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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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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版面文章
· 对我国地理标志保护制度建设的政策建议
· 论民事判决的遮断效力
· 大力加强未成年人保护 创新推动法治校园建设
· 理论基础在于国家权力的相互制约
· 具有司法运用的形式与实质合理性
· 其对于事实认定发挥着重要作用
· 要注意私权利和公权力配置的平衡

杨铜铜谈法谚——
具有司法运用的形式与实质合理性

( 2021-11-17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法学院
  华东政法大学杨铜铜在《法学》2021年第7期上发表题为《论法谚的司法运用》的文章中指出:
  作为法律思想的凝结,法谚反映着法律的属性,界定着法律的范围,彰显着法律的价值,揭示着法律的本质以及因具有引导法律解释、规范法律适用等功能,经常被司法实践所运用。法谚具有民间性与非规范性,准确地界定法谚的内涵与性质关乎法谚司法运用的前提。法谚的实质表征着民间社会对法律的一般认识,法谚具有非正式法源的性质,具有司法运用的形式与实质合理性。法官应审慎地确定法谚的运用条件,界分法谚运用场景,负有对法谚进行历史审查与语境审查的责任,以此避免法谚司法运用的不准确、意义错位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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