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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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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湖州市是“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诞生地。湖州检察机关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在全国率先实现全市两级党委召开加强法律监督工作会议全覆盖,主动聚焦中心大局,围绕加快打造“重要窗口”的示范样本、助力“缩小城乡差距”省级试点推进、建设共同富裕绿色样本等主题主线,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勇当检察领域数字革命的先行者,以高水平法律监督服务保障湖州高质量发展,为促进和保障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绿色样本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一、聚力共富,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绿色样本 出台《湖州市检察机关关于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绿色样本的意见》,把服务共同富裕示范区作为检察工作服务中心大局的“纲”来抓。 服务生态文明建设。湖州市检察机关积极服务生态环境保护,在全省率先建立两级检察院生态检察案件集中办理模式,集中刑事、民事、行政及公益诉讼职能办理生态领域案件。 服务绿色产业发展。为推进碳达峰、碳中和重大战略,湖州市检察机关聚焦绿色行业和高科技企业,出台《关于检察服务民营企业绿色发展的实施意见》,建立“检察长与企业家面对面”工作机制。坚持“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出台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十项禁令,规范检察人员司法办案和服务保障行为,促进检察队伍以更扎实的作风、更高的效率、更务实的举措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健康发展。 服务市域治理。联合召开府院检联席会议,促进依法行政,助推法治政府建设。积极为党委决策提供参考,对刑事发案情况进行系统分析,并提出多发案件治理建议。深化“春燕工作室”品牌,针对办案中发现的未成年人药品滥用问题,制发检察建议,依法督促职能部门加强流通监管力度,牵头出台《未成年人药物滥用风险管控实施意见(试行)》,推动全省层面专项治理。主动融入服务乡村振兴战略,以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核心,打造推广乡村微检察工作模式,为推动乡村大治理提供更加精准有力的法律服务和司法保障。 二、数智共享,提供数字赋能法律监督湖州经验 湖州市检察机关将数字检察作为推动法律监督质量变革、动力变革、效率变革的最大自变量进行推进。 夯实数字检察基础。执法司法信息共享是推进数字检察的基础支撑,当前,执法司法信息共享成为掣肘数字检察工作推进的最大难题。湖州市检察机关积极推进执法司法信息共享工作,对全市法律监督执法司法信息共享情况进行摸底调研,形成了调查报告、需求清单、实施方案,先行先试争取突破。 加强数字手段运用。数字化改革的本质是改革,不仅是“器”——工具,更是“道”——智慧,其内涵在于借力新技术新手段,从底层逻辑出发,改变制度构建、制度运行方式,以数字技术与经济社会运行的全面融合,实现重新认识、全面重塑。湖州市检察机关推动数字办案典型应用、经典实践实现突破性进展,取得丰富的标志性成果,打造数字办案新模式。建立了“142N”(“1”指实现一个总体目标,“4”指推进一个集成应用和三个基础应用,“2”指重点建设两大平台,“N”指落地一批应用场景创新项目、监督专题数据模型和辅助办案应用)数字检察工作体系,“刑罚执行同步监督应用”、未成年人入住旅馆风险自动预警系统(DWS智瞳系统)等应用场景初显成效。 提升数字办案效能。数字检察是执法司法领域的一场深刻的数字革命,是检察机关运用大数据更好地参与、助力国家治理的路径。湖州市检察机关牢牢抓住“撬动法律监督”这个主攻方向,聚焦数字办案和类案监督,聚焦热点难点,推动检察监督与社会治理有机融合。将木业企业名录数据库与在营企业数据库、安装消防喷淋企业数据库进行碰撞,排查存在消防问题的企业并发出检察建议,推动辖区木业行业消防安全生产隐患整改。将公益林领取补贴清单及相关涉林木类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数据进行碰撞,梳理出违规领取补贴线索,启动公益诉讼程序。 三、协作共赢,画好多层次区域交流最大同心圆 为服务保障区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湖州市检察机关积极探索开展跨区域检察协作,结合本地特色优势,搭建固定平台、汇集高质量要素、打造亮点品牌,深化区域检察协作体制机制系统集成,不断推进区域司法政策适用标准统一,持续推动区域检察数据和服务平台共享集成。 深化环太湖地区合作联动。环太湖地区5地检察院就进一步深化环太湖区域生态环境检察协作、加强数字检察建设等方面的合作交流达成共识。参与区域化党建联建共享共赢,与江苏苏州、浙江嘉兴等检察院签订《长三角一体化检察党建联建协议》,探索“1+6+8”(即1个一体化党建联建共建平台、6家成员单位和8项联建机制)党建联建体系。参与嘉湖一体化战略合作,与嘉兴市人民检察院签署了《嘉湖检察一体化行动方案》,开启嘉湖检察机关全面战略合作。 凝聚长三角地区工作合力。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扎实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落实社区矫正法,加强苏浙皖接边核心区社区矫正和检察监督工作司法合力,签订《苏浙皖“三省六地”社区矫正工作跨区域协作机制协议》,探索建立苏浙皖“三省六地”社区矫正和检察监督工作跨区域协作机制,助力推动长三角执法司法一体化建设。 助推对口援助双向共赢。深入推进各项对口援助计划,积极输入援助资源,强化双向学习交流,与新疆柯坪、青海格尔木、江西瑞金检察院共同签订对口援助协议书,生动体现“检察一家亲”制度优势,确保对口援助工作落实落地、双向共赢。开展干部援助,加强人才交流,贴合受援地区工作需求、落实工作衔接、保证工作质效,切实提升受援单位“造血水平”。帮助新疆柯坪检察院建立未成年人检察“春燕工作室”,共建导师工作室,切实提高智力援建水平,在提升两地检察文化、工作等方面进行有益探索,促进两地深化开展涉未法律监督、深度融合、对口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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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新时代法律监督守护绿水青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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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11-11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政法调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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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辉
浙江省湖州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代检察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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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湖州市是“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诞生地。湖州检察机关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在全国率先实现全市两级党委召开加强法律监督工作会议全覆盖,主动聚焦中心大局,围绕加快打造“重要窗口”的示范样本、助力“缩小城乡差距”省级试点推进、建设共同富裕绿色样本等主题主线,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勇当检察领域数字革命的先行者,以高水平法律监督服务保障湖州高质量发展,为促进和保障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绿色样本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一、聚力共富,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绿色样本 出台《湖州市检察机关关于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绿色样本的意见》,把服务共同富裕示范区作为检察工作服务中心大局的“纲”来抓。 服务生态文明建设。湖州市检察机关积极服务生态环境保护,在全省率先建立两级检察院生态检察案件集中办理模式,集中刑事、民事、行政及公益诉讼职能办理生态领域案件。 服务绿色产业发展。为推进碳达峰、碳中和重大战略,湖州市检察机关聚焦绿色行业和高科技企业,出台《关于检察服务民营企业绿色发展的实施意见》,建立“检察长与企业家面对面”工作机制。坚持“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出台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十项禁令,规范检察人员司法办案和服务保障行为,促进检察队伍以更扎实的作风、更高的效率、更务实的举措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健康发展。 服务市域治理。联合召开府院检联席会议,促进依法行政,助推法治政府建设。积极为党委决策提供参考,对刑事发案情况进行系统分析,并提出多发案件治理建议。深化“春燕工作室”品牌,针对办案中发现的未成年人药品滥用问题,制发检察建议,依法督促职能部门加强流通监管力度,牵头出台《未成年人药物滥用风险管控实施意见(试行)》,推动全省层面专项治理。主动融入服务乡村振兴战略,以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核心,打造推广乡村微检察工作模式,为推动乡村大治理提供更加精准有力的法律服务和司法保障。 二、数智共享,提供数字赋能法律监督湖州经验 湖州市检察机关将数字检察作为推动法律监督质量变革、动力变革、效率变革的最大自变量进行推进。 夯实数字检察基础。执法司法信息共享是推进数字检察的基础支撑,当前,执法司法信息共享成为掣肘数字检察工作推进的最大难题。湖州市检察机关积极推进执法司法信息共享工作,对全市法律监督执法司法信息共享情况进行摸底调研,形成了调查报告、需求清单、实施方案,先行先试争取突破。 加强数字手段运用。数字化改革的本质是改革,不仅是“器”——工具,更是“道”——智慧,其内涵在于借力新技术新手段,从底层逻辑出发,改变制度构建、制度运行方式,以数字技术与经济社会运行的全面融合,实现重新认识、全面重塑。湖州市检察机关推动数字办案典型应用、经典实践实现突破性进展,取得丰富的标志性成果,打造数字办案新模式。建立了“142N”(“1”指实现一个总体目标,“4”指推进一个集成应用和三个基础应用,“2”指重点建设两大平台,“N”指落地一批应用场景创新项目、监督专题数据模型和辅助办案应用)数字检察工作体系,“刑罚执行同步监督应用”、未成年人入住旅馆风险自动预警系统(DWS智瞳系统)等应用场景初显成效。 提升数字办案效能。数字检察是执法司法领域的一场深刻的数字革命,是检察机关运用大数据更好地参与、助力国家治理的路径。湖州市检察机关牢牢抓住“撬动法律监督”这个主攻方向,聚焦数字办案和类案监督,聚焦热点难点,推动检察监督与社会治理有机融合。将木业企业名录数据库与在营企业数据库、安装消防喷淋企业数据库进行碰撞,排查存在消防问题的企业并发出检察建议,推动辖区木业行业消防安全生产隐患整改。将公益林领取补贴清单及相关涉林木类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数据进行碰撞,梳理出违规领取补贴线索,启动公益诉讼程序。 三、协作共赢,画好多层次区域交流最大同心圆 为服务保障区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湖州市检察机关积极探索开展跨区域检察协作,结合本地特色优势,搭建固定平台、汇集高质量要素、打造亮点品牌,深化区域检察协作体制机制系统集成,不断推进区域司法政策适用标准统一,持续推动区域检察数据和服务平台共享集成。 深化环太湖地区合作联动。环太湖地区5地检察院就进一步深化环太湖区域生态环境检察协作、加强数字检察建设等方面的合作交流达成共识。参与区域化党建联建共享共赢,与江苏苏州、浙江嘉兴等检察院签订《长三角一体化检察党建联建协议》,探索“1+6+8”(即1个一体化党建联建共建平台、6家成员单位和8项联建机制)党建联建体系。参与嘉湖一体化战略合作,与嘉兴市人民检察院签署了《嘉湖检察一体化行动方案》,开启嘉湖检察机关全面战略合作。 凝聚长三角地区工作合力。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扎实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落实社区矫正法,加强苏浙皖接边核心区社区矫正和检察监督工作司法合力,签订《苏浙皖“三省六地”社区矫正工作跨区域协作机制协议》,探索建立苏浙皖“三省六地”社区矫正和检察监督工作跨区域协作机制,助力推动长三角执法司法一体化建设。 助推对口援助双向共赢。深入推进各项对口援助计划,积极输入援助资源,强化双向学习交流,与新疆柯坪、青海格尔木、江西瑞金检察院共同签订对口援助协议书,生动体现“检察一家亲”制度优势,确保对口援助工作落实落地、双向共赢。开展干部援助,加强人才交流,贴合受援地区工作需求、落实工作衔接、保证工作质效,切实提升受援单位“造血水平”。帮助新疆柯坪检察院建立未成年人检察“春燕工作室”,共建导师工作室,切实提高智力援建水平,在提升两地检察文化、工作等方面进行有益探索,促进两地深化开展涉未法律监督、深度融合、对口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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