实现行政与司法的良性互动,近日,安徽省蚌埠市人民政府和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出台《关于建立蚌埠市府院联动机制促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立足政府、法院履职服务中职责叠合、互补部分,在推进矛盾纠纷源头治理、加强重大风险研判防范、协同化解企业破产难题、促进行政与司法协作配合、持续健全完善执行联动等五大领域,开展全方位、立体式协调联动,促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 《意见》紧扣政府、法院工作实际需要,确立了依法依规、有机衔接,职责叠合、效能叠加、以人为本、促进和谐的工作原则,从3个方面9项内容明确府院联动范围,规范协调程序,推动府院在公平正义法治轨道上资源整合、力量融合、破解难题、共同发展,发挥整体合力,推动解决政府与法院协调途径不够顺畅、联动渠道不够丰富、资源力量融合不足等问题,推进社会治理迈上新台阶。《意见》还明确规定,在宪法法律赋予的职权范围内,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推动政府与法院常态化联动。 《意见》既注重顶层设计,更注意组织保障和具体工作衔接对接。成立了府院联动工作领导小组,打造高标准、高起点的组织领导机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法院,负责日常联络和沟通协调工作。建立府院联席会议制度,由市政府和市法院联合召集,在每年年初召开一次,通报、会商府院联动工作情况,研究推进府院联动工作。对于重点案件、重点问题和重大矛盾隐患等单项工作,根据需要,由牵头单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请召开专题研判会商会,共同研究解决问题。广泛宣传府院联动机制成效,在全社会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问题靠法的良好法治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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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市政府和市中院建立联动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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府院联动共促依法行政公正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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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11-18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政法聚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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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李光明 通讯员王龙江 为全面加强政府与法院的工作协调,建立良好信息沟通平台和顺畅联动机制,实现行政与司法的良性互动,近日,安徽省蚌埠市人民政府和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出台《关于建立蚌埠市府院联动机制促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立足政府、法院履职服务中职责叠合、互补部分,在推进矛盾纠纷源头治理、加强重大风险研判防范、协同化解企业破产难题、促进行政与司法协作配合、持续健全完善执行联动等五大领域,开展全方位、立体式协调联动,促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 《意见》紧扣政府、法院工作实际需要,确立了依法依规、有机衔接,职责叠合、效能叠加、以人为本、促进和谐的工作原则,从3个方面9项内容明确府院联动范围,规范协调程序,推动府院在公平正义法治轨道上资源整合、力量融合、破解难题、共同发展,发挥整体合力,推动解决政府与法院协调途径不够顺畅、联动渠道不够丰富、资源力量融合不足等问题,推进社会治理迈上新台阶。《意见》还明确规定,在宪法法律赋予的职权范围内,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推动政府与法院常态化联动。 《意见》既注重顶层设计,更注意组织保障和具体工作衔接对接。成立了府院联动工作领导小组,打造高标准、高起点的组织领导机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法院,负责日常联络和沟通协调工作。建立府院联席会议制度,由市政府和市法院联合召集,在每年年初召开一次,通报、会商府院联动工作情况,研究推进府院联动工作。对于重点案件、重点问题和重大矛盾隐患等单项工作,根据需要,由牵头单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请召开专题研判会商会,共同研究解决问题。广泛宣传府院联动机制成效,在全社会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问题靠法的良好法治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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