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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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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万静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22部门印发《关于推进儿童友好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到2025年,通过在全国范围内开展100个儿童友好城市建设试点,推动儿童友好理念深入人心。对于社会各界普遍关注的儿童“入托难”“入园难”等焦点问题,《意见》也给出回应,提出完善普惠性学前教育保障机制,严格落实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政策,补齐资源短板。 为保障落实,教育部、财政部、住建部等职能部门纷纷提出配套落实措施。 一些城市普惠性资源不足 《意见》从社会政策、公共服务、权利保障、成长空间、发展环境5个方面提出24条重点举措,围绕托育、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体育、人身安全、福利保障、交通出行等领域提出不少具有含金量的具体措施。其中,首要的是儿童学前教育保障机制的落实。 据发改委社会发展司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我国城镇化率已突破60%,城市正成为越来越多儿童成长发展最重要的外部环境。在快速城镇化进程中,一些地方习惯于将儿童发展作为城市发展的附带问题考虑,城市建设主要基于成年人群的活动模式、使用需求,面向儿童的服务供给等存在缺位。 根据最新的“七普”调查数据,我国0至14周岁儿童青少年约有2.53亿人。据教育部对外披露的数据显示,到2020年我国幼儿园总数达到29.2万所,在园幼儿达到4818.3万人,全国学前儿童3年毛入园率达到85.2%,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到84.7%。 然而,由于基础薄弱、欠账较多,我国实际学前教育资源总量还不足,随着生育政策的调整、人口的快速流动和城镇化推进,一些城市普惠性资源不足、布局不合理、幼儿园“大班额”等问题还会更加突出。 对此,《意见》提出,支持发展普惠托育服务。鼓励支持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社区等提供普惠托育和婴幼儿照护服务。探索实施父母育儿假制度,加强家庭科学育儿指导服务。 同时,促进基础教育均衡发展。完善普惠性学前教育保障机制,进一步提高普及普惠水平,严格落实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政策,补齐资源短板,提高保教质量。完善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制度,精准做好控辍保学,保障流动儿童平等接受教育权利。加强特殊教育资源建设,“一人一案”做好适龄残疾儿童入学安置。落实政府举办义务教育的主体责任,强化学校教育主阵地作用,提高学校课堂教学质量,全面压减作业总量和时长,提升学校课后服务水平,全面规范校外培训行为,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 托育服务机构严重失衡 目前我国托育市场整体面临机构数量不足、服务管理缺失、政策支持不够等问题。 有数据显示,1991年至2000年间,我国的婴幼儿在公立机构入托的比例持续下降;2004年至2011年间,该比例几乎均为0。随着二孩出生带来的学前教育资源紧张,很多地方公立幼儿园也陆续取消原本针对两三岁儿童的“托班”,公办托育服务进一步萎缩。此外,“多个部门办不下一个托儿所”的现实窘状,也导致民办托育机构数量迟迟跟不上。“入托无门”成为很多0至3岁幼儿家长的心病,不少母亲为了照料子女,不得不弃职回家。 托育服务机构严重失衡,是托育市场存在的第二大问题。这里重点指的是公办幼儿园入园门槛太高、而民办幼儿园又因种种政策限制,市场份额占比极少的现象。 “过去独生子女政策在一段时期里降低了托儿需求,使托儿所的消失暂时没有呈现出太大影响,但如今随着二孩政策的实施和家庭结构的改变,我国的托育难题急剧显现出来。”中国人民大学国家发展与战略研究院研究员杨菊华说。 杨菊华介绍,面对规模极其有限的托育市场,家长们的选择充满无奈。少数具有办学许可的民办托儿所,硬件一般,名额却长期供不应求;一些在市场监管部门以“教育咨询”名义注册的早教机构,实际是违规从事婴幼儿日托服务,随时有关门风险;而家庭作坊式的托育点,卫生、消防等方面可能存在安全隐患,威胁到孩子的人身安全。 托育教育相关政策空白,是中国托育市场存在的第三大问题。 由于缺乏准入、评定、考核等标准,市场上托育服务的质量参差不齐。此外,我国托育服务职能部门职责不清,法律法规和政策支持缺位,托育机构建立和服务标准双双缺失,社会办托育服务的积极性受到极大遏制。一些非正规托育服务质量良莠难分,家庭式托育和机构托育服务往往因逐利而降低服务标准。 纳入老旧小区改造范围 据了解,随着《意见》提出的“严格落实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政策,补齐资源短板”的要求,住建部、财政部、教育部等国务院部门也加快落实相关措施的步伐。 据教育部基础教育司一级巡视员姜瑾介绍,目前教育部正在会同国家发改委、财政部等部门研究制订第四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从三方面推动托育工作开展。 首先,完善幼儿园规划布局。推动各地以区县为单位来完善幼儿园布局规划,把幼儿园建设纳入城市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设施统一规划,列入本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确保幼儿园科学规划,布局合理。及时修订和调整城市居住区人口配套学位标准,逐年做好入园需求测算,努力满足就近入园需求。 其次,建设和管理好居住区配套幼儿园。推动各地严格落实国家和地方关于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管理的相关政策,老城改造、新城开发和居住区建设、易地扶贫搬迁都要按照标准配套建设与人口规模相适应的幼儿园,确保配套幼儿园与首期建设的居民住宅区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和同步交付使用,移交当地政府,确保提供普惠性服务。 第三,继续实施幼儿园建设工程项目。“十四五”期间,将继续新建改扩建一批公办幼儿园,支持国有企事业单位、高校、军队、街道举办公办园,积极扶持民办园提供普惠性服务,努力满足家长对接受普惠性学前教育的需要。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节能与科技司副司长汪科表示,住建部将积极指导各地落实《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将改造或增建幼儿园等设施纳入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范围。同时指导各地结合城市更新、深入推进,统筹小学、幼儿园、托儿所、儿童活动场地等设施建设,全面推进无障碍环境建设。 近些年,住建部围绕儿童成长空间和发展环境需要,陆续发布《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等多个标准规范和技术指南,指导和督促各地严格落实相关规划设计和标准规范要求,将幼儿园与住宅主体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 下一步,住建部将加快既有文体设施等公共服务设施的改造,特别是按照“1米高度看城市”儿童视角,推动儿童友好城市建设,进一步加快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完整居住社区建设等工作,让儿童在社区生活得更安全、更快乐、更幸福,让城市建设得更健康、更安全、更宜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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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改委等部门联合印发意见推进儿童友好城市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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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普惠性学前教育保障机制解决“入园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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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10-29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法治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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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万静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22部门印发《关于推进儿童友好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到2025年,通过在全国范围内开展100个儿童友好城市建设试点,推动儿童友好理念深入人心。对于社会各界普遍关注的儿童“入托难”“入园难”等焦点问题,《意见》也给出回应,提出完善普惠性学前教育保障机制,严格落实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政策,补齐资源短板。 为保障落实,教育部、财政部、住建部等职能部门纷纷提出配套落实措施。 一些城市普惠性资源不足 《意见》从社会政策、公共服务、权利保障、成长空间、发展环境5个方面提出24条重点举措,围绕托育、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体育、人身安全、福利保障、交通出行等领域提出不少具有含金量的具体措施。其中,首要的是儿童学前教育保障机制的落实。 据发改委社会发展司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我国城镇化率已突破60%,城市正成为越来越多儿童成长发展最重要的外部环境。在快速城镇化进程中,一些地方习惯于将儿童发展作为城市发展的附带问题考虑,城市建设主要基于成年人群的活动模式、使用需求,面向儿童的服务供给等存在缺位。 根据最新的“七普”调查数据,我国0至14周岁儿童青少年约有2.53亿人。据教育部对外披露的数据显示,到2020年我国幼儿园总数达到29.2万所,在园幼儿达到4818.3万人,全国学前儿童3年毛入园率达到85.2%,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到84.7%。 然而,由于基础薄弱、欠账较多,我国实际学前教育资源总量还不足,随着生育政策的调整、人口的快速流动和城镇化推进,一些城市普惠性资源不足、布局不合理、幼儿园“大班额”等问题还会更加突出。 对此,《意见》提出,支持发展普惠托育服务。鼓励支持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社区等提供普惠托育和婴幼儿照护服务。探索实施父母育儿假制度,加强家庭科学育儿指导服务。 同时,促进基础教育均衡发展。完善普惠性学前教育保障机制,进一步提高普及普惠水平,严格落实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政策,补齐资源短板,提高保教质量。完善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制度,精准做好控辍保学,保障流动儿童平等接受教育权利。加强特殊教育资源建设,“一人一案”做好适龄残疾儿童入学安置。落实政府举办义务教育的主体责任,强化学校教育主阵地作用,提高学校课堂教学质量,全面压减作业总量和时长,提升学校课后服务水平,全面规范校外培训行为,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 托育服务机构严重失衡 目前我国托育市场整体面临机构数量不足、服务管理缺失、政策支持不够等问题。 有数据显示,1991年至2000年间,我国的婴幼儿在公立机构入托的比例持续下降;2004年至2011年间,该比例几乎均为0。随着二孩出生带来的学前教育资源紧张,很多地方公立幼儿园也陆续取消原本针对两三岁儿童的“托班”,公办托育服务进一步萎缩。此外,“多个部门办不下一个托儿所”的现实窘状,也导致民办托育机构数量迟迟跟不上。“入托无门”成为很多0至3岁幼儿家长的心病,不少母亲为了照料子女,不得不弃职回家。 托育服务机构严重失衡,是托育市场存在的第二大问题。这里重点指的是公办幼儿园入园门槛太高、而民办幼儿园又因种种政策限制,市场份额占比极少的现象。 “过去独生子女政策在一段时期里降低了托儿需求,使托儿所的消失暂时没有呈现出太大影响,但如今随着二孩政策的实施和家庭结构的改变,我国的托育难题急剧显现出来。”中国人民大学国家发展与战略研究院研究员杨菊华说。 杨菊华介绍,面对规模极其有限的托育市场,家长们的选择充满无奈。少数具有办学许可的民办托儿所,硬件一般,名额却长期供不应求;一些在市场监管部门以“教育咨询”名义注册的早教机构,实际是违规从事婴幼儿日托服务,随时有关门风险;而家庭作坊式的托育点,卫生、消防等方面可能存在安全隐患,威胁到孩子的人身安全。 托育教育相关政策空白,是中国托育市场存在的第三大问题。 由于缺乏准入、评定、考核等标准,市场上托育服务的质量参差不齐。此外,我国托育服务职能部门职责不清,法律法规和政策支持缺位,托育机构建立和服务标准双双缺失,社会办托育服务的积极性受到极大遏制。一些非正规托育服务质量良莠难分,家庭式托育和机构托育服务往往因逐利而降低服务标准。 纳入老旧小区改造范围 据了解,随着《意见》提出的“严格落实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政策,补齐资源短板”的要求,住建部、财政部、教育部等国务院部门也加快落实相关措施的步伐。 据教育部基础教育司一级巡视员姜瑾介绍,目前教育部正在会同国家发改委、财政部等部门研究制订第四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从三方面推动托育工作开展。 首先,完善幼儿园规划布局。推动各地以区县为单位来完善幼儿园布局规划,把幼儿园建设纳入城市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设施统一规划,列入本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确保幼儿园科学规划,布局合理。及时修订和调整城市居住区人口配套学位标准,逐年做好入园需求测算,努力满足就近入园需求。 其次,建设和管理好居住区配套幼儿园。推动各地严格落实国家和地方关于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管理的相关政策,老城改造、新城开发和居住区建设、易地扶贫搬迁都要按照标准配套建设与人口规模相适应的幼儿园,确保配套幼儿园与首期建设的居民住宅区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和同步交付使用,移交当地政府,确保提供普惠性服务。 第三,继续实施幼儿园建设工程项目。“十四五”期间,将继续新建改扩建一批公办幼儿园,支持国有企事业单位、高校、军队、街道举办公办园,积极扶持民办园提供普惠性服务,努力满足家长对接受普惠性学前教育的需要。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节能与科技司副司长汪科表示,住建部将积极指导各地落实《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将改造或增建幼儿园等设施纳入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范围。同时指导各地结合城市更新、深入推进,统筹小学、幼儿园、托儿所、儿童活动场地等设施建设,全面推进无障碍环境建设。 近些年,住建部围绕儿童成长空间和发展环境需要,陆续发布《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等多个标准规范和技术指南,指导和督促各地严格落实相关规划设计和标准规范要求,将幼儿园与住宅主体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 下一步,住建部将加快既有文体设施等公共服务设施的改造,特别是按照“1米高度看城市”儿童视角,推动儿童友好城市建设,进一步加快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完整居住社区建设等工作,让儿童在社区生活得更安全、更快乐、更幸福,让城市建设得更健康、更安全、更宜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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