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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公告

( 2021-11-10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公告
  田智勇:本院受理原告赵风梅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民事诉讼权利义务须知、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10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准时开庭,逾期不到庭,将依法缺席审理。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硕县人民法院
王盛清:原告李贵祥诉被告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云0921民初533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90日内到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云南省临沧市中级人民法院。
云南省凤庆县人民法院
吔荣班:原告杨志先诉被告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云0921民初691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90日内到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云南省临沧市中级人民法院。
云南省凤庆县人民法院
马永涛:原告周绍兵诉被告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云0921民初626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云南省临沧市中级人民法院。
云南省凤庆县人民法院
车新洲:原告胡绍泉诉被告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云0921民初757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云南省临沧市中级人民法院。
云南省凤庆县人民法院
云南省春城建筑工程总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云县绿海园林绿化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诉被告你公司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次日起15日和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2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云南省凤庆县人民法院
马越飞:本院受理原告杨铭珏、赵新祥、丁家友诉被告你、杨林红分家析产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次日起15日和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2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云南省凤庆县人民法院
于最双:本院受理原告杨建芝诉被告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次日起15日和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云南省凤庆县人民法院
杨翠琴:本院受理原告李如君诉被告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次日起15日和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云南省凤庆县人民法院
(2020)苏0311民初7110号 李明龙、励勇、张大敬、赵卫星:本院受理原告王飞与被告刘闯、肖伟及你们合伙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0)苏0311民初7110号民事判决书(裁判主要内容:被告刘闯、肖伟、李明龙、励勇、张大敬、赵卫星分别给付原告王飞73757.49元、58666. 67元、39111.11元、19555.56元、19555.56元、78222.22元)。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2021)苏1323民初5669号 韩升:本院受理的原告杨侠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新袁法庭第一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江苏省泗阳县人民法院
吴廷东:原告务川路顺汽车租赁服务部与被告吴廷东车辆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黔0326民初120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贵州省务川仡佬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2021)桂0332民初389号 赵李德:本院受理原告莲花镇金果园农资经营部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桂0332民初389号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莲花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广西壮族自治区恭城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2021)桂0332民初390号 郑金培:本院受理原告莲花镇金果园农资经营部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桂0332民初390号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莲花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广西壮族自治区恭城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上海中新建设劳务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吴家财与被告中冶交通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上海中新建设劳务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黔2632民初435号一案的民事判决书,判决结果为,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贵州省榕江县人民法院
(2021)苏0312民初5961号 赵忠虎:本院受理原告孔秀梅诉被告赵忠虎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苏0312民初596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本院郑集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徐州市铜山区人民法院
(2021)苏0312民初11243号 苏三岭:本院受理原告王广太与你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送达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2022年2月7日上午10时在本院郑集人民法庭第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江苏省徐州市铜山区人民法院
(2021)苏0312民初11236号 河南维新工程机械有限公司、苏三岭:本院受理原告王广太与你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送达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2022年2月7日上午9时30分在本院郑集人民法庭第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江苏省徐州市铜山区人民法院
梅冰峰:本院受理原告卢新义诉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湖北省五峰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高进强:本院受理原告谌叶伦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黔0326民初1821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大坪人民法庭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
贵州省务川仡佬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杨文菊(住湖北省竹山县城关镇明清村2组):本院受理的王贤兵诉杨明汉及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判决后,王贤兵提起上诉。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王贤兵的上诉状。上诉内容为:改判自2020年6月17日起至还款之日止以136000元为基数按年利率3.85%支付利息;二被上诉人支付上诉人因实现债权支付的代理费13000元。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少审庭领取上述文书,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湖北省竹山县人民法院
(2021)浙0784民初4238号 蒋吉全:本院受理原告田仁鹏与被告蒋吉全承揽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适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送达本院(2021)浙0784民初4238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由被告蒋吉全支付原告田仁鹏10000元并赔偿逾期付款利息损失(利息损失从2020年12月8日起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款清之日止),款限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履行完毕。二、驳回原告田仁鹏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被告蒋吉全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54元,公告费1041元,合计1095元,由被告蒋吉全负担。请你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浙江省永康市人民法院立案庭205办公室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浙江省永康市人民法院
(2021)浙0784民初4412号 曾令泽(公民身份号码:429004196309251895),户籍所在地:湖北省仙桃市长埫口镇潭垸村七组38号;叶长新(公民身份号码:429004196508111887),户籍所在地:湖北省仙桃市长埫口镇潭垸村七组38号:本院受理原告吕旭峰与被告曾令泽、叶长新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适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送达本院(2021)浙0784民初441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由被告曾令泽支付原告吕旭峰货款人民币6000元,款限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履行完毕。二、驳回原告吕旭峰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被告曾令泽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50元,公告费1105元,合计1155元,由被告曾令泽负担。请你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浙江省永康市人民法院立案庭205办公室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浙江省永康市人民法院
安康新滨舍信息咨询有限公司、陕西芈琼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四川小屋智趣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四川宜家滨舍公寓管理有限公司、陕西恒城永昶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李方兵诉你们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须知及开庭传票等相关诉讼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10时(如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五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法院
安康新滨舍信息咨询有限公司、陕西羋琼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四川小屋智趣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刘言、四川宜家滨舍公寓管理有限公司、陕西恒城永昶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张全华诉你们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须知及开庭传票等相关诉讼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10时(如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五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法院
安康新滨舍信息咨询有限公司、陕西芈琼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四川小屋智趣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四川宜家滨舍公寓管理有限公司、陕西恒城永昶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陈连夏诉你们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须知及开庭传票等相关诉讼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10时(如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五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法院
仲裁公告
徐州龙山铸造有限公司:我会受理的申请人泰豪沈阳电机有限公司与你单位因买卖合同纠纷[(2021)徐仲受字第132号]案,因你方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仲裁庭组成通知书、开庭通知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由仲裁员胡川组成仲裁庭,其中胡川担任独任仲裁员。并定于公告送达期满后第三日9时在本会一庭不公开审理。如届时你未到庭参加仲裁,本会将依法缺席裁决。(徐州仲裁委员会地址:徐州市泉山区西安南路122-2号)
徐州仲裁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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