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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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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南大学法学院宋歌在《法学杂志》2021年第7期上发表题为《我国环境公益诉讼行刑衔接理论与实践完善》的文章中指出: 环境公益诉讼行刑衔接的理论基础在于国家权力的相互制约,各个位阶的法律法规亦为此提供了规范依据。当前,我国环境公益诉讼行刑衔接存在立法位阶不高、衔接体系和工作机制界限不清、监督机制不健全等问题。环境公益诉讼行刑衔接的关键环节包括案件移送、证据转化和责任分配。立法层面,需以问题为导向,完善并提升相关规范的位阶;执法层面,应当探索“行政+公安”的执法新模式;司法层面,应当合理转化和使用证据,区分和衔接行为人的行政责任与刑事责任,并辅之以检察机关和监察机关共筑的有力监督机制与健全的信息分享平台和联席会议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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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歌谈环境公益诉讼行刑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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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论基础在于国家权力的相互制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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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11-17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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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南大学法学院宋歌在《法学杂志》2021年第7期上发表题为《我国环境公益诉讼行刑衔接理论与实践完善》的文章中指出: 环境公益诉讼行刑衔接的理论基础在于国家权力的相互制约,各个位阶的法律法规亦为此提供了规范依据。当前,我国环境公益诉讼行刑衔接存在立法位阶不高、衔接体系和工作机制界限不清、监督机制不健全等问题。环境公益诉讼行刑衔接的关键环节包括案件移送、证据转化和责任分配。立法层面,需以问题为导向,完善并提升相关规范的位阶;执法层面,应当探索“行政+公安”的执法新模式;司法层面,应当合理转化和使用证据,区分和衔接行为人的行政责任与刑事责任,并辅之以检察机关和监察机关共筑的有力监督机制与健全的信息分享平台和联席会议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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