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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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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王莹
创设一项慈善基金、挂钩十个行业协会、协同百家爱心企业、帮扶千起案件当事人、惠及万户家庭成员……近年来,福建省晋江市人民法院高度重视对困难群体的帮扶救助工作,结合当地民营经济活跃的实际,于去年8月在全国率先推出“执行+慈善”司法救助机制,打造“一十百千万”司法帮扶工程。 “我们引入以企业家为主的各种社会力量,建立‘短期救济+长远保障’的扶贫模式,为法院执行过程中发现的生活困难当事人提供资金救助和就业帮扶,提升困难当事人的经济能力,为一方平安和社会和谐添砖加瓦。”晋江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吴明铀告诉《法治日报》记者。 一年来,晋江法院共为66起案件当事人申请资金救助118.3万元,梳理登记12名就业帮扶对象,直接促成28件执行难案结案,近50件信访投诉案件得以化解。 慈善基金能解“近忧” 在一起交通事故中,当事人易某平当场死亡,其家属依法可获赔73万余元。案件进入执行后,晋江法院用足强制措施,执行金额也仅到位21万余元。易某平的妻子陈某因患癌症丧失劳动能力,只能靠低保和捡垃圾维持生计。每次她到法院执行局打听案件进展,都是失望而归。 面对这类“执行不能”的现实问题,晋江法院的法官们看在眼里、急在心里,不断思考、探寻解决问题的出路。最终,晋江法院结合本地民营经济活跃、慈善氛围浓厚的特点,提出“执行+慈善”救助机制这一创新工作思路。 2020年8月12日,晋江法院在晋江市慈善总会冠名设立“法院执行慈善基金”,以法院自筹、财政拨款及社会捐款等渠道筹集善款,得到诸多爱心企业的支持。目前,晋江市已财政拨款300万元,晋江市慈善总会和各爱心企业也已出资、认捐1400万元,共计1700万元的执行慈善基金全部到位。 “执行慈善基金由晋江慈善总会统一管理、审批和发放,筹集的善款通过定存、信托等方式让基金保值增值,再利用产生的孳息、增值部分进行日常救助,实现慈善资金永久可续,法院只负责筛选和报送救助对象。”晋江法院执行局局长苏友庆告诉记者。 2000年11月,黄某华受雇于兰某从事安装玻璃工作,不慎触电身亡,晋江法院判决兰某应赔偿黄某华父母各项损失共计40332.8元。兰某未按期履行赔偿义务。黄某华父母申请强制执行后,晋江法院经多次查找、实地调查,均未发现兰某有可供执行财产,且兰某已下落不明。 晋江法院创设“执行慈善基金”后,执行法官了解到黄某华母亲已患病过世,父亲黄某荣已逾六旬且无收入来源的现状,便告知黄某荣可向法院申请执行慈善救助。黄某荣提交申请后,晋江法院经审查,认为其符合执行慈善救助的条件,对黄某荣发放执行慈善救助金4万元。 就业帮扶可消“远虑” 就在“法院执行慈善基金”成立的当天,先前因“执行不能”只能捡垃圾为生的陈某便成了救助机制启动后的首批获益人。 晋江法院在为她申请了3万元的司法救助后,又为她申请了慈善救助款1万元,还促成她与爱心企业——晋江市红日袜业有限公司签订就业帮扶劳动合同。企业还为她提供了宿舍、伙食,有效改善了陈某一家的生活困境。 苏友庆表示,资金救助的对象仅限于申请执行人,且只能缓解他们眼前的困境,而要想帮助他们铲除“穷根”,同时也让那些符合主观态度端正、面临生活困难、已被采取司法强制措施等条件的被执行人“自食其力”,还得提供就业帮扶措施,为有劳动能力的生活困难群体提供就业机会。 张某某天生患有小儿麻痹症,是某报业服务有限公司的征订发行员。因薪资问题,张某某与公司产生争议,经裁定,该公司应支付张某某工资、法定休假日加班工资共计17747元。后因该公司迟迟未履行,张某某向晋江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该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晋江法院多方查找,均未发现该公司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考虑到张某某身体残疾、妻子身患糖尿病、女儿还在读书的家庭困境,晋江法院执行干警彭劲松主动告知其可申请执行慈善救助,并向张某某介绍就业帮扶举措、推荐就业帮扶单位。 最终,张某某成功申请到1万元的执行慈善救助金,并向法院表达了就业意愿,填写了就业申请书,一家人的生计有了着落。 救助帮扶持续发力 “一个帮扶对象的背后是一个家庭,牵系一个家族乃至一方的和谐、幸福。”苏友庆表示,通过“资金救助+就业帮扶”,既能帮助当事人解决生活困难问题,又可以为企业获取劳动力资源提供全新的渠道,还可以直接促使部分原来“执行不能”的小标的额案件实际结案,减少因此引发的执行信访矛盾。 为保障帮扶措施有效落实,晋江法院通过挂钩十个行业协会、协同百家爱心企业等手段完善救助帮扶机制,帮助生活困难群体获得更多的就业机会,让帮扶成果惠及万户家庭成员。 “晋江民营经济活跃,行业协会发达,凝聚力强。行业协会对会员企业也较为了解,能够协助筛选符合条件的企业参与帮扶工作,也能对参与企业进行跟踪、督促。”晋江法院执行局副局长林峥嵘介绍说。 根据要求,每个行业协会向晋江法院筛选、推荐10家企业成为司法帮扶企业,确保帮扶企业源源不断,并负责增补或淘汰企业。同时,每个行业指定1名工作人员与法院对接日常具体帮扶工作。 “至于帮扶人员能否就业、在哪个企业就业,最终由行业、企业进行选择,我们充分尊重行业和企业的专业认知。”林峥嵘说。 为了给帮扶对象提供较为稳定的工作岗位,晋江法院还主动筛选有帮扶实力的爱心企业,并向百家爱心企业推荐就业对象,保障帮扶对象拥有持续性、稳定性收入。 目前,晋江法院第一阶段已授予12个行业协会“司法帮扶共建行业”聘任证书及牌匾,并聘请36家企业为“司法帮扶共建单位”,帮扶力量进一步壮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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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江法院创新救助帮扶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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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慈善”消解困难当事人“近忧远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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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11-17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社会治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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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王莹
创设一项慈善基金、挂钩十个行业协会、协同百家爱心企业、帮扶千起案件当事人、惠及万户家庭成员……近年来,福建省晋江市人民法院高度重视对困难群体的帮扶救助工作,结合当地民营经济活跃的实际,于去年8月在全国率先推出“执行+慈善”司法救助机制,打造“一十百千万”司法帮扶工程。 “我们引入以企业家为主的各种社会力量,建立‘短期救济+长远保障’的扶贫模式,为法院执行过程中发现的生活困难当事人提供资金救助和就业帮扶,提升困难当事人的经济能力,为一方平安和社会和谐添砖加瓦。”晋江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吴明铀告诉《法治日报》记者。 一年来,晋江法院共为66起案件当事人申请资金救助118.3万元,梳理登记12名就业帮扶对象,直接促成28件执行难案结案,近50件信访投诉案件得以化解。 慈善基金能解“近忧” 在一起交通事故中,当事人易某平当场死亡,其家属依法可获赔73万余元。案件进入执行后,晋江法院用足强制措施,执行金额也仅到位21万余元。易某平的妻子陈某因患癌症丧失劳动能力,只能靠低保和捡垃圾维持生计。每次她到法院执行局打听案件进展,都是失望而归。 面对这类“执行不能”的现实问题,晋江法院的法官们看在眼里、急在心里,不断思考、探寻解决问题的出路。最终,晋江法院结合本地民营经济活跃、慈善氛围浓厚的特点,提出“执行+慈善”救助机制这一创新工作思路。 2020年8月12日,晋江法院在晋江市慈善总会冠名设立“法院执行慈善基金”,以法院自筹、财政拨款及社会捐款等渠道筹集善款,得到诸多爱心企业的支持。目前,晋江市已财政拨款300万元,晋江市慈善总会和各爱心企业也已出资、认捐1400万元,共计1700万元的执行慈善基金全部到位。 “执行慈善基金由晋江慈善总会统一管理、审批和发放,筹集的善款通过定存、信托等方式让基金保值增值,再利用产生的孳息、增值部分进行日常救助,实现慈善资金永久可续,法院只负责筛选和报送救助对象。”晋江法院执行局局长苏友庆告诉记者。 2000年11月,黄某华受雇于兰某从事安装玻璃工作,不慎触电身亡,晋江法院判决兰某应赔偿黄某华父母各项损失共计40332.8元。兰某未按期履行赔偿义务。黄某华父母申请强制执行后,晋江法院经多次查找、实地调查,均未发现兰某有可供执行财产,且兰某已下落不明。 晋江法院创设“执行慈善基金”后,执行法官了解到黄某华母亲已患病过世,父亲黄某荣已逾六旬且无收入来源的现状,便告知黄某荣可向法院申请执行慈善救助。黄某荣提交申请后,晋江法院经审查,认为其符合执行慈善救助的条件,对黄某荣发放执行慈善救助金4万元。 就业帮扶可消“远虑” 就在“法院执行慈善基金”成立的当天,先前因“执行不能”只能捡垃圾为生的陈某便成了救助机制启动后的首批获益人。 晋江法院在为她申请了3万元的司法救助后,又为她申请了慈善救助款1万元,还促成她与爱心企业——晋江市红日袜业有限公司签订就业帮扶劳动合同。企业还为她提供了宿舍、伙食,有效改善了陈某一家的生活困境。 苏友庆表示,资金救助的对象仅限于申请执行人,且只能缓解他们眼前的困境,而要想帮助他们铲除“穷根”,同时也让那些符合主观态度端正、面临生活困难、已被采取司法强制措施等条件的被执行人“自食其力”,还得提供就业帮扶措施,为有劳动能力的生活困难群体提供就业机会。 张某某天生患有小儿麻痹症,是某报业服务有限公司的征订发行员。因薪资问题,张某某与公司产生争议,经裁定,该公司应支付张某某工资、法定休假日加班工资共计17747元。后因该公司迟迟未履行,张某某向晋江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该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晋江法院多方查找,均未发现该公司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考虑到张某某身体残疾、妻子身患糖尿病、女儿还在读书的家庭困境,晋江法院执行干警彭劲松主动告知其可申请执行慈善救助,并向张某某介绍就业帮扶举措、推荐就业帮扶单位。 最终,张某某成功申请到1万元的执行慈善救助金,并向法院表达了就业意愿,填写了就业申请书,一家人的生计有了着落。 救助帮扶持续发力 “一个帮扶对象的背后是一个家庭,牵系一个家族乃至一方的和谐、幸福。”苏友庆表示,通过“资金救助+就业帮扶”,既能帮助当事人解决生活困难问题,又可以为企业获取劳动力资源提供全新的渠道,还可以直接促使部分原来“执行不能”的小标的额案件实际结案,减少因此引发的执行信访矛盾。 为保障帮扶措施有效落实,晋江法院通过挂钩十个行业协会、协同百家爱心企业等手段完善救助帮扶机制,帮助生活困难群体获得更多的就业机会,让帮扶成果惠及万户家庭成员。 “晋江民营经济活跃,行业协会发达,凝聚力强。行业协会对会员企业也较为了解,能够协助筛选符合条件的企业参与帮扶工作,也能对参与企业进行跟踪、督促。”晋江法院执行局副局长林峥嵘介绍说。 根据要求,每个行业协会向晋江法院筛选、推荐10家企业成为司法帮扶企业,确保帮扶企业源源不断,并负责增补或淘汰企业。同时,每个行业指定1名工作人员与法院对接日常具体帮扶工作。 “至于帮扶人员能否就业、在哪个企业就业,最终由行业、企业进行选择,我们充分尊重行业和企业的专业认知。”林峥嵘说。 为了给帮扶对象提供较为稳定的工作岗位,晋江法院还主动筛选有帮扶实力的爱心企业,并向百家爱心企业推荐就业对象,保障帮扶对象拥有持续性、稳定性收入。 目前,晋江法院第一阶段已授予12个行业协会“司法帮扶共建行业”聘任证书及牌匾,并聘请36家企业为“司法帮扶共建单位”,帮扶力量进一步壮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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